——关注杜导斌之二

受人喜爱的网络作家杜导斌,在网上发表了大量政论文章之后,10月28日被湖北孝感地区的公安拘捕。正式“罪名”还没公布。

一般人的设想,这将又是一起因文字定“罪”的冤案。

三个月前,为了写《刘荻是否超期羁押》,我曾买了些有关刑法的书。昨天又翻了一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9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的最高时限是34天。

要公安放人,34天是关键。在最近的一个月内,为了杜导斌尽早出狱,能写的人,可以写文章、写信呼吁放人,懂法律的人可以找法律依据,争取热心的律师及时过问,有能力的人,希望他为大家提供一个签名的条件,目的是营救杜导斌。

我们希望湖北孝感有关单位在34天之内放人。如果他们过了34天之后还不放人,也不做逮捕处理,那就是超期羁押,那就是违法行为。到那时,杜导斌的家人,朋友、社会公众有权成为原告,有关的公安人员就要成为被告,要请他们到法庭上去回答问题。

2003年11月1日于山东大学

(新世纪、大参考)

(博讯《孙文广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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