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31
上个月我们刚讨论了党费公款化不合法,就有国内法学家贺卫方先生,批评共青团组织不应该使用纳税人的钱来供养。听上去比任志强先生退了一步;任先生直接批评共产党不应该用纳税人的钱养活自己;贺先生退一步批评不该用纳税人的钱养活共青团。看上去似乎风险小了,其实五十步笑百步,恶毒系数和隐蔽程度没什么区别。
为什么说他们俩人恶毒呢?因为这是共产党隐藏了六十多年的秘密。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你把人家隐藏了那么多年的秘密给揭发了,确实也够恶毒的。可他们俩为什么还要隐蔽呢?是因为揭了人家的短,肯定害怕报复。条件反射也要躲一躲,属于正常反应。
和许多条件反射一样,这一躲其实没什么意义。你们俩一前一后这两刀,直插进人家的要害。你以为吞吞吐吐,收回去半句人家就不知道了?就能放你一马?确实有点天真,确实没什么意义。不如豁出去把话说透了,也让大家明白你们的本意,避免误会。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怕有什么用。
为什么说这一刀插到了人家共产党的要害呢?因为共产党几十年来都在忽悠老百姓,说什么他们是为人民服务。可是习近平最近突然恶狠狠地说,媒体应该姓党,似乎那是党的财产。任志强不服,问他说你们花的是党费吗?人民政府什么时候变党政府了。这里边包含了两个恶毒。
党产原来花的是老百姓纳税的钱,这叫贪污,挪用公款,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而且是犯罪团伙,按照邓小平的说法应该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你习近平不是号称反腐败吗,这是中国第一贪;天下第一腐败。你就别在那儿假模假式抓贪官了,你党就是第一贪。
第二。党国一体公私不分,这是法西斯体制,甚至可以说是政教合一体制。人家的政教合一,教会花的也是教会的钱,不是政府的钱。就是古代的皇帝,政府的公库和皇帝的私库也分得很清楚。中共的体制可以说是超级政教合一,超级法西斯体制。
有这两条恶毒,可以让受骗多年的老百姓恍然大悟。原来所谓的为人民服务,就是吃人民的饭,干共产党的私活。然后还恬着脸说什么吃党的饭砸党的锅,这也太无耻了吧。所以让知道底细的任志强们忍无可忍,义愤填膺,一不留神说漏了嘴,揭了共产党的短。
在中国,老百姓对于很多问题都已经麻木不仁。所以各种混蛋恶棍就大行其道,人们也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用现在流行的词儿叫作什么新常态。中国共产党花老百姓纳税人的公款,就是这种见怪不怪的新常态。
换个角度说,某个政党团体花的不是自己的钱,而是政府的公款。这是贪污挪用,还是理所应当呢?再深入一步。政党团体都是相当于一个自然人的法人。当某个人花的不是自己腰包里的钱,而是属于别人的钱。这种行为应该怎样定性呢?
按照现行中国法律,或者按照任何一国的法律。如果是在被害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应该定性为偷窃。如果是在被害人受到强迫,因而不自愿的情况下,应该定性为抢劫。总之,非偷即盗,不是合法行为。
而且所有国家的法律都明文规定;无论私人还是团体都不得挪用属于政府的公款,否则即构成贪污罪。共产党是一个团体吗?当然是。共产党等于政府吗?不等于。它可以使用不属于他们这个团体的公款吗?当然不可以。
政党或者什么团体,通过正当或者不正当的方式掌握了政府的支配权。它可以使它的成员以当官的方式使用公款,这是合法的。但它不能代替政府直接使用公款,这就犯法了。这是古今中外所有政府的规矩和底线,否则非偷即盗,都属于犯罪。
但是中国共产党却堂而皇之的直接使用公款,而且使用了几十年,而且还恬不知耻的把公款当作自己的钱,大言不惭的指责别人应该姓什么。老百姓麻木不仁,见怪不怪容忍了很多年。但不等于老百姓会永远麻木不仁,永远容忍犯罪行为。
一旦老百姓醒悟过来会怎么样呢?最少也得退赔公款吧。到时候让每一个党员要负担多少多少退赔的赃款,还有八千万党员和你们一起来负担吗?最后按照够多少钱一个死罪,你们剩下的人还够杀吗?
所以。任志强和贺卫方现在提出这个问题,不是在毁你们共产党,而是在救你们共产党。在罪案还没有爆发之前,让你们主动自首,主动改过自新。庶几可以避免灭顶之灾,避免死无葬身之地。
但是这个世界上聪明到可以避免灾祸的人,少之又少。我在监狱里碰到的罪犯,都是抱有侥幸心理,自以为天下最聪明,别人都是傻帽。甚至一头栽进了监狱里,还在总结经验教训,以便今后可以如何骗过天下的傻瓜。其实这种人才是真正的傻瓜。
现在习近平集团正是这样的傻瓜。他们正在拿天下人当作傻瓜,最后会证明其实他们自己才是傻瓜。而且像某些人预言的那样死无葬身之地。
文章来源:R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