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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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为杨茂东的广州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 (新公民运动)

广东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本名:杨茂东)、孙德胜、刘远东三人上星期被广州法院一审判刑入狱,其中郭飞雄获最高刑期6年。郭飞雄的妻子张青星期一接受本台采访,称这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她将向联合国人权机构呼吁求助。

三名因声援广东“南方周末”2013年新年献辞遭删除事件,而遭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处以重刑的维权人士。其中郭飞雄11月27日被法院临时增加一项“寻衅滋事罪”,两罪合共判刑六年。另外,孙德胜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刑两年半。郭飞雄在美国的妻子张青30日接受本台采访时称,她第一时间获悉判决后,感到愤怒。她说:“第一感觉这是赤裸裸的迫害。他们已经不讲法律程序,法官取代了公诉人的角色。他们在没有开庭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决定给他加刑。这是对我们的政治迫害,想加什么罪名就加什么罪名,想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这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我们作为家人非常的气愤”。

郭飞雄在最后答辩中坚称自己完全无罪。他说,这一判决却践踏公义、违反人性、破坏基本的程序正义,是对“堂堂正正履行公民政治权利的我们所制造的这一政治冤案,乃是将本当用于匡扶正义、保障人权的司法机构,颠倒用于构陷无辜的公民,用于碾压人权,用于践踏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宪政民主事业。实属恶中之恶”。

郭飞雄还提到,“参与本案的郑昕、罗成、鲁肖法官,王宇、刘力骏检察官,以及躲在你们背后的那些视现代民主为万丈深渊的维稳集团官吏们,暗室亏心,神目如电,你们将永远无法逃脱历史法庭对你们罪孽深重的鞭挞”。

现流亡美国的张青说:“连我的儿子听到此消息说,这简直与希特勒时期一样,政府已经不顾法律,已经到了这种程度。现在他的身体状况也不好,律师有向外界报告他行走不便,身体非常消瘦,监狱里控制他买东西,比如说不让他买肉,鸡蛋之类的营养品,就给他买方便面吃。这样一来,他的身体状况更差。这就是(当局)在摧残他的身体”。

郭的律师张磊曾向外界披露,其当事人自2013年8月8日被刑事拘留直到开庭,已经连续两年多不能放风,监狱违反了《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的“每日应当有一至两小时的室外活动”。另外,郭飞雄长时间与30余人同时被羁押在只有30平方米左右面积的监室,非常拥挤,违反公安部《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居住的监室面积平均每人不得少于二平方米”。令其当事人造成肉体和精神的痛苦,构成酷刑,违反已经对中国生效的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对于当局重判郭飞雄,国际特赦组织11月27日发布新闻稿,谴责中国当局对民主人士郭飞雄等三人判以重刑,称这是最新一例政治迫害。该组织说,这是暗无天日的一天,为新闻自由和民主而奔走呼吁的人士遭到酷刑和其它虐待,在虚伪的法庭上被判重刑。郭飞雄等三位活动人士仅仅是在行使他们的基本人权,但当局的冷酷反应则仍是任何被视为挑战政府者将受到严惩。该组织再次敦促中国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郭飞雄等三人。

郭飞雄的姐姐杨茂平30日对本台说:“我在(11月)中旬,十六、七号的时候,听小道消息,国保透露的说,要给杨茂东(郭飞雄)改一个罪名,叫‘寻衅滋事’判五年,我非常愤怒,我也觉得(当局)非常无耻,这与他们说的依法治国背道而驰。说依宪治国,宪法里面写的是公民有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和言论自由。杨茂东就是在南都门口讲了十几分钟。就把他判这么重。我不知道谁在做这种坏事情”。

张青表示,她将呼吁国际社会及联合国人权机构对此表达关注:“我们肯定要做一些呼吁、抗争。我现在考虑怎么向国际社会写公开信,然后把抗争的事情定下来,而且会持续的抗争下去。这种恶劣的事情发生在郭飞雄身上,而且将来也会发生在别人的身上”。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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