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5月6日在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被拘禁1周年当天,要求北京将其释放,中共对此作出迅速回应,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15日正式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及寻衅滋事两项罪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起诉浦志强。

北京检察院二分院15日在官方微博称,被告浦志强利用信息网路,先后多次发布微博,煽动民族仇恨,情节严重;公然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是自浦志强拘留一年之后,案卷经两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第三次审查起诉再延长15天后,检方正式向法院起诉浦。此前,浦志强被控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寻衅滋事”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四罪。

据明报引述浦志强的律师尚宝军表示,他尚未取得检方正式的起诉书,“但就现在这两个罪名,我们也是不认可的。起诉根本不成立,我们将做无罪辩护”。

对于检方的控罪,据尚宝军指,此前数次在拘留所会见浦志强时,浦均坚决表示自己无罪。据了解,检方指控浦“煽动民族仇恨”的主要证据是他所发的30多条微博,包括“说新疆是中国的,就别把它当殖民地,别当征服者和掠夺者,先发制人后发制人都为制人,都是把对方当敌人,都是荒谬的国策。”、“昆明事件太血腥,凶手罪孽深重。说疆独制造恐怖,这回我信,但这是结果,不是原因。死伤极惨重,后果太不堪,你就给了我一句话,说疆独凶残你没责任,我不满意。”

此外,尚宝军认为“公然辱骂他人”,主要指包括发微博议论毛泽东孙子毛新宇、人大代表申纪兰、质疑雷锋造假等。

浦志强一案,自去年5月6日被当局拘留以来,北京检察院先后两度将案件退回公安,经罪名加加减减及延期审查起诉后,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终于正式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及寻衅滋事两项罪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起诉浦志强。

50岁的浦志强,在1989年学运期间,曾参与天安门广场绝食静坐。浦此后以维权律师的形象闻名内地。去年5月3日,浦志强与十余位包括学者、异议者及天安门母亲成员等人,在北京一个室内举行小规模的六四25周年纪念研讨会。浦在3日后被当局拘留。

浦志强被捕之初,其外甥女屈振红曾担任代理律师,但屈振红随后被视为浦同案,以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为由将她逮捕。目前,屈振红的近况尚不得而知。

来源: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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