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寃民在北京自杀,网民说要诛他九族

2006年6月19日清晨6时许,来自吉林长春市一个村子的十名村民,由于不满村里的土地问题,爬上了位于前门西大街的“观旗宾馆”顶层声言自杀。经过公安、消防等部门和从长春赶来的地方领导联手劝解,跳楼者于中午和晚上七时,分别被劝下楼顶,并被民警带上警车,送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事发时围观者将观旗宾馆东侧的空场围了个水泄不通,很多路人对跳楼者的行为很感兴趣,“这大热的天,他们要是在上面中暑了怎么办?”大家都十分关心跳楼者的安全。去年也有人爬上宾馆顶层扬言跳楼,但最终也被成功劝下。(2006年06月20日《北京晨报》)北京已经成了寃民、访民“自杀圣地”:跳河者有之,剖腹者有之,自焚者有之。

于是有人在《新华网》上追贴“跳楼是严重影响社会治安、败坏首都形象的违法行为,必须坚决打击。要立几条规矩:要自杀只能在自家后院悄悄进行;自杀不能针对任何人,尤其不能针对政府和各级领导人,否者,就应诛九族(2006-06-21 23:13:22网友来自:221.234.68)”的帖子,极尽讽刺党国之能事。

二,拍卖判决书,中共司法信誉破产

2006年8月12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广场附近越洋图书城门口,来自泉州的潘xx高举“拍卖判决书”的大牌子,以公司代表的名义当街“拍卖”一份《民事判决书》。这是2005年6月30日,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做出的(2005)鼓民初字499号民事判决,判令福州天葵广告公司在判决10日内返还20万元,并支付诉讼费5,510元。福州市鼓楼区法院2005年10月11日立案执行,但时隔一年多,仍无法执行。

福州天葵广告公司的董事长林xx接受这一判决,但没钱。林xx现在已转任福建xx房地产发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福建xx房地产发展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林xx现在是该公司的董事长。(《海峡都市报》)

法院判决无法执行,判决书成了一张废纸,在中国已经屡见不鲜了。香港《明报》报导,2006年8月13日有将近六百名的广东省东莞市上沙村居民在深圳市中级法院门口示威请愿,抗议该院两年前的一宗判决至今没有执行。

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在腐败的中国,法律的尊严、法院的权威、司法的信用,早已荡然无存了。正如香港《动向》杂志主编张伟国说,这些村民不但是把自己心中的怒火向法院发泄,他们的行动也是针对整个腐败的体制。现在老百姓的正义和正当的要求、合法的权益得不到包括司法系统在内的整个政府的保护,那么整个政府的合法性就越来越成问题。(《议报》)

三,八十九岁再嫁为分房

今年8月1日上午,成都武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有对男女特别显眼,男的30多岁,女的白发苍苍,他们竟然是要登记结婚。民政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一核对,发现男子35岁,老太已89岁。(8月2日《重庆晚报》)原来,这名老太太家里有着儿子、孙女、孙儿共七个人,跟小自己54岁的小伙结婚可能是为了多分房。(《南京晨报》)

有论者以为,丝毫不为“爱情”,百分之几百为了“利益”的婚姻让人震惊,这种不择手段地利用婚姻获取利益的行为是恶劣的。“利益诚可贵,房子价更高,若为尊严故,二者皆可抛”。为了她的人格、尊严、名节,看在她曾经历尽艰辛拉扯孩子的分上,笔者在此规劝其后人还是放过老人吧!(2006年8月3日《人民网》)

然而,顾了“人格、尊严、名节”之后的老太太又到处安身呢,在这个伟光正领导下的伟大国家里?

19aug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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