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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旅美的江天勇妻子期盼丈夫早日回家。她早前提告多家中国官媒和共青团中央抹黑江天勇。(2016年12月30日,吴亦桐提供)

湖南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周四(29日)拒绝律师会见江天勇的要求,理由为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律师就此向检察院提出控诉。而江天勇的父亲亦就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向长沙市政府申请行政覆议。(吴亦桐/高锋 报道)

本台早前报道,江天勇的其中一位代理律师陈进学,周二(27日)向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提交要求会见江天勇的材料,对方当时明确表示,直属分局并不是实际办案单位,案件由长沙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负责。2个单位皆对律师提出的会见要求作出推托和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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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9日下午,江天勇的代理律师陈进学到长沙检察院,控告长沙公安局直属分局办案违法。(2016年12月29日,吴亦桐提供)

陈进学对本台透露,到周四(29日)下午,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向陈进学下达了不予会见的决定书,所作的理由是因犯罪嫌疑人江天勇,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属“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会见有碍侦查或泄露国家秘密。

陈进学说:他们(直属分局)给我送了这份不予会见决定书,我就当场提出来这上面的理由很宽泛,甚么叫有碍侦查、甚么叫泄露国家秘密?他就说这是公安部统一的文书;我也提出来说,现在这个办案单位到底是哪个单位?我现在是办案律师,你应该向我介绍(讲述)江天勇案到底是甚么样的案情,已经查明的主要事实?他就回覆说,就是这个罪名啊,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其他的案情他也没办法找别人来介绍。实际上办案单位确实不是它,实际是国保支队办的案子。

本台记者致电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电话,问及江天勇案,对方明显推托与回避。

警察说:你申请后能不能会见这里面还要批的,不让见肯定是批了不能见的。

在记者追问具体审批单位时,该名警察直接挂断电话。

周四(29日)下午,陈进学赶到长沙星城地区检察院,就直属分局未在法定时限内通知家属、未通知指定监视居所具体地点、在提交请求会见材料时不依法出具收据、拒绝介绍案情等违法行为,要求检察院监督,在和检方据理力争后,检察院收下材料并出具收据。

在江天勇失踪后,其父亲江良厚奔走多地之间,在寻找儿子下落的过程中屡屡碰壁。12月19日,德国、瑞士、瑞典和荷兰4国驻华使馆的人权官员,到位于河南信阳的江良厚家中探望,其后信阳公安局国保支队和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多次上门骚扰。江良厚早前已就“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多个中国官媒,及共青团中央报道和发布视频抹黑江天勇作出提控。

江良厚周四再向长沙市政府提起行政覆议,要求认定长沙多个公安部门在对江天勇采取行政或刑事强制措施后,法定24小时之内未及时通知家人,以及警方将未经核实的消息透露给媒体等行为违法。

江天勇的妻子金变玲向本台指出:江天勇的父亲向长沙市政府提交行政覆议,有几点疑问质疑他们;24小时之内应该通知家属的,但我们接到通知已经是1个月之后;他们指定监狱居住,我需要他们告诉我们,具体的承办人是谁?从甚么时候开始进行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地点在哪里?

活跃在维权一线的江天勇,曾代理高智晟案、陈光诚案,及一系列宗教迫害案等敏感案件,因而触怒中共当局,曾多次遭秘密拘押和酷刑;2016年11月21日,他到长沙探访709被捕律师谢阳家人、及到长沙第二看守所了解律师会见谢阳受阻的情况后,从长沙返京时与外界失联;12月16日,多间官媒发布通稿,指江天勇非法向境外提供机密等;12月23日长沙警方首次向江天勇家人下达通知,指江天勇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对他执行指定地点监视居住。

来源:RFA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