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义民报道)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本网获悉:狱中政治犯张圣雨(张荣平)向其代理律师刘正清控诉了狱中遭遇酷刑和虐待的情况。张圣雨(张荣平)案定于2015年11月13日上午9时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仓边路28号)13庭开庭,原经办法官为:丁阳开,现变更为:王婧。
2015年11月11日下午刘正清律师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张圣雨。会见时,张圣雨首先坚信自己不仅无罪,而且对中华民族有功;其次,他要我转达他:对外面朋友的关心和声援表示感谢!
在会见时张圣雨向刘正清律师披露了其在狱中遭酷刑虐待的悲惨遭遇,张圣雨控诉说:
因我脚有病,不能站,而管教又要我站着值班。2015年9月11日我就向他们申请要求晚上值班时坐着,他们首先同意了。后来有一天晚上我值班时坐了一下,被一位管教发现了,就要罚我再加一个班,我不同意。就说要见所领导和驻所检察官。我按报警器,按了好几次都没人理我。我说要见驻所检察官,他们说驻所检察官不愿见你,没空。”。
为此,我又不停地按报警器,按了十几次,主管跑到监室门口威胁我说如再按一下就给我带脚镣。我说‘向驻所检察官投诉是我的正当权利,凭什么阻止我见驻所检察官?’我就又按了下报警器,他马上就拿一付脚镣手铐给我戴。在给我戴手铐时,我火了,就一拳一脚把这个主管打了。其他的管教(有10几个)跑过将按到在地下,对我拳打脚踢,打得我头晕眼花,他们主要是用脚踢我的头。(当时没记住警号)。后来就将我送到禁闭室。
戴背背枷6天,(说明:背背枷就是将两只手绑腰中间),脚镣定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整个禁闭期间没有洗脸、涮牙、洗澡过一次,没有换过一次衣服。整整6天没有大便过一次。拉尿都是别人帮忙。
开始报警时领导不出来,给我脚镣手铐后领导就出来了。一个自称是驻所检察官的人,问我有何要求,我说没有过分要求,我脚痛,连这点要求不能满足,你们这样管理也太没人性了,他说要我到医生那里去看病,我说医生看了好几次,医生既没说我有病也没说我无病,只是要我按摩。医生说我的病是坐骨神经。他说你有病可以反映,但打管教是不对的。我说我的脾气是有点燥,但我向领导反映是我的权利。后来驻所检察官就说:你是个好人,就是脾气太燥了点,一根筋;先在禁闭室呆几天,何时想好了,何时来找我。第二天,该驻所检察官,还有另一个管教又来看我,来做我的思想工作。在里面很难受,手绑着不能动。关了6天禁闭之后,2015年9月17日就将我换到另外一个监室。”
附:张荣平(张圣雨)简介(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张荣平(张圣雨)(CPPC编号:00231)1969年4月4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网名张圣雨、“鬼圣”,自由撰稿人,民主维权人士,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近年来,因积极参与南方街头民主运动,曾先后遭到中共当局9次行政拘留和2次刑事拘留;2012年5月1日,曾因到广东省广州大学城区域派发呼吁民主自由的传单及声援广州被抓网友,发出“打倒共产党”的口号,被广州市番禹区警方以 “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2013年5月14日,曾因到福建省参加福州冤民座谈会,支持维权诉冤活动,并愿为其提供法律和道义上支持,被当地警方传唤并遣回广州;2014年5月31日,曾因从事民主活动而被广州市越秀区警方以“妨碍执行公务罪”拘留10天,后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关押于海珠区看守所刑事拘留30天后获释。
2014年6月11日,曾因参与街头民主运动,再次被广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行拘30日,并被关押在广州市珠海区看守所,后获释;同年10月3日,因举牌声援香港占中,被当地警方从广州市芳村的大沙街上强行抓走失联,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年2月5日,律师得知其罪名已更改为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被称与被维权律师唐荆陵同案。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