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岁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告中国《香港国安法》案件,包括“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案罪成,判囚20年,是法律实施后刑期最高的被告。
其余认罪的被告包括六名《苹果日报》 高层员工、“重光团队”成员李宇轩及陈梓华则分别判囚6年3个月至10年不等。
黎已还押逾5年,其余8人则还押逾4年。今次是香港首宗“勾结罪”案件判刑,案件于2023年12月开审,审讯历时156日,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
黎的家人及人权组织呼吁释放黎智英。

各被告刑期
根据《港区国安法》第29条,勾结罪可囚3年以上至10年以下,“罪行重大”者可判囚10年以上至终身。
以下为星期一(2月9日)法庭宣判的刑期:
黎智英:20年
《苹果》员工
行政总裁张剑虹:6年9个月
前《苹果》副社长陈沛敏:7年
总编辑罗伟光:10年
执行总编辑林文宗:10年
英文版执行总编辑冯伟光(卢峰):10年
社论主笔杨清奇(李平):7年3个月
来源:BB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