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内蒙古公安厅国保总队的一位科长在沉寂多时后突然登门来访:提出让我们马上搬出库房的货物,房东要收回房子,并表示官方可以帮忙出费用,同时还无理的将库房钥匙强行拿走!

不明真相的人一定奇怪:为什么公安厅出面责令我们腾库房呢?因这个库房子确实是内蒙古公安厅于2011年出资给我们租的。

说来话长。我和儿子威勒斯2010年底都因丈夫哈达案子的牵连被抓进看守所, 2011年秋我儿子先被放出。不久公安厅就骗他说当局给找地方。先把书店的货物腾出去。威勒斯说:我妈是法人代, 她不在不能动 。国保进一步说:把书店搬完后就放你母亲出来。儿子信以为真。不再阻拦,国保和若干武警一起把书店的货物搬到此库房的。

我2012年春释放后,为了生存马上整理库房欲处理库房的书籍,官方又停水停电制造麻烦,再后来干脆把库房门的锁口用铁丝封死不让我们进去。说白了,就是封存了库房的所有货物!

从2011年把书店的货物搬到此库房,到2014年把库房的货物封存 ,这期间许多令人气愤的故事就不一一细表了。简言之。并不是我们愿主动搬进此库房的。而是当局强行把书店的货物拉到此处的!而且。不是我们拖着不搬。而是当局一再刁难。以至于我们进不成库房!现在又突然提出让我们腾库房,还不许我们自己做主马上处理货物的请求,还不知又再打什么鬼主意呢?

我当即给内蒙古政法委和公安厅写了一封信,让来人转交 原文如下——

内蒙古政法委并公安厅:

今天公安国保大队的林科长在沉寂多时后,突然登门来访,提出 让我们马上腾出存货的库房,房东要收回云云,并表示官方可以帮忙出费用,要我们立即找地方腾出库房,同时要走了库房的钥匙。

在此,我们严正声明:——

第一,库房的门锁是去年夏天突遭封口,而我们进不去的,责任在公安厅相关部门。

第二,我们可以搬出货物,但希望你们先解决如下问题————

1, 开通被断Wi-Fi;

2,停止电话骚扰;

3,解冻银行账户;

4,撤销门口监控。

如果你们解决了上述问题,我们马上搬迁。

总之,希望你们真正依法治国,改正以往的错误,给我们以公平公正。

此致!

公民:新娜

2015,7,18日

来源:作者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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