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贾春旺先生:

惊悉上海市公安局于本月25日,在未经法院审理的情况下,就向因表达自己的观点而遭到监禁的杨勤恒先生,宣布其被剥夺人身自由并被劳动教养3年。上海公安局此举做法,我认为这不仅与中国的宪法原则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的依法治国的主张背道而驰,而且也会让国际社会对准备签署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障人权方面是否能保持言行一致,不免产生疑虑。为此,我希望贾春旺先生,为了维护宪法的的尊严和新一界政府的良好的形像以及中国在国际社会的信义和地位,都有必要关注杨勤恒先生被地方公安局以言治罪这一严重侵权事件,并下令地方机关无条件释放杨勤恒先生,保障杨勤恒先生的宪法权利。

最后,我认为只有当每一个公民的佥权利都能得到法律和执法机关的保障时,那么依法制国主张都能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生根开花结果。

此致!

中国公民:冷万宝

199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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