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将在11月10日直接选举区人大代表,这是目前中国公民享有的唯一的直接选举机会,五年一次,十分难得。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法第二十九条论及人大代表选举时指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山大有很多民主党派和社团,我自己就是“民主建国会”的成员,曾被选为山大民建副主委和山东省委委员,还被授予“中国民主建国会优秀会员称号”。我还是“山大老教授协会”会员并被选为副会长,是“山大退休者协会”会员,“山大台胞台属联谊会”副召集人,这些组织都是人民团体。

我建议山大的民主党派和社团负责人不辜负成员的期望,珍惜自己的职权和会员的权利,组织成员们提名区人大代表候选人,为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基层选举尽责。我自己决定竞选区人大代表,希望我所在的党派和社团讨论对我的提名问题,也欢迎其他公民参选。我认为如果民建和相关社团在成员提出参选要求时不召集会议,那就是失职,如果有某些势力向他们施压,不批准他们开会,示意不准提名某人参选,那都是违法活动,如果证据确凿我将提出控诉。

选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它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06年“山大民主建国会”总支召开座谈会,我曾要求山大民建支部在区人大代表直接选举时必须召开提名会议,如果不召开,我将在下次改选时投反对票。

孙文广2007年10月17日

(《参选纪实》,孙文广/著,香港夏菲尔国际出版公司,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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