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桓 文化观察家
对郭高孙刘四人的判决,可看做是将这两年掀动的意识形态斗争暂时性地划上一个句号。
在西方感恩节的黑色星期五,广州天河区法院判决郭飞雄六年、孙德胜两年半、刘远东三年有期徒刑。在此之前,因为将中央九号文件、亦即“七不讲”文件传递到香港而被监禁的高瑜,被终审判刑五年,这名72岁的前中新社记者被允许监外执行。
郭飞雄等人是因为声援南方周末的献辞事件被捕入狱的,从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罪名看,南方报业集团给出的不利证词,起到了效果。虽郭飞雄三人的判决,也意味着他们所提出的南方街头运动,进入了蛰伏期。这次审判,也可以视作南周献词事件在司法上的终结。
在判决的时候,高瑜、郭飞雄他们都已经坐监三个年头,因而将高瑜的刑期从七年减为五年,也只是减掉她关押的时间,剩余的仍是实在刑。尽管高瑜被迫上了央视自证其罪,做了忏悔,但这种儿戏一般的量刑处置,依旧强烈地展现了司法的报复与羞辱动机。
孙德胜与刘远东的刑期,也都恰好与他们已经被监禁的时长相一致,换言之,把人抓进去之后,惩罚已经开始,而法庭判决无非是做一个事后认证,将既成事实做成所谓的“铁案”。司法本身不会对真相与是非负责,而是对报复负责,将报复司法化。
在2013年骤然降临大陆舆论场的“七不讲”规定,掀起了浓厚的意识形态斗争的氛围,各个社会条线被细分出来,严密设防,以阶级斗争的方式钳制舆论,进而直接打击具有行动能力的抗议分子。声援南方献词事件的郭飞雄等人,揭露“七不讲”的高瑜首当其冲。
对郭高孙刘四人的判决,由此可以看做是将这两年掀动的意识形态斗争暂时性地划上一个句号——这不代表此类事件再也不会发生,而是展现了当局尤其是司法体系已经在公检法联手作业上,积累了足够的经验。他们不会忌惮地将这些经验,按需启用。
如果说,以专门定制的口袋罪抓捕这些人,一开始是为了提升意识形态斗争的激烈程度,显示斗争的必要性与效果,那么到了法庭阶段,在人已经被关押两三年的情况下,再以司法审判坐实,除了展现报复的能耐,展现对社会抗争的羞辱外,已经别无它意。
郭飞雄在法庭审判阶段,法官在检察院的起诉基础上,添加了寻衅滋事罪名,就非常明显地体现了这一点。这是完全不加掩饰的按需要给予罪名,就是为了让郭飞雄再坐三年牢。高瑜迫于亲人受恐吓,按照忏悔认罪的戏码,最后仍是没被放过,出自同个逻辑。
在近期的新闻报道中,新京报披露了中办主任栗战书对“法治”的看法。在他看来,“法治”已成敌对势力攻击政权的突破口,为了捍卫政权,必须要给予迎头痛击。这个立场应该也成为郭高孙刘四人量刑的源头,案例为领导的“看法”背书,已经不是纯粹的司法问题了。
对于尚在狱中的屠夫吴淦以及郭云飞等异议人士而言,最近这两起判决提供了预测的某些依据。意识形态斗争是将这些人逮捕的直接动因,意图明确,就是遏制街头运动能力;而栗战书的讲话,在司法系统树立了新的政治正确,强力机关上下呼应,由此造成。
来源: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