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之许:言论自由的特例与通则

 

因发表言论否定纳粹大屠杀的英国历史学家大卫•欧文2月20日在奥地利被判入狱3年。这一事件,最近被一些人引为例证,以证明言论自由应有所谓“宪法共识”(见“乔新生:学术自由不能无视宪法共识”一文),而一旦所谓“宪法共识”成立,则依此立法惩办所谓汉奸言论,也就顺理成章了。近年来,在林达等一批知识分子的努力下,“言论自由与内容是否正确无涉”的观念逐渐成为国内主流共识,而在一向标榜人权、自由、民主、法治的欧洲,居然存在着如此的因言获罪事件,颇让反对立法惩办汉奸言论的人士沮丧,似乎这一案例及相关法律对言论自由与内容正确无涉的通则构成了挑战,等于是经典力学体系中飘过了“黑体辐射”的乌云一般,需要作出认真的思考和应对。可问题是,德奥两国在法律上对于纳粹言论的禁止,真的构成了对“言论自由与内容正确无涉”通则的挑战吗?

众所周知,德意志(含被吞并后的奥地利)民族,是种族灭绝行为的实施者,乃是背负罪孽的民族。在二战结束以后,为了赎罪,也为了实现与周边国家的友好,重新融进欧洲文明大家庭,两国针对纳粹言行订立了远较其他国家严苛的相关法律,德奥两国的相关法律,建立在其特有的历史背景之上,出于罪孽民族赎罪的需要,是特例而非通则。新近出版的《罪孽的报应:日本和德国的战争记忆与反思(1946-1993)》一书中,有德国在战后如何反思其战争及种族灭绝行为的详细分析,反映出了一个民族如何在惊沮中挣扎并找回自身文明价值的过程,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德国人(也包括奥地利人)给自己设立了远远高于其他欧洲国家的标准。

具体而言,德奥两国相关法律的目的不是出于避免触及“自己的历史创痛和社会禁忌”,也不是因为“其中折射出一个民族的屈辱和苦难”,恰恰相反的是,这一法律的目的是因为自己给他人造成的“历史创痛”,是自己给他人带来的“屈辱和苦难”,是因为自己的负罪而非耻辱,是因为自己一手造成的苦难而非被他人强加的苦难。德国与奥地利的相关法律,不是为了“将自己民族的屈辱和苦难转化为宪法中基本的约定”,并规定“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触及”,而是为了禁止再一次触犯其他民族的屈辱和苦难,因为这是他们造成的屈辱和苦难,因此,这乃是一种基于愧疚和悔罪之下的自律行为。

同样是在《罪孽的报应》一书中曾提到,联邦德国前总统魏兹克就反对纽伦堡大审判,他认为,纽伦堡大审判以及其他由战败国主持的审判,剥夺了德国人民用自己的法律进行审判的机会,而在他看来,只有通过德国人民自身进行的,且惩罚更为严重的审判,德国民族才可能真正地从罪孽中被拯救出来。其实,不论是纽伦堡大审判,还是东京大审判,其目的恰恰是要揭开“历史伤疤”,“触摸民族的历史禁忌”,从而促使罪孽民族的觉醒,魏兹克总统所遗憾的,反倒是伤疤与禁忌被触及得还不充分,还不深入。可见,德奥两国的相关法律是罪孽民族对自身的拯救,是一种建立在对罪行深刻反省和认识基础之上的自我惩罚,它没有也不可能是对言论自由的一种限制,而只是特定历史现实下的自觉选择。

百年以来,中国从未对其他国家和民族构成类似的罪行,反之,列强倒曾经对我们犯下过无数罪行。中国人民对此自然有刻骨铭心的回忆,为什么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会引来中国人普遍的愤慨,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日本并未如德国这样有深刻的反省,也未如德国和奥地利一样为自己树立起更严格的行为准则。如果日本立法禁止美化侵略战争和军国主义,这不是对言论自由的损害,而是在对历史负责。援引德奥两国相关法律的恰当场合,应该是在驳斥日本右翼假借言论自由美化侵略历史、粉饰军国主义的时候。可见,乔新生教授在其“学术自由不能无视宪法共识”一文中对德奥两国相关法律和案例的引用,根本就是文不对题的,同时也未必就是爱国主义的。

首发南方都市报

[书籍下载]胡绩伟:我与胡乔木的十年论辩

本书为2006年9月香港版的《胡绩伟自选集》的第一卷.

胡绩伟赞同胡耀邦“党性和人民性是一致的”观点,主张把党报办成充分体现人民性的报纸,“要通过党报充分反映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把报纸办成充满群众呼声,集中群众智慧,体现群众监督。”胡乔木对此提出了批评,称之为奇谈怪论,胡绩伟作了研究和反驳,但并未都能公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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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话没完(关于章克标)

 

今年年初,活了108岁的章克标去世了,上海和嘉兴的一些报纸做了报道,并给了他一个称号:“文化老人”,外地媒体多没关注。人虽然没了,但其样本功能没有丧失。一个人,活了这么大岁数,跨越若干时代,经历过若干风波,即使不面面俱到地谈,举其一两点,亦有可思可想之处。

章克标是个作家,写了不少书,最有名的大概要数上世纪30年代写的《文坛登龙术》了,被鲁迅一骂而成名。当然,鲁迅骂谁不骂谁已经代表不了什么了,没有谁是真理的标杆。其后大概还写了些东西,但鲜为人知。倒是前几年在文化圈内鼎鼎大名的《秀州书局简讯》(后整理成《笑我贩书》和《笑我贩书续编》出版)上,保留了不少与他有关的鲜活资料,其中还有他给秀州书局经理范笑我的信,里面点点滴滴地表达了这个“百岁老人”的内心想法。在生命的最后几年,章克标之动笔,除了写回忆录,就是给《秀州书局简讯》写信,估计他也明白这本薄薄的小册子在文化圈内的分量,希望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留下一两点印迹。

看他表述自己的生活和心境。2001年1月6日章克标从湖北保康写信给秀州书局范笑我:“我订了好几份报刊,花了上千元。其中有一份《人民日报。海外版》。因为想到在山乡孤寂,只有以看报刊来解闷了。一个人活到一百岁以上,不好好儿在家里安坦享享福,要出外走天涯海角,真可笑的事情也。也只有听其自然管它妈的了,况且已经总算停下来安居了。”

章克标3月10日从湖北保康来信说:“脑白金广告,以前订有合同,是否符合也搞不清楚。”而在当年1月22日,有人就在秀州书局里说,看到当地一家晚报内夹发着脑白金的广告,上面说,“章克标服用脑白金后恢复了年轻”,又说,“老人一向很节约,但买脑白金从不吝啬,整箱整箱地往家搬。”

看来章克标一直没闲着。1999年,他在老伴下世两年以后,以“世纪老人”的身份在报纸上征婚,着实引起了轰动,后来,一个57岁的来自东北,后被章克标改名为林青的女人嫁给了他,并陪他走过最后几年历程。不过,因为他曾参加过汪精卫的伪政府,当过汉奸,也有很多人对他不屑一顾。章克标对此有过直接答复。2003年,章克标到嘉兴一中参加百年校庆,有人问他,章先生住在上海是否有游子在外的感觉?章说:年纪大了,器官退化了,什么东西都退化了,没有感觉。又问,现在仍有许多人在各种场合骂你,说你是汉奸,你如何看待骂你的人和你自己?章说:汉奸这个问题,人民政府和中国共产党已有定义。我去问过有关部门,他们的回答是:我们不说。汉奸中央有规定,不是随便可以定的。对骂我的人,我没什么看法,这是他们的言论自由,私人看法和见解不能代表国家。

章克标在年轻时代参加汪精卫的伪政府,被一些人说成是“生活压力下的求职而已”(当然是他自己先这么说的),但是,他的职务可是宣传部的处长和《浙江日报》总编辑啊,这并非仅仅用“维生”两个字就可以轻松撇清的,甚至,说其是骨干亦无不可。以其八面玲珑的智商,也无法解释为一时糊涂。而“汉奸”两个字,并不是一个称号,不能像教授一样由主管部门认定并划分等级,它应该和“傻逼”、“混蛋”一样,是品质定性词。当然,汉奸还有“卖国罪”、“叛国罪”对应着,而“傻逼”不用负刑事责任。不知道章克标问的到底是哪一个部门,是否有权认定“汉奸”这两个字,但“有关部门”模棱两可的说法,显然让章克标抓住了救命稻草。窃以为,“有关部门”的回答,更多是出于对一个耄耋老人的无奈的尊重。人家岁数那么大了,当面说人家是个“傻逼”似乎不厚道(否则,一句“你不是汉奸”不就解决了吗)。但,这绝对不是什么厚道不厚道的事。有些东西,没有绝对的是非界限,而有些东西,是必须有个定论的,“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否则,就没法向后人交代,让后人觉得前人糊涂。我们可以对一个老人仁慈,但不能因为他比别人活得时间更长,就对他无可奈何。你可以给他生存权,可以让他安度晚年,但必须告诉他,你当年的行径就是汉奸行径,你必须为此忏悔,你要为你犯下的罪负责一辈子。也许有人要问,人都死了,还说这些干什么?是啊,以文鞭尸,无非是要论个“是非”,以此为秤星,给出一个更易量化的标准。如果大家都不较真,与章克标同样参加汪精卫政府的周佛海若是有幸活到今天,是不是也可以为自己翻案了呢?难道真的“谁活到最后谁就笑到最后”?

2002年7月2日章克标在给范笑我写信说:“胡风我并不知其人,也不知是否有此人,无可奉告。滕固已死去多时,其怎样死也不很明白,他去文从党从政之后,颇少往还,所以也不知其详了……巴金一直老病卧床或住医院活得也辛苦。茅盾,可说死得其所其时,善于抓住机会的能人,茅盾的著作也是善于抓机会。邵洵美是个老实到没有肚脐眼儿的老实人,恰好同茅盾成对比。”

还是2003年到嘉兴参加校庆那次,有人问:《章克标全集》何时出版?答曰:没有出书的时间,章克标只有“不全集”,没有全集,他的总集就叫“不全集”,字数九百九十万字,因为不到一千万,所以不全了。你对胡风、周作人、钱君萄(?)如何看?章说:胡风分子的胡风,还是要刺人的胡蜂?胡蜂不是嘴巴刺人,是尾巴刺人,胡蜂很多,都是胡蜂分子,周作人,他要“作人”,可见本来不是人。钱君萄,淘一淘,一百万,淘两淘,二百万,他是很经淘的。钱很多。他有三个儿子,每人一千万。

当时就有人质疑:章克标能不知道胡风?也许是出于激愤,还是不屑?若是一个平素厚道的人说出上面的话,我们可以理解为机智和思维缜密。但放在章克标身上,似乎只能界定为尖酸刻薄。一百多岁,还保持着这样的尖酸,一定是内心里藏有巨大的委屈。给范笑我写信,他一会儿自称辛古木,一会儿自称章小山人,与我们想象中的老年人的安静、沉实、诸事看穿,很不一样。那是一种愤懑和不平,显然,是社会给他留的缝隙太小了,是欠他的。虽然有人说“章克标还没死?怎么还不死,活着多吃米”,但也有人给他发退休金,去医院探望他,还有人照顾他的晚年,端屎端尿(如林青和林青的三个儿子)。这些,似乎都不够,所有的人都把他当成“文化老人”才过瘾。

“文化老人”如果实在写不出什么像样的作品,留下几篇回忆录,回忆彼人彼事,成为后世研究的文本,似乎也不错。但是,没有。我读完章克标写的《九十自述》,只觉干瘪枯燥。与他臧否别人时的那种嬉笑怒骂,那种激情四射截然相反。这本自传性质的东西,简直是一点感情都没有,没有他自己的爱,没有他自己的恨。你在阅读的时候甚至会想:如果你做个死不改悔的汉奸,顽固地坚持自己的立场,倒也不枉一条汉子!可是,没有,连欲言又止都没有,只是一个干巴巴的提纲。让人一边读一边唾唾沫,就像嚼了一嘴木头渣子,不是“味同嚼蜡”,而是“味同嚼柴”。

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对谁都是这样油滑。对人,对国家,对历史,甚至对自己,亦是如此;太平时代,大恶无以施展,乱世之中,则易浑水摸鱼,钻营搅屎。但是,我说的是但是,若罪行已为即成事实,则必须时时提起,想起来就提,以此为戒,以此为训,让后人知道:前人有糊涂虫,也有明白人。

 

法律人要不要讲政治

 

春节前去万圣书苑淘书,冯象先生的《木腿正义》(增订版)已经摆上了书架。对于冯象先生的作品,鄙人一向比较敬重,所以不管能否看得懂一般都会买,包括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的《木腿正义》。拿起“增订版”大致翻了一下,凭借阅读印象觉得较之旧版,“增订版”收集文章并不见新颖,可是回头想想,又担心增订的文章中有什么东西被错过,踌躇再三,春节回来还是给买了。我在买书方面几乎无任何经济头脑可言,以小人之心度读者之腹,对于绝大部分读者来说,面临的买或者不买的困惑恐怕与我差不多。

从篇幅上来看,不包括“法律与文学”这篇代序言,旧版《木腿正义》“法与文化”辑收入9篇文章,“神与文学”辑收入7篇文章;而在“增订版”中,上编亦即“法与文化”增订了7篇文章,下编即“神与文学”增订了8篇文章。而从字数上来看,旧版共有17万字,新版27.5万字。新旧两版之间内容几乎扩充了一倍,不能不说是很大的变化。但是由此一来问题就出现了:对于“增订版”来说,买之重复,不买可惜,一本好端端的《木腿正义》,增订来增订去居然成了“鸡肋”。冯象先生也还算厚道,至少在目录中将增订文章空一行隔开,读者在决定时至少可以清晰地知道增订内容,较之学界盛行的换名包装而不做任何交代的瞒天过海欺骗读者的作法,已然进步千百倍!我们姑且抛下这个“增订”的问题,看看这个“增订版”《木腿正义》到底新在何处。

首先需要申述的一点,就是《木腿正义》其实是冯象先生的一本杂集。这一点又和作者的学术背景及治学兴趣有很大关联:冯象早年上山下乡,先后获北京大学英美文学硕士、哈佛大学中古文学博士、耶鲁法律博士,现主要从事知识产权与竞争资讯等领域的法律业务。于是我们就在冯象先生的第一本杂集《木腿正义》及其修订版中看到了与上述学历背景有关的文章,尽管作者在《木腿正义》初版中还有一个副标题“关于法律与文学”,实际上这些文章则涉及法学、文学乃至更为广阔的领域。就文体而言,有时评、书评、访谈、演讲、回忆、日记等等,亦不可谓不“杂”。

从内容角度评介《木腿正义》(增订版),我个人觉得其中最能引发我思考的增订文章当属《法学方法与法治的困境》了。这篇演讲稿系作者2005年10月在北大、清华、法大、浙大等高校所做系列学术演讲的精华部分,虽然当时因为琐事未能前往聆听冯象先生在法大的演讲,但事后不久即拜读了这篇文章——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篇文章首发于法大学生刊物《法律评论》报。在这篇演讲中,演讲者用反证的方式,举例列举了学术论说中常见的方法论错误,并对聆听讲座的法科生提供了五条中肯的建议。这些建议之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提出“法律人要锻炼政治头脑,要讲政治”。

法律人到底要不要讲政治,这是一个重要而且容易产生分歧的问题,正如冯象先生所言,这个问题“十分要紧,但许多人不愿谈”。冯象先生论证这个问题从两个角度切入:第一个是法科较之其他学科所独有的和政治紧密联系的特性,甚至恩威并施摆出了“胡萝卜加大棒”的诱惑,即“有些法律问题如果处理得当,可以促进政治问题向法律问题转化,甚至达成妥善的解决。反之,若应对失当,则可能由此引发政治对抗,造成预想不到的困局”。谈论法律人应不应讲政治的第二个角度,是作者在肯定吴经熊、蔡叔衡、王伯琦等民国时期法学家对于中国法制的有关论述的同时,感慨“在三位先贤的文集里没有看到一句话,哪怕是暗示,那‘极完美’的法律连同支撑它的独裁法统、阐释它的‘幼稚’法学,业已到了崩溃的边缘”。对于冯象先生的论点本身乃至论证过程,笔者都不敢持完全同意的态度。至少就中国历史而言,从来都是政治大于法律,政治问题从来都是政治的方式解决,不管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还是吴思所言血酬定律,即暴力最强者说了算,法律本身要么是装饰,要么是阶级专政的工具。承认这一点的话,暗示政治问题可以法律解决的思路,无异于告诉听众一个镜花水月的世外桃源。至于第二个思路我更觉得有点苛求先贤,且不说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问题与困境,更不说法学家不可能是预言家,在国共政争的风口浪尖上,我想绝大多数学者内心所向往的光明应该是孙中山开辟的五权宪政体系,只是国民政府连年战争,内外交困,官僚腐败最终导致江山易手。归根结底,那个时代学者看不清当时独裁法统的崩溃,更如冯象先生本人无法预测今后人民共和法统的走势一样。己所不能,勿施于人,不是这样吗?

相比之下,我个人倒更看好增订版下编中增订的部分文章,如《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尊崇地纪念》,这是小说《流星群》的序言,《流星群》是冯象先生父辈一代人董易关于一本西南联大地下党经历的小说遗稿。再比如回忆李赋宁先生的文章《“蜜与蜡”的回忆》,读来真觉得情真意切。如果冯象先生今后还要增订文集,我想这些文章完全可以单独拿出来结成散文集了。

实际上,我什么都读

 

我以为书很快就要被读完了

在我识字到可以阅读的时代,可读的书相当少,而且越来越少,许多东西是不准阅读或者不提倡阅读的。记得1966年的秋天,我进入小学五年纪的下学期,老师发给的课本只有一本,那就是红壳子的《毛主席语录》。另一个下午,我干的事情是跟着父亲把窗帘拉严实,在一个旧脸盆里点起火,把他青年时代的藏书全部烧掉。为什么要把这么漂亮的书籍烧掉呢?当火焰劈啪作响的时候,我少年的心中充满疑问,心灵被猛烈撞击。书成为可怕而神圣的东西,那个下午是一个藏在我内心的启示,将在未来的岁月中打开,令我成为一个作者。我后来明白,我一生的写作其实是从1966年这个阴郁秋日的午后开始的。

因为可以阅读的东西不多,所以我少年时代就养成了什么都读的习惯,报纸、油印的反右材料、从百货大楼飘下来的传单、关于缝纫机使用的说明书、赤脚医生手册、新华字典、小人书、大字报、招牌、启事、标语、通知、小字条、地下流传的禁书、领袖语录、鲁迅全集(他是唯一可以阅读的经典作家)、描写革命斗争的当代文学、厕所里黄色留言、某人被红卫兵抄家搜出的日记、文件、枪毙犯人的布告……有一次开会的时候,我看到地上有半张废纸,上面印着一段关于景泰蓝制作的文字,朴素而具体,汉语的抒情传统中很少有这样的文字。多年后,我才知道那是叶圣陶先生写的。我的阅读活动可以在任何时候,只要文字出现。我经常以为,世界上的书只剩下最后几本,很快就要被读完了。

那个时代对文字的大面积封锁极大地刺激了我的阅读欲望,我被我的时代培养成为一个第一流的读者,并产生了巨大的写作冲动,文字被时代赋予一种神圣的英雄和叛逆的气质,在别的时代,例如今天,我也许根本不会写作,因为文字的获得和产生以及发表是如此的便宜。我那时代的人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文学青年,与文字的被囚禁有很大的关系。阅读和写作本身就是一种叛逆。那时代没有书架,书藏在时代的黑暗中,藏在床底下、墙缝里、某人的隐私里,你得有更强烈的好奇心和勇气,你心中得有光,你才可以多少阅读到些与众不同的东西。根据文学史或者导师开列的书目按序就班、由浅入深地阅读是不可能的,你只能碰到一本读一本,而且经常要力挫群雄,因为读物太少,而秘密读者太多,一本禁书偶然出现,如果你不手疾眼快抓到手,书很快就遁入黑暗里去了。

老天把最经典的文字留下来

我十一岁的时候碰到了狄更斯的《匹克威克外传》,当时这本书已经被拆散,被少年们叠成一种方块的玩具,我打开来看了几段,完全不知所云,只是上面的插图,那些侏儒怪人令我好奇。这是我第一次注意西方的书。几个月之后,我忽然得到了屠格涅夫的《父与子》,外国名字非常难读,就像西药的名称,但我最后适应了,居然读完了它,并喜欢上了外国文学,我发现外国文学有思想,而中国文学好玩,中国文学可以做小人书,例如《三国演义》,但《父与子》显然是不可能的。在一个同学的哥哥那里,我看到了朗费罗的《海华沙之歌》,这是我第一次阅读西方诗歌,我不喜欢。忽然在另一天,斯宾诺沙的《伦理学》落到我的手中,艰深晦涩,怎么办,当然要读,我手中只有这一本书。忽然,《唐诗三百首》出现了,毫不犹豫,全部背下来。而下一本书,是《中州集》。忽然,我看的是《茶花女》。忽然,看《九三年》,忽然,《红与黑》,忽然,《左传》,忽然,背诵普希金的《致大海》,忽然《十万个为什么》,忽然《草叶集》唤醒了我生命中的激情……1975年的夏天,我阅读的是《古文观止》和《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1976年,我阅读了《莎士比亚全集》。

那时代书少,给我留下的印象却是,每一本都是经典。我阅读到的书仿佛是一个巨大的无名作者集团写下的,罗兰·巴特说“作者之死”,那时候并非什么哲学上的深刻或写作上的策略。许多书你根本不知道作者是谁,一本书有时候会经过千人之手,首尾署名都已经不见了,你根本不知道是谁写的,好看的书就越传越远,不好看的书就自动消失。因为传经多人之手,封面扉页早已不知去向,而且有时候也故意要掩饰书名。作者的集体死亡令作品们享受了莫大的光荣,鲁黎、艾青、徐志摩的诗歌与李白、杜甫、莱蒙托夫的诗歌一起在无名中秘密流传。伟大的作者是不怕作古的,“作者之死”使古代的书成为当代的书,令当代的书成为古典的书。“文革”禁锢了文化,它也考验了文化,什么叫真金不怕火来炼,那时候就是。老天有眼,把最经典的文字留下来。许多书的文字版本消失了,却成为口头流传的故事,我记得那时候我曾经借到巴尔扎克、托尔斯泰的作品,自己看罢还掉,又讲给工厂里同车间的人听。把自己看过的书,讲给没看过的人听,是一种风气。《中锋在黎明前死去》是谁写的,我到今天都不知道,我是在某个下午听木匠老邱讲的(百度了一下,是阿根廷现代著名剧作家奥古斯丁·库塞尼的作品)。那时候社会上有许多地下的故事大王,讲的都是世界名著。对书的禁锢,结果是最好的书留下来了,消失掉的反倒是平庸的东西。奇怪的就是,我从来没有读过琼瑶、韩寒之类作品,今日许多作者深受其害,那时代这一类的东西根本就没有地下流传的资格。到1980年我进入大学读书的时候,看老师开列的经典书目,惊讶的是绝大部分我已经在地下读过了!而当年给我看这些地下经典的人,并非什么文学史方面的权威人士,例如写作《西方正典》的哈罗德·布鲁姆先生。谢天谢地,他开列的作家作品我都读过。选择了这些经典的只是些民间社会的草根人士——店员、锻工、搬运工、司机、病退的知青、大众浴室里修指甲的、钟表匠、木匠、售票员、业余风景画爱好者、拉小提琴的、歌手、医生、会计……等等。

我买下了第一本最贵的书

1975年的一天,我在昆明华山西路遇到一个鬼鬼祟祟的男子,他手里拿着两本小书,吞吞吐吐地表示要卖,我要过书来看,是一个叫泰戈尔的人写的《飞鸟集》和《园丁集》。我不知道谁是泰戈尔。翻开看,里面已经画了许多红杠,读了一段,“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了”,在当时那样的汉语环境中,读到这样的诗句真是令人血肉横飞,黄金在纸上舞蹈!定价0.05元的书,他要卖3元,翻了20倍!而我一月的工资才15元,我买下了平生第一本最贵的书,揣到怀里骑上单车就跑,怕被人抓起来,那书上全是反动言论!自己看完,立即给朋友秘密传阅,大家都喜欢得要命,就决定复印,买蜡纸、刻蜡版、用老式的油墨滚筒油印机,秘密印了十二本。我相当幸运,当我21岁的时候,泰戈尔来了,他是最适合这个年纪阅读的诗人。我可没有在这个年纪去读什么汪国真。

图书馆到我18岁的时候才重新开放,那是1972年,书很少,我居然阅读了三个图书馆的文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几乎全部的书。1972年到1974年的很多时间,我是在图书馆度过的,我那时在昆明一个工厂当工人,工厂经常停电,一停电我就跑图书馆读书。我这是受了《马克思列宁的青年时代》和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怎么办》的影响,在七十年代我决定做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我游泳、登山、步行,努力把自己锻炼成战士。冈察诺夫的《奥勃洛摩夫》令我接受了“生活在别处”的思想,奥勃洛摩夫最终与一个胖厨娘老死于“末庄”没有到巴黎去,他的懒惰生活令我深恶痛绝,我枕戈待旦地等待着我们时代的“延安”来召唤我。

1979年,昆明出现了公开的民间书市,地下的书现在来到了地上,那是我阅读史上的辉煌节日,那些书不是买卖,而是交换,人们把自己读过的书拿来换没有读过的书。白天换书,夜晚如饥似渴地阅读。我换到了《欧根·奥涅金》、《悲惨世界》、夏都勃里昂,他的书是令我朦胧地发现了故乡云南的自然世界。读书人的黄金时代,读书人就像圣徒一样热爱书籍,真正地、狂热地阅读它们。我经常听到悬梁刺股的故事,这一点都不希奇,许多书,我是在煤油灯和蜡烛下读完的,在我青年时代,电还是比较时髦的东西。

然后,功利主义的读书时代到来了,书籍成为工具。作者复活,作者的获奖与否、名气大小成为阅读的基本标准。这是读物浩如烟海的时代,也是“读者已死”的时代。

有句老话说,他不是在去书店的路上,就是在从书店回家的路上,哦,我正是这个人。我上周去昆明的一家书店,那里的一位老店员是熟人,她刚刚当了祖母,我当年认识她的时候,她还是少女,两个人见面,还会脸红。

于坚,诗人,1954年生于云南,2002年获《南方都市报》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诗歌奖。

"倒于风潮"波及沪上 陈村批于丹煲馊鸡汤

 

日前,因在央视《百家讲坛》讲述《论语》而大红大紫的于丹教授,遭遇到来自北大、清华等名校的十位文学博士联名抵制。他们的“倒于檄文”在网上出现以后,一石激起千层浪。11日,记者发现这股“倒于风潮”已经顺势蔓延到上海知名的文学论坛“小众菜园”。该论坛版主、上海著名作家陈村在评论于丹的《〈论语〉心得》时,则指其为“馊味的心灵鸡汤”。

“菜农”:把孔子置于男色时代?

“菜园”上《男色时代的孔子》一文,紧跟“倒于风潮”,把于丹的《〈论语〉心得》批得体无完肤。“在孔子的理想中,‘修齐治平’四位一体,‘修齐’是手段,‘治平’是目标。而于丹的‘心得’,割裂了‘修齐’与‘治平’,将《论语》的意义降低到‘修自身’这个最初级的层次。”“而《君子之道》这一章,也被于丹庸俗化为一种‘大眼界’的‘处世之方’和‘人际理论’(于丹语)。”

该文还援引了易中天与于丹的一段对答,并展开了更为猛烈的批判。于丹曾经告诉易中天:“我不主张从性别的角度去看孔子。在我的心目中,孔子只有温度,没有色彩。”文章的作者认为,于丹把孔子包装成了“男色时代一个善解人意的中性人”、“一个性别不明、身体温热(‘略高于体温’,见《〈论语〉心得》的‘代后记’)的心理咨询师”。“他的每句话都可以从生活小故事中得到印证,他为疲于奔命的城市白领奉上一盅盅美味滋补的‘心灵鸡汤’。《论语》成了‘一眼温暖的活水泉’,供她‘以身体之’。”

陈村:《〈论语〉心得》是馊汤

“十博士的倒于檄文”在“小众菜园”引起争论以后,版主陈村特意在“菜园”上转贴了于丹的《〈论语〉心得》,提请各位“在批评前稍稍读一点原文”。

有不少“菜农”对“倒于事件”持各打五十大板的态度。比如,“菜农”疯花缺月就在帖子的标题上明确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认为《于丹误读情有可原,博士发傻才叫硬伤》。作家古清生批评十博士之首“徐晋如脑子有水”的帖子,批评十博士故作高深,“你可以批驳于丹讲得臭,你还可以登上讲坛一展你的风彩”,但“于丹肯定有说话的权利,诚如徐晋如有说话的权利,谁个的水平更高,大家不妨比试。一旦要人闭口,这个徐晋如就不懂常识了。”在菜园获得大量支持。但支持的同时,网友也纷纷反问:“话说回来,于丹的解读真有吹的百分之一好么?”

“菜园”上几乎没有谁真正力挺于丹。版主陈村对《〈论语〉心得》的评论,则显现其幽默辛辣的一贯风格。“稍一品尝,这款‘心灵新鸡汤’喝着闹胃。但我奇怪的是,如何孔子老汤不馊而新汤馊味。”不过陈村还是给于丹留了点面子,“我相信,这种鸡汤有它的正面作用。我感激这类图书帮了我喜欢的出版社和朋友一把。他们引为成绩和骄傲,多发奖金善待儿孙。”

冉云飞:遭戮的学者著作

 

近来无意中读到搞中西比较史学研究的杜维运先生的书《变动世界中的史学》,感觉其识见不错。其实他的《清代史学与史家》早在1988年就由中华书局出版了,可惜无从读到。另见一册同是去年北大出版的《史学方法学》亦尚未读到,很想于近期找来读读。

如果说史学家,确如西人所说是“对有强烈欲望掩盖真理的权势人物而作的战斗”,那么在中国便杀头的事业。中国古代良史遭戮不在少数,“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都是用生命维护史学的尊严,像司马迁一样身遭腐刑,依旧要“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人虽然难得,但也非绝无仅有。更有朝代易鼎之际,博罗文献,表彰气节,发明幽隐的黄宗羲、全祖望等人,堪为后世治史者之师表。可惜四九后这一优良传统几乎完全丧失,在八十年代以前,在史学著作中对民国的史实几近颠倒黑白之能势。即便是现在,也是禁区多有,事实芜乱,但在这样所谓的近现代史的领域里,却是党棍多有,篡改历史成风的博导等相关学者,何其多也。真可谓刘知几所说之“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想一想四九年后若干被遵奉的史学家吧,他们有几人能逃此讥?虽然他们有时也身不由己,但不少时候还是迎合得非常有创造性的。说实在话,在目前这样的环境下,要治近现代史,尤其是涉及国共的历史,要保持戒之惧之的态度,才不至于说些自掴耳光的违良心的话。诚如杜维运说:“史学家须实录直书,以存真历史,历史须超然于政治之上,而维持崇高的水准,是史学上的真理,是史学所呈现的最灿烂的美境”

所幸现在有许多华人学者处在没有意识形态桎梏的情形下,能够为我们贡献一些相对清醒而客观的见识。能读到余英时、何炳棣、黄宗智、黄仁宇、汪荣祖、张灏、张朋园、王尔敏、张玉法、徐中约、陈永发、唐德刚、杜维运等人的书,是多么幸运的事。只有在不太涉及意识形态的史学领域,我才稍微相信大陆史学作者的劳动,但其间治史的态度与方法上,与港台及海外华裔学者相比,其差距仍然是不小的。因此,我的理念是,尽量读港台及海外华裔学者的著作,少读国内与时俱进的旌表文章,这样才不致使自己陷入大一统的党派至上的意识形态阉割之中。

史学家何炳棣与杨振宁、王浩、蒋彝等人于七十年代解禁时,第一批到达中国,在中国有关方面的“陪同”(其实就是监视)下,作了有限的游历,说了些现在看来是令人脸红的话(我手中香港七十年代出版社出版的这些学者回国之观感集)。有人便会说,在那个时代,只能说这种话才行嘛。这当然可以理解,但一个负责任的人都知道他所说的话,必然是历史的一部分,岂可等闲视之!多年以后何炳棣在《阅世读史六十年》里道出自己的“惭愧”,这段惭愧的话,大陆广西师大版当然是删了的。就连杜维运对《阅世读史六十年》的评价里涉及此点的话,也惨遭删削。杜维运说到何炳棣的史学著作秉承渐东史学派的传统时说道:“他述时事,以及褒贬当代的儒哲,全无避忌,凡‘成见甚深’、‘心胸狭隘’者,皆直斥之,此与全祖望直接揭穿伪学者钱谦益、毛奇龄的假面目何异?他也自我批评,认为‘一生处世最大的缺陷——往往与中外学人不能和谐共处’”。我读到这里,觉得文气不畅,理有未尽,遂上网查找相关的网站,以便作一对证。果然,北大版于上文嘎然而止处,其实杜先生还有一段关于何炳棣先生对七十年歌颂毛领导下的惨淡中国的反省,兹据台湾《联合报》2004年4月12日查阅所得如下:“他的侄子说他:”像叔叔这样国际知名的历史学家,竟会公开赞扬毛泽东那魔鬼般的人物!‘能够有如此直率的揭自己的疮疤,学人之中,有几人能如此?“

前不久我曾介绍过余英时先生的著作在大陆被删削的情况之一斑,今再介绍杜维运先生的著作遭删削的点滴,以便读者存着谨慎的眼光阅读大陆所出的港台及海外华裔学者的著作,因为这里面往往可能因为大陆当局打压言论自由,而进行相应的删削。以后,我只要读到有相关被删之事实,一定会及时知会读书的朋友们,以便我们在不疑处有疑,从被阉割的信息中清醒过来。2007年3月14日8:30于成都

 

梁 京:假仁假义的仁政能走多远?

 

这一次北京的两会,民生两字不绝于耳,高官们个个都成了体恤民众疾苦,支持公平正义的仁义之官。尽管他们说的许多话都非常“正确”,但还是让人感到很不舒服,为什么呢?因为人们看到的并不是什么新面孔,这些正确的话,他们为什么不早说呢?更重要的是,既然他们并非不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事,这些大权在握的高官们,早先又在做什么呢?

让这些高官心中暗喜的是,没人有机会提出这些令人尴尬的问题,而他们更无需解释,对于这些年如此多的不公正,不仁义的制度和政策,自己该承担何种责任。

十分清楚,胡温要施行的,是不追究执政责任的“仁政”。问题是,这样的仁政究竟能走多远?

别的不说,就拿民众意见最为集中的教育和医疗来说,现任两位部长对这两个领域公共服务的危机不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无论业内还是业外,两人从来就没有人望,不是部长的合适人选,这从来就不曾是什么秘密。

这些年,大陆的教育在李岚清,陈自立,周济的领导下,危机之深重,已到了病入膏肓的程度。大学学费高昂,贫家子弟承受不起,只不过是公众最不满的一个问题。现在,即使政府出钱让贫家子弟入学,大学又能为他们提供什么质量的教育呢?在各种荒唐的考核指标驱赶之下,大学教师弄虚作假,误人子弟,比比皆是。这样的大学,不仅教不了真学问,连学生的人品都带坏了。目前在大陆非法传销的百万大军中,有不少是出身贫寒的大学毕业生。这些受过所谓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对于以骗人来谋生的诱惑竟毫无抵抗能力,这难道与大学校园欺骗成风没有关系吗?

至于在高强领导下的大陆医疗系统,在制度和政策的严重扭曲下,充斥著各种骇人听闻的腐败现象。医生不仅早已被逼良为娼,而且,许多人更是到了丧尽天良,谋财害命的地步。没有病也要诊断有病,不需用的药也要大量使用,甚至不顾后果,骗健康人幵刀手术。大陆医生职业道德的平均水平,早已不如娼妓。但身为卫生部长的高强,不仅长期对这些问题熟视无睹,而且,竟想在即将进行的医改中,继续回避“以药养医”这一致命的弊端,竟公然说“以药养医”不是医改要解决的问题。

位高权重的发改委,为了解决百姓看病贵的问题,22道金牌强令药品降价,结果如何呢,生产百姓需要的基本药品的厂家不是破产就是退出生产,整个制药业遭受巨大打击,而百姓买不起的贵药却越来越多,销售商的利润也继续攀高。这说明发改委的决策者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完全是一批昏官。但是,没有一个人对这些荒唐决策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不追究执政责任的“仁政”,不可避免成为假仁假义的“仁政”,而假仁假义的仁政是走不远的。这本该是胡锦涛、温家宝不难明白的道理。如果他们真要向百姓明示自己亲民的真心和仁政的决心,最简单和有效的办法,就是在教育、卫生等关键位置上,换上几个真正的好官。

既然如此,胡温为什么偏不这样做呢?想来想去,只有一种解释,就是怕百姓产生这样一种联想:既然换一个能干的部长,就能让政绩大为改观,为什么不换掉胡锦涛,换掉共产党呢?

刘晓波:中国人本身的窝里斗和自私懦弱(《单刃毒剑》之中日较力中的两种野蛮)

刘晓波:《单刃毒剑》

中日较力中的两种野蛮

二 中国人本身的窝里斗和自私懦弱

中国一向是亚洲大国,日本对中国的关系,经历了一个虚心学习到强力征服的过程。从甲午海战到二战,中国人皆是日本人手下的败将。所以,近、现代日本人一直看不起中国人,无论是满清时期的号称亚洲第一的北洋水师,还是抗战中的国军和共军,中国人在中日战争中的表现,也确实为日本人对中国人的蔑视提供了充足的证据。换言之,日本从华夏文化圈辐射内的小国,一跃而变成亚洲最强大的国家,不仅依赖于日本本身的迅速强大,也依赖昔日强国中国的迅速衰落,依赖于中国人本身的民族劣根性。

泱泱满清帝国之败于蕞尔小国的日本,论者已多,兹不赘述。同样,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的表现也给日本人留下的轻蔑中国人的口实——在外敌入侵的情况下,中国人却因窝里斗而四分五裂:日本人可以得意于东北和山东的轻易到手,张学良的东北军居然不战而让出东北;日本人可以利用满清退位皇帝恢复帝制的梦想而建立傀儡满洲国,可以利用国民党的内部分裂而在华中扶植汪精卫伪政权;日本人还会惊愕于张学良以兵谏的方式逼迫中国的最高统帅进行抗战,幸灾乐祸于国共两党的血腥内斗。一个日本兵可以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扛着挑在刺刀尖上的太阳旗,遇不到丝毫抵抗地占领一个村庄;三个日本兵可以征服一个乡镇甚至一个县城;接着就是伪政权的建立,征召汉奸伪军来维持占领下的秩序。特别是中国当时的两大政治力量国共之间的勾心斗角,为日本实现全面占领中国提供了最佳的帮助。

1940 年以后,对日作战的一系列惨重失败,割据一方中共势力不断壮大所带来的内部威胁,使抗日主力即蒋介石的国军基本停止了与日本人的正面对抗。特别是美国对日宣战、“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国军的抗战除了湖南的被动防御性会战和滇缅地区的战斗还有一定的规模之外,蒋介石已经把主要的精力集中在遏制中共的扩张和坐大上。而中共在国军腹背受敌的窘境中,抓紧时机在西北割据地尽量扩充地盘和发展军队,特别是在毛泽东通过延安整风的内部整肃而执掌了中共的最高决策权之后,中共的抗日基本遵循着毛泽东的保存和发展为主的方针,决不与日军正面对抗,只是在日军进行大扫荡的威逼下,为了自我保存而不得不被动自卫的小打小闹,很少有主动出击的战斗。西安事变促成德国共统一战线仅仅是表面的,实质上却是双方对将来中国领导权各有自私盘算,蒋介石和毛泽东都准备坐享同盟国对轴心国的胜利,都希望借助于日本人的力量削弱对方、保存实力,以图将来称霸中国。中国所贡献给反法西斯战争的,主要是依靠美国的援助,以辽阔的国土和众多的人口拖住日本人,也就是蒋介石的“以空间换时间”拖延战略。

这种懦弱而自私的心态,汪精卫在发表慷慨激昂的“灰烬抗战” 的救亡演说时,已经委婉地点到了。他说:“历史上的元灭宋、清灭明,这两次被外族侵略而亡,不是侵略者能使我们四万万人被杀尽,能将我们的土地毁尽,而是我们死了几个有血性的人之后,大多数没有血性的人,将自己的身体连同所有的土地,都进贡给侵略者,以为富贵之地……所以我们必定要强制我们的同胞一齐牺牲,不留一个傀儡的种子。无论是通都大镇,无论是荒村僻壤,必使人与地俱成灰烬。我们牺牲完了,我们抵抗之目的也达到了。……我们如不牺牲,那就只有做傀儡了。”而在内心深处,他清楚地知道:别看国共乃至全国都表面上一致高喊“抗战到底,牺牲到底”的口号,实际上真的准备为国家牺牲的人实在寥寥。大部分人希望别人去牺牲,而并不牺牲自己;大部分人不肯象汪精卫那样老实地承认不愿牺牲自己,就在于害怕承担卖国的罪名和亡国的责任。

中国后来抗战,的确验证了汪精卫对国民劣根性的悲观分析,也使这位曾经刺杀满清大员的血性汉子,变成了侵略者的傀儡。无论是国共两党还是全体中国人,大多数人的首要目标是保全身家性命,国共两党是保全小集团利益,其最高领袖是保存称王称霸的资本,而真正勇于为国流血牺牲的人的确少之又少。

然而,日本一投降,抗日的懦夫却变成了内战的勇士。

在世界各国都致力于医治战争创伤和战后重建之时,惟有在中国大地上,中日战争的废墟还来不及清理,国共之间就为争夺中国统治权展开了惨烈的内战,中国人之间的相互厮杀极为凶狠,国共两党在抗日战争中的消极态度与在内战中的全力以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从1946年到1949年,国共双方累计投入兵力超过一千五百万,仅军人的伤亡就高达三百多万(平民的死伤无法统计),内战的整体规模和破坏性远远超过了八年抗日战争。中共一直引以为自豪的三大战役的规模和质量,每一次战役都远远超过中国军队的任何一次对日作战。直到现在,中共喉舌还一次次地以自豪的口吻向世人炫耀这种胜利,中央电视台在中共执政五十年庆典播出的专题片中,还特意把“淮海战役”与“斯大林格勒保卫战”做比较,称“淮海战役”为人类战争史上歼敌人数最多的战役。央视的解说词说:苏德战争中,苏军的最大胜利是斯大林格勒保卫战,使希特勒损失了50万军队,而中国内战中的“淮海战役”却使蒋介石损失了55万军队(大意如此),当然,央视解说员并没有提及中共军队以及平民的死伤人数。但是,中共从未反省过:“淮海战役”与“斯大林格勒保卫战”是性质完全不同的战争,苏联人是在进行反抗外国侵略者的卫国之战,而中国人却是在为争夺统治权而自相残杀。经过血腥战火的世界各国都在祈求和平之时,中国人对中国人的仇恨和残忍,又一次让世人目瞪口呆。内战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的损失,而且葬送中国走向民主宪政的现代社会的大好时机。

平心而论,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国由二十世纪初开始的现代化进程,终于有了一个走向自由民主宪政和融入人类文明主流的时机,特别是,这一进程又得到了以美国为首的自由世界的全力支持和推动。只要国共两党皆能抛开历史恩怨、一党私利和领袖个人的权力野心,以民众和国家的长远利益为重,现在的中国也许早已是文明的自由世界的一员了,不仅内战的悲剧和今日的台海危机可以避免,而且1949年后所有的人权大灾难也不会发生。

顺便说一句,今天让中共及其爱国者们最为仇恨的台独势力,其源头也来自中国人对中国人的凶残。蒋介石从日本人手中接收台湾后,其统治让台湾人感到比日本的殖民统治还要野蛮和严酷,所以才会因一个小贩与国民党管治者的冲突而引爆出“二二八事件”,由此才出现以反对外省人的独裁统治为诉求的本土草根运动。而当年的中共,可是全力支持这种台湾本土的草根运动反抗外省来的统治者蒋介石。

总之,中国对日作战之败,在根本上不是败给了外敌,而是败在我们自己的手中。

几年前,一位日本网民与中国网民对话在大陆互联网上颇为流行:“不管你们怎样破口大骂,我很高兴没有骂我们大和民族懒惰,没有骂我们不认真,没有骂我们贫穷,没有骂我们官员贪污。没有骂我们忘记以前为国家利益献身的你们所谓的「战犯」,没有骂我们的女人没有女人味,没有骂我们窝里斗,这就好像在变相地夸我们啊!看到你们无力的咒骂,我感到很欣慰,因为我们没有上面的缺点啊。”“我们大和民族不是因为骂人而崛起,我们是靠我们的勤劳,靠我们的认真,靠我们整个民族的团队精神。”

如果抛开情绪化激愤,我们不能不承认这位日本网民所言,的确不无道理。

王 怡:信心穿越宫墙:电影《与王一夜》

3月16日,台北将公演一出《旧约。以斯帖记》改编的音乐剧《宫墙》,可惜天高路远,无缘亲近。不过刚刚好,最近好莱坞也根据《以斯帖记》翻拍了这部《与王一夜》。当年的传记片经典《阿拉伯的劳伦斯》,曾捧红两位巨星,彼得。奥图尔和奥马。沙里夫。45年后,他们又难逢一次在这部电影中一道出现。

犹太姑娘哈大沙被掳入宫中,化名以斯帖,成了波斯王后。最终以她的智慧和信心,拯救几百万犹太人免遭种族灭绝。有评论说,这部华丽而节制的史诗,是好莱坞近年来对犹太人最友善的一部电影。虽然导演功力有限,前半个小时对后宫的“海选”也渲染过多,但对它的剧本我仍然特别满意。既尊重了圣经记载和基督教信仰,又不乏体贴人心的改编。尤其在以斯帖与波斯国王的爱情中,加入以斯帖对薛西斯(圣经中译为亚哈随鲁王)讲述她祖先雅各与拉结的故事。说到“雅各与拉结亲嘴,就放声而哭”。为和拉结成婚,服侍了拉结的父亲14年。这一段情节,把以斯帖和波斯国王的爱情,放回犹太人的信仰背景下去描述。温柔又不着痕迹。

我在情节人和妻子一道看碟。电影或许小众化,但实在很贴切我们心目中的那一位以斯帖。圣经中再没有一卷书,象《以斯帖记》那样充满戏剧性了。以色列人被掳到巴比伦之后,波斯兴起来,又灭掉了巴比伦。犹太人散居在这个庞大帝国的127个行省中,努力把自己从不信的族群中分别出来。这使他们总成为世人指指戳戳的仇敌,更何况他们走到哪里都特别能攒钱。这前后70多年,被称为犹太史上的“沉默年代”,只留下一卷作者不明的《以斯帖记》。这卷书没有一处提到上帝,《新约》也没有一处引用过此书。甚至在死海古卷的考古发现中,也单单短了这一卷。所以历代的解经家们,总有人嘀咕它的圣经地位。但这卷书的魅力就在这里,当先知的口紧闭,以色列的上帝似乎沉默不语时,救赎的历史依然没有中断,用亚当。斯密的话说,那只看不见的手依然掌管着历史的来来往往,并要人在一生中以信心去回应。为什么我们有那么多宫廷戏,却看不见一部史诗?因为命运的背后如果什么都没有,世上就无所谓史诗。

我想对不熟悉旧约的观众来说,这部电影在很多方面都是令人惊讶的。譬如原来在希特勒之前2600年,就有一个企图灭绝犹太人的哈曼。反过来说,如果没有2600年之后的希特勒,哈曼的心肠也会难以理解。一个人的心要硬到什么地步,才会抽签选定一日,不分男女老幼杀光一个民族呢?初代教父特土良曾认为,哈曼一族是犹太人的世仇亚玛力人的后裔,就是犹太人进入迦南地时遇上的第一个袭击者。但这个说法缺乏根据,多数严谨的解经家都不采纳。电影却从中敷衍出了一段来龙去脉。其实这是一处败笔,使故事多出几分东方哲学,略略偏离了以色列人将历史与信仰看为一体的史诗性。

其实哈曼有一句话,将憎恨的力量和抗拒的力量都显得淋漓尽致。他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得到王子的名分。所有人都向他跪拜,唯独以斯帖的堂兄末底改,始终昂首不拜。哈曼回到家里对妻子说,只要看到那个犹大人还端坐在朝门,“虽有这一切荣耀,也与我无益”。这就是为什么世界恨那些不服在它权柄下的人,因为只要一个不顺从世界的人,就足以使世上一切的权势羞愧。只要一件不能用钱买到的东西,就足以使一切财富跌停。就像安徒生笔下那个喊出皇帝没穿衣服的孩子一样,末底改一个人昂首站立,哈曼就立刻感到自己赤身露体。

哈曼煽动他的追随者说,希腊人的民主,和犹太人的信仰都是波斯的敌人。因为他们要求人与人的平等。你能接受你和你的奴隶是平等的吗?这是一句漂亮的台词,暗含着一个尖锐的观察,就是尽管西方文明被称为“两希文明”(希腊的理性和希伯莱的信仰),但巴比伦、亚述、波斯、罗马这四大帝国,以及后来不断以罗马继承人自居的法兰克、意大利、普鲁士和俄罗斯等,都一直潜伏着对希腊精神和希伯莱精神的叛离。

而人类史上最有盼望的那些时刻,就如《诗篇》所说,“他从灰尘里抬举贫寒人,从粪堆中提拔穷乏人。使他们与王子同坐,就是与本国的王子同坐”。真正的勇气不是血气,而是对那比“皇帝的新衣”更高的权柄充满了敬畏。所以希腊的安提戈涅敢于违反法律,埋葬犯下叛国罪的哥哥。她站在国王面前说,“在我心中有一种法律,比你的法律更高”。被称为“日耳曼的使徒”的卜尼法斯,敢提着一把斧头,走进日耳曼人的圣地,砍翻了他们膜拜的橡树。曾是爱尔兰人奴隶的帕特里克也敢走上山顶,点燃了只能由国王点燃的火把,成为“爱尔兰的使徒”。

就像失宠的以斯帖,最终也凭着因信而来的勇气,叫族人为她禁食祷告三日三夜,然后冒死闯入殿前。再施巧计,挫败了哈曼的“最后解决方案”,救回在厄困中披麻蒙灰的族人。以斯帖一度犹豫时,末底改曾带话进来,说,你焉知得到王后的位分,不是为着今日吗?你若不愿担当自己的使命,以色列人一样会得救,上帝会借别人的手保护他的子民。但你和你家在至高者面前,必蒙羞受苦。这正是《与王一夜》不同于一切宫廷片的灵魂,所谓史诗,就是说命运不是一种巧合,而是一种呼召。勇气不是一种骄傲,而是一种顺服。

对以色列人来说,无论他们在哪里,地上都有两个国度,一个是波斯(或埃及、或巴比伦),一个是耶路撒冷。也有两种法律,一种是上帝的应许和诫命,一种是被规范化的人的意志。波斯有强大的法律传统,颁布的法令连国王也不能废除。亚哈随鲁王只好另颁法律,授权犹太人在屠杀的那一天聚集反抗。这一情节的历史寓意令我击节不已。近一个世纪的考古,发现今天的法治传统可能不是源于罗马,而是源自远古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我最欣赏的是末底改的一句台词,他说,统治者所做的一切,都会受到内疚的折磨。所以他们喜欢把欲望变成法律,来延缓这种痛苦。

世间的法律就如宫墙,美丽的以斯帖,以信心穿越其间,回应命运的呼召。从而触摸到一种比法律更高的法律,比君王更高的君王,比历史更高的历史。以及,比爱情更高的爱情。

2007-2-14写于情人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