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前的屠城,只是苦难的国家和民族在这近百年里,所经受的各种滔天浩劫中,博弈的双方力量相对更悬殊、血腥味相对更浓烈的劫数之一。自从嗜血的魔鬼披着红马甲为害五湖四海以来,倒山倾海中就只见樯倾楫摧,阴风怒号,浊浪排空……空前的浩劫,迄今已是持续了近百年的光景。

浩劫之前,庙堂之上普遍是非分明,处事公正,深仁厚泽;穹壤之间多半民风淳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深山穷谷虽有过匪患,但至少还不至于猖獗至此,“过去的土匪在深山,现在的土匪在机关”,“过去的土匪在深山,现在的土匪在公安”……原先的匪类,哪敢像现在这般明火执仗?

浩劫之前,元元之民有自己民选的政府,可以游行示威,可以民间自主办刊办报……当时的人权状况较之匪患猖獗的这几十年里,不是好五倍,而是好五千倍,五万倍。即便是在晚清,杨乃武的家人也还可以去皇城的刑部大堂申冤。而今却遍野冤声载道,就连杀人的事、抢人的事都没人管。

合该苦难的国家和苦难的民族有此百年浩劫,在不辨是非中,竟会听信了披着红马甲的魔鬼的蛊惑,跟着闹什么“革命”。而所谓“革命”,是在国难当头之际,给民选政府来了个釜底抽薪,乱上加乱;是在艰苦卓绝的八年抗战之后,又磨刀霍霍向同胞,直杀得尸山血海,直杀得天昏地暗。

民国代总统李宗仁痛心疾首说:“在八年抗战之后,继之以三年之内战,不仅将抗战胜利后国家可能复兴之一线生机毁灭无遗,而战祸遍及黄河南北,田园庐舍悉遭摧毁荒废,无辜人民之死伤成千累万,妻离子散啼饥号寒者到处皆是。此一惨绝人寰之浩劫,实为我国内战史上空前所未有。”

嗜血的魔鬼为着一己之私,不惜将大好河山变成屠宰场,杀地主、杀富农、杀资本家、杀抗战英雄……窃国后嗜血的本性无改,接下来又是肃反,是三反五反,是镇压右派,是文化大革命,是六四屠城,是镇压法轮功,是镇压异议人士,是以“改革”和“建设”的名义反复进行血腥掠夺……

什么样的国家,什么样的民族,可以承受得起血腥味如此浓烈的百年浩劫?一个曾经遭受过这般浩劫的国家和民族,又如何真正抹平得了记忆深处刻骨铭心的仇恨和伤痛?生命权是人权内涵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当国人的生命权都总是得不到起码的保障时,人权的保障又能从何谈起?

只因政见不同,就悍然出动坦克车出动军队,对手无寸铁的学生和市民真枪实弹施以铁血镇压,这般令人发指的兽行,在非人间公然上演之后,落下帷幕已经是26个年头了,到现在仍然是没有一个该有的说法,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苦难的国家和民族,劫数未尽,百年浩劫一样是在持续。

屠城的死难者是不幸的,但同时又是相对幸运的。毕竟每年此际,有无数的人会忆想起他们,会记着要替他们讨还公道。而许许多多在暴政下已经惨烈而去的生命的个体,仿若大街上的一粒粒尘埃,尽管在魔鬼的嗜血中死得同样的壮烈,同样的重若泰山,却少有人想起这些亡魂也需要祭奠。

任何生命在嗜血的魔鬼面前都是同样脆弱的。苦难的国家和民族,要想从灭绝人性的百年浩劫中挣脱出来,真正感受到生命的尊贵和庄严,就只有同在一个脉搏里动跳,感觉到彼此的血脉相联。是的,昨夜惨烈而去的是他们,而明晚就有可能是你。你怎么保证在浩劫中,你就一定是幸运者?

2015年6月3日写于漂泊中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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