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波兰

    《美丽的赛登曼太太》(Poczatek),安德烈·施奇皮奥斯基(A nd rze jSzczypiorski)著,姬健梅译,商周出版2009年5月版,港币100.00元。

认识这部波兰小说是从英译本开始,后来我才知道它是二十世纪五十大小说之一,作者施奇皮奥斯基,似乎是陌生的名字,但打开小说一读,便感受到大时代的低沉声音。书名《美丽的赛登曼太太》事实上是译者取的书名,故事不独关于赛登曼太太,也关于赛登曼太太身边的人物及其朋友各自的命运,小说原名为《开始》(Poczatek),看来简单,却有更深的寓意。

故事一点也不复杂:放射医生赛登曼先生死后,他的犹太裔遗孀伊尔玛·赛登曼正面对纳粹德国占领波兰的统治,她有金色头发和蓝色眼睛,可隐瞒她的民族身份。为了丈夫未竟的研究事业,她伪造证件冒充一位波兰军官的遗孀,化名葛丝东斯卡,但最终难逃线民的告发,被送到盖世太保手中。为了营救她,一系列各不相干的人物,登上了故事的舞台。

小说表面上叙述赛登曼太太的一生,实则展现所有波兰人面对的民族命运,小说运用穿越时空的全知角度,深刻描画出一些代表人物的内心挣扎,间中插入一些议论和对于人物日后命运的预告,背景不单包括德军占领期间发生的事件,如犹太人隔离区、集中营大屠杀、一九四四年华沙起义等,也涉及日后共产党统治下的整肃运动,如反犹太运动、戒严时期等,对于二十世纪波兰多舛的国运,藉普通小人物的内心世界,描绘得入木三分。

故事开始时,罗姆尼基法官正在与裁缝库亚夫斯基高谈波兰的和平与日后的命运,裁缝库亚夫斯基也收藏艺术品作为投注,因此赚了不少钱。读者慢慢读下去,才知道波兰人对德国统治下的“和平”局面,有着复杂的感情,而库亚夫斯基买卖艺术品,看来是乱世中很正常的投资,实则是利用投资得来的钱援救那些左闪右避的犹太人,以报答犹太裔裁缝老板米特曼的知遇之恩。

帕韦克为库亚夫斯基充当艺术品交易的中间人,他是个单纯的波兰青年,恋慕赛登曼太太,为犹太裔好友暨同窗亨尼耶克安排藏身处,然而生性好动的亨尼耶克却因为按捺不住寂寞而走到街上,被人认出是犹太人而逃亡到乡间,最后难逃一死。

书中角色还有生于乡村的薇若尼卡修女,她的出生背景令她坚持鲜明的天主教立场,并不接受犹太教,但笃诚的她还是收容了不少犹太儿童,包括一位原名阿尔图·希尔许费德的牙医生之子,被她改名为瓦吉欧·葛鲁希卡。

作者似乎没有甘于让人物停留于占领期间的波兰,他不断预示小说人物的命运,如后来在共产党政权当官的瓦吉欧(自称瓦吉斯渥夫·葛鲁雪基),一直不欲面对自己是犹太人的身份,但仍探访修女。苏侯维亚克后来因为抢劫伤人罪,被拘捕后遇上了当官的娄娄,以娄娄不光彩的过去要挟他不要向自己报复,而后过着平淡的日子。而故事主人翁赛登曼太太,虽然逃出了盖世太保的魔爪,却避不过反犹太运动而被递解出境,变成在巴黎终老的老妇。对她来说,离乡背井的生活,要比纳粹迫害更令她伤心,而战后因民族身份而迁移到西德的缪勒也感受到这份去国之痛。战时的波兰在作者笔下成为这些角色惟一的存在意义。

无论杰出或平凡的人物,没有谁能逃避命运,人物的生死,并没有因为他们生命中得出的善行恶行而遭报应,他们死去,只是因为人是会死的。书中有很多段落,对故事人物做出无情的预告,其中一位无名角色,是缪勒救出赛登曼太太后,带她到餐馆吃东西时遇见一位女侍应,缪勒很礼貌地称之为“夫人”,那是因为那位女侍者是一位知名作家和钢琴家的妻子,但作者也阴森地告诉读者,不久之后,她将成为瓦砾堆下的一具无名女尸。

也许贯穿整部小说的主角,就是波兰。波兰的历史、命运,始终是作者萦绕于心的母题,在铁路工人菲利培克、德国人缪勒、法官罗姆尼基和裁缝库亚夫斯基心中,都演变出不同的变奏。作者透过这些角色在问:为什么波兰要受到德国和俄国的劳役,为什么要成为两国行军的便道,究竟波兰人犯了什么罪,教上帝离弃了她,究竟波兰是否如同波兰人想象般,注定成为弥赛亚。波兰人自诩为欧洲文明的承继者,为什么波兰政府却愚昧、腐败。在纳粹统治下,很多波兰人藉与德国人合作来获得个人利益,参与起义的英雄,后来因为政治背景受到批判。小说追问这些事实,试图描绘出占领时期波兰的真实一面,故事中的角色充满棱角,因而犯了政治的禁讳,不能在波兰出版。

如果单看历史,那么像施奇皮奥斯基般的波兰知识分子肯定会感到绝望,但人类还有宗教信仰,这似乎是最终的盼望,让人们在最险恶的环境中坚持活下来。因为信念,青年帕韦克参与反抗活动,而在小说结束时,作者也没有让希望消逝,她让约希雅生了一个女儿米丽安,并移民到以色列,米丽安在那里又结了婚,生儿育女。生命的诞生,就意味着重生的开始,由于新生命像流水般生生不息,所以人类的生存才有盼望,或许这就是Poczatek的意义了。

乱世里的那些人

    《清末民初人物丛谈》,范福潮著,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4月版,26.00元。    ●延伸阅读    《一士谭荟》,徐一士著,中华书局2007年10月版,28.00元。

在中国历史上,清末民初这段时期可以说是乱世,尤其是民国时期,今人评价这一时期通常使用的词就是内忧外患。我们知道,乱世之中,豪杰、英雄、大盗、枭雄、悍匪、毛贼等三教九流之士远多于和平稳定的时期,也正是由于这些三教九流、龙蛇混杂的人物不断粉墨登场,使乱世的历史画面又比治世显得丰富与耐人寻味。清末民初这段时间,因离今较近,许多人物、事件仍为今人所津津乐道,从而造成此一时期的史实、传说流散传播远多于其他时期。但也正因离今太近,因某些忌讳,又使某些人物、事件流散传播得似乎不太够。范福潮通过检阅清末民初史料,选择了一些对民国时局产生了较大影响的人物和事件进行描摹叙述,写成了《清末民初人物丛谈》一书。

《清末民初人物丛谈》一书选择的人物有我们非常熟悉的,比如李鸿章、袁世凯、孙中山、蒋介石,也有我们不那么熟悉的,比如王照、焦达峰、陈其美、蔡廷斡、赵凤昌,不管这些人物是我们熟悉的还是不熟悉的,由于他们对当时混乱的时局都产生过较大的影响,因此世间对他们的行为和行事都有或多或少的评论,但多数评论往往集中在这些人物在参与较重大事件上的表现,因此造成对他们的评论或偏颇、或虚饰、或歪曲。比如李鸿章,由于其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从而背上了卖国贼的名声。但范福潮君在《难为李鸿章》一文中,仔细梳理了李鸿章在清末时期清政府与日本之间的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与表现,实际上李鸿章在对待日本的态度上,并不是一味软弱退让,其中不乏强硬坚持之行动,比如在日本侵略台湾、日本利用中法战争阴谋策划“甲申政变”、日本侵略朝鲜等事件中都表现出了不退让的原则,也正是这种不退让的原则,使日本在中国获取利益的机会被推迟到甲午战争之后。另外对袁世凯、孙中山、蒋介石、焦达峰、陈其美、陶成章等人的事迹的叙述中,让我们看到辛亥革命前后,一时俊彦的风云际会,同时督抚将军、士绅商民、会党兵匪也如走马灯似的来回变换,你方唱罢我登场,督抚将军之间、会党兵匪之间争权夺利、会党与立宪派之间的矛盾纠葛,真实再现了这一乱世的特点。

其实对于这些较为重要并对时局产生过较大影响的人物,其活动、交往都较为复杂,人物之间勾连缠结,事件之间缠绕往复,因此人物的形象并不一定那么清晰,对其判断也不可能一锤定音,更不能过多地进行道德的评判。范福潮的《清末民初人物丛谈》通过挖掘批阅国内外最新的史料,将相关的史料铺排串连起来,让我们真切地看到这些人物在人际交往中、在关键事件中的行动,其实乱世之中的关键人物,往往有其多面性,因此越是这些人物越应谨慎评论,这样才能对这些重要人物的形象有清晰的认识,才能理解这些关键人物的行动和当时的时局与历史。通过阅读这本书里的十几篇文章,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清末民初人物丛谈》一书描写的是风云激荡的时期,刻画的是影响时局的人物,但范福潮的笔触是非常克制的,其在本书的序言中说“史是真,治史即为求真,如侦探破案,先要置身事外,不存偏袒之心,尽力搜罗证人证物,查明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即可”,所以我们阅读本书时,感受到的始终是一种平和的叙述口吻,这也是范福潮在序言中宣称的“对史家来说,人物事迹的真实性价值高于对其行为的道德判断”。

虽然范福潮君的书题名为《清末民初人物丛谈》,但从其选择的人物和事件上看,基本是围绕辛亥革命前后的人物事件进行的。对于史家来说,这段时期的历史是很难研究的,一方面是因为资料丰富,人物事件头绪纷繁,难免挂一漏万;另一方面是这一时期距今较近,涉及到较多敏感人物,多数史家下笔时均有所忌讳,正如范福潮所说的,“辛亥以来,事无巨细,人无贵贱,记言叙事,党见甚深,几无公正可言,稍有新意,既便不陷文字狱,也难免招惹是非,足令史家,思而却步”。但范福潮严守一个史家的职业特点,始终抱持客观研究的心态来叙述这一时段的人物事迹。所以我们能读到李鸿章在经受国内或国际双重压力的艰难时局中的左冲右突;孙中山为了革命奔走于美国、加拿大、日本、南洋各国筹款的艰难历程;蒋介石在辛亥革命时期的果敢表现;会党与会党之间、会党与立宪派之间的无序争斗;南北议和时各方人物为了公益和私利的斗争与妥协;对民国建立起了关键作用的却是无甚名气的赵凤昌在南北议和过程中的运筹帷幄;以及在今人看来树立了“民主”“共和”形象的《临时约法》在民国混乱局面中的反作用。其实这些人物和事件对于民国政局的走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我们在以前的历史文章中,这些名人大事却竟告阙如或语焉不详,因此范福潮通过翻检关于这些名人大事能够看到的史料,并不吝笔墨,对这些名人大事进行了充分的细节描写,以重现当日之历史真相。

民国历史,以乱世始,以乱世终,“党同伐异,割据称雄,外患频仍,内战不止”,但也正是此一时期中国所面临的危机,孕育了中国未来的历史走向,这一时期推翻了满清帝制,改良与革命思潮涌现,立宪成为政治制度改革的利器。但对于这段时期的历史,无论是史家学者、还是政党,都应以平常心来对待,否则我们很难穿透层层迷雾,看到历史的真相,客观评价这段历史。

闵良臣:无穷混乱的根源

在被称作“现代认识论”的奠基人、18世纪英国的大卫·休谟看来,人类理解力是有限的,而且人类眼光短浅,本性急功近利,除非受到不考虑具体情况的后果而采用的普遍而不可改变的规则的约束,他们没有能力对自己真正的长远利益作出适当的评估。又说,虽然人类“在多数时候,会根据具体的判断采取行动,他们既会考虑问题的一般性质,也会考虑到每个人的性格和处境。但是很容易看出,这会给人类社会造成无穷的混乱。如果不受某些普遍的、不可更改的原则的限制,人类的贪心与偏见会很快使世界陷入混乱”。

整个人类尚且如此,具体到人类中一国度一社会,再具体到一官员一个人,认识的“狭窄”也就可想而知了,正是缘于这种狭窄的认识,由于没有“某些普遍的、不可更改的原则的限制”,才是无穷混乱的根源。

一位反对黑格尔的历史主义的基督教思想家克尔凯戈尔曾这样讽刺过这位大哲学家:“上帝是如此狂笑啊!一个如此可恶的小教授,他竟然看透了一切事物和一切事物中的必然性。”(转引自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二卷第41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而大卫·休谟在《论政府的起源》一文中说:“在普遍性法律的基础上……在一个大国内取得平衡,乃是一项极为困难的工作,人类的任何天才,无论他多么全面,仅靠那点理性和思维是无法做到的。在这项工作中,必须把许多人的判断结合在一起;他们必须用经验指导自己的工作,必须让时间对它加以完善。对于首次尝试和检验时必然会出现的错误,必须依靠适当与否的感觉加以纠正。”(转引自《哈耶克文选》第497页脚注,2007年4月版,江苏人民出版社)

也正因为我们没有真正建立起“普遍的、不可更改的原则”,每年才发生多少万起“群体事件”。我们太讲究灵活性了。即使一再强调要“依法治国”,甚至将此定为“国策”,一遇到紧急情况,一感觉什么事情对政府不利,也就什么“国策”都不顾了。在有些人那里,似乎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灵活运用”的。于是,堂堂司法高官竟也有勇气“表示”,凡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必须“讲政治,顾大局”,而不是要依法。我在想,这等事传出国门,会不会闹笑话。当然,这么多年,由于我们大小官员闹出的笑话实在太多,多一则少一则,也就无所谓了,说不定,甚至还有人出于政治考虑,根本就不认为这是在“闹笑话”。

据说世上有一种“理性主义”,这种理性主义的特点就是:理性不再是一种当他看到真理出现时去认识它的能力,而是从明确的前提演绎出真理的能力。眼下中国一些所谓的“知识分子”以及政府官员正是如此“倡导理性”的。理性或真理,在有些人手中,一如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想捏成什么就捏成什么;或说又如橡皮筋,有很大的弹性。不过说白了,在我们这个国度,你做的只要符合政府意愿,你就是“理性”的,反之,也就成了非理性。

可我们从休谟·大卫的论述中明白,理性并不是那么回事,道德规则也并不是像有些人所说的“理性的结果”。我们的道德信念,既不是在生而固有这个含义上自然形成的,也不是人类理性的特意发明,而是一种“人为产物”,或说就是所谓文化进化的产物。在这个进化过程中,那些人们认为有效的就保存了下来,认为不好的就被舍弃了。后来有人据此又得出结论:道德和公正的标准,既不是出自神的命令,也不是人类本性所固有的,更不是由理性的揭示,它们是人类实践经验的产物。在时间的缓慢检验中,唯一考虑的就是每条道德规则在促进人类福祉方面能否发挥有效的作用。

我们知道,人类进入“现代社会”的历史并不长,满打满算,也不过三百多年,而现代社会历史的标志,就是从人治到法治,以至于在200多年前的大卫·休谟看来,对英国历史的理解,就是从人治政府到法治政府的演变过程,这一过程虽然无限艰难,甚至令人厌恶,然而它却可以导致良好的结果。而这一演变过程似乎正在让中国人民经历,只是不知什么时候也能看到一个“良好的结果”。

我们知道,发生“群体事件”也好,出现“混乱”也罢,说到底,还是因为有人破坏已经定下的某些行为规则,而现代法治政府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当人们学会服从某些行为规则时,一个井然有序的社会才有可能得到发展。”也“只有在某些类型的法律制度得到发展的地方,才能够生长出复杂的文明”。“如果一切东西都以同样充足的数量供应给人们,或人人对人人相予相爱一如对待自己,则人类将不知公正或不公正为何物。”再不然,“若每个人的所有已超过所需,分配物品的目的又何在呢?……如果当别人占有一件物品时,价值相同的东西我唾手可得,为何我还要把这件东西称为我的呢?在这种情况下,公正毫无用处,只会成为一种繁文缛节而已”。所以说,人类的全部法律制度并不是特意发明出来,而只是人类实践经验的结果。现在中国的问题是,是谁带头不服从某些行为规则或说破坏某些行为规则,从而导致群体事件的发生,以至于出现社会混乱。

一百七十多年前,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绪论》中就有这样一段话,或许对处理我们“中国的事情”,不无借鉴作用:“国家的首领从来没有想过对革命做些准备工作,革命是在违反他们的意愿或在他们不知不觉之中进行的。国内的最有势力、最有知识和最有道德的阶级,根本没去寻求驾驭革命的方法,以便对它进行领导。因此,任凭民主由其狂野的本能去支配,使民主就像失去父母照顾、流浪于街头、只知社会的弊端和悲惨、靠自力成长起来的孩子那样,而独自壮大起来。在它突然掌权之前,人们似乎还不知道它的存在。但在它掌权之后,人们对它的一点小要求都百依百顺,惟命是从,把它崇拜为力量的象征。但到后来,当它由于自己举止过分而削弱时,立法者便设计出鲁莽的法案去消灭它,而不想法去引导和纠正它;立法者不愿意让它学会治国的方法,而挖空心思要把它挤出政府。”

似乎举世都夸中国人聪明,我也没有理由说自己的同胞都是笨伯。可如果把聪明用的不是地方,有时还真的叫曹雪芹先生讽刺着了:聪明反被聪明误。只要读一读大卫·休谟,读一读托克维尔,就知道我们有多笨了,而这种笨,恰恰是我们不知道我们笨,不知道人类必须创立“普遍的、不可更改的原则”,不仅不知道我们需要民主,而且更不知道如何对待民主。如果没有这种原则,没有正确对待民主的认识,混乱自然也就会无穷无尽的了。

2009-8-22

冯崇义:释放许志永是中国之大幸

昨天(2009年8月23日),许志永兄以“取保候审”的方式获得释放。欣闻喜讯,压在心头的一块大石头落了下来。公安当局拘捕许大律师,是迹近疯狂的荒唐之举,现在事情有了转机,实乃中国之大幸。

当局逮捕许志永,是一场大动作,透露出来的是非常可怕的信息。可怕之处,至少有三个层面。

第一,这是党和国家有关部门协调采取的一次大行动。对“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许志永律师的打击,绝不是税务、工商部门例行公事,而是由党和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和指挥的一次重大政治行动。2009年7月14日,公盟同时接到分别来自北京市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下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两局认为公盟偷税共计24万元,并同时对它处以5倍的最高额度的罚款,罚款总额为142万多元。7月17日,北京民政局做出取缔公盟下属机构”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的决定,并上门查抄,没收包括电脑、办公家具、案件资料、调研报告等在内的所有物品。在短短四天之内,受到国税、地税、民政三个部门三管齐下、同时对“公盟”的执法,显然是更高的权威机构在背后统一指挥,而这种机构有可能很象文革当中的“专案组”。

处罚“公盟”的机构,实在“来者不善”。他们 “钻法律的空子”,非常专业,但用心险恶。“公盟”本来是一个非赢利的非政府组织,交税款本来就是交冤枉钱。“公盟”是是急公好义的许志永等人与2003年,起因是当年的“孙志刚事件”。2003年3月20日,大学毕业2年刚刚找到新工作的孙志刚在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护站遭毒打后死亡,国内外舆论大哗。2003年5月13日,许志永联合他读博时的同窗好友滕彪和俞江,以公民名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法律审查的建议书,要求废除收容,并建立违宪审查制度。

一个月后,政府接受民间建议,废除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许志永等人的义举受世人交口称誉,很多冤民也慕名来向他们寻求帮助。深受鼓舞与期许的许志永等人,于是决定成立非政府组织“北京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但是,政府不允许这个非政府组织在民政部门合法注册。因此,这个中心只好被迫仿照众多非政府组织的做法,于2003年10月28日在工商部门注册为一个经济实体,后更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张星水、滕彪、俞江和许志永任理事,并办了一个网站, 名字为“阳光宪政”。外部是公司,内部是NGO,“挂狼皮卖羊肉”、救世救民。“公盟”本来就是公益组织,并没有“经营收入”,但为了生存,也只好“依法纳税”,交了不少冤枉钱。税务部门再没良心,也不该仅仅因为“公盟”迟交一笔捐赠的冤枉税而找茬处罚“公盟”。

既是故意找茬,便往死里罚,更毫无道理地逮捕许志永和“公盟”会计庄璐。北京税务两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盟“偷税”款项来自于耶鲁大学法学院自2006年以来的四笔资助以及公盟研究员王功权于2009年4月的资助,共计110余万人民币。北京地税局认为,这些“捐赠”没有按规定申报纳税,偷税达6万余元。北京国税局则认定,这些“捐赠”属于法定企业收入,“公盟”没有交纳25%的企业所得税,共计18万元。按照相关法律,偷税行为可施以50%至5倍的罚款。在对“公盟”的处罚中,既将“捐赠”硬定为“经营所得”来按高额税率计罚,又按极少使用的最高上限罚款5倍,总额达到142万元,根本超出账户余款仅有8万元的“公盟”的支付能力。更有甚者,当许志永和“公盟”忍辱负重、通过向社会募捐来支付罚款时,税务部门既然荒唐至极地拒收。7月29日,北京公安机关拘留许志永和庄璐,并于8月18日由北京海淀区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整个过程,只能总结为“罗织罪名、整人有方”,手段极为恶劣。

第二,这是党和国家领导层的保守强硬派试图全面封杀维权律师的一次大行动。维权律师是至仁至勇、大智大勇的群,2003年以来备受世人关注。他们不是象不通律师那样。仅仅是将律师作为一种谋生的职业,而是为了弘扬社会正义,将主要精力用来帮助贫苦无告的人们及受到种种冤枉的无辜受害者打“公益官司”,往往是没有收入、还得投入钱财。“公盟”这些年来所介入的民营企业家孙大午案、盲人“赤脚律”陈光诚案、黑砖窑受害者案、毒奶粉受害者案、邓玉娇案,特别是许志永本人所介入的诸多黑监狱受害者案,等等,都是利国利民、深得人心的义举。他们所作的事情,在正常国家里,是国家“法律救助中心”(Legal Aid)的份内事。他们为党和国家排忧解难,本该善有善报。党和国家反而恩将仇报、将他们往死里整,实在没有良心,实在有违天理。

维权律师群体还肩负着促进中国及早走向法治历史重任。张思之、莫少平、许志永、腾彪、张星水等人不仅是优秀的律师,还是以法治理念安身立命的优秀学者。他们深知社会不公、深知民愤之大,但他们坚守法律专业立场,坚决坚持从现有的宪法和法律框架出发、通过法律程序的解决冲突和争端、通过法律手段来实现社会正义。了解他们多年来的公益诉讼,读过莫少平的《持守心底民主、法治、宪政信念而风雨前行》、许志永的《政治应当是美好的》和《公民维权的非暴力原则》、腾彪的《中国维权运动向何处去》、张星水的《崇尚理性、遵循法治的维权之路》等文章,稍有良心和悟性的人都会为他们的法治精神、和平智慧、沉毅刚强、宽阔胸怀所深深感动。

中国走向法治,实有赖于这样一批有识之士。吾国的法治事业任重道远,因为古来中国有的只是残暴的统治者利用严刑峻法残害民众的“法制”。这种“法制”由崇尚“法家”的“暴秦”首开恶例。“百代皆行秦政制”,“天下苦于秦久矣”!现代的 法治,是要法律成为每个公民和所有公民用来保护公民权利和利益的工具,而不是政府当局或政府官员用来制裁百姓、巩固权力的工具。取缔“公盟”、逮捕许志永,与现代法治,完全背道而驰。如果法律公然蔑视和践踏正义而与黑恶势力站在一起,国家与公民都没救了。

第三,这是党和国家领导层的保守强硬派试图打压公民社会、堵死和平转型道路的一次大行动。

党和国家领导层的保守强硬派,从2006年以来就一直追求一条严厉打击NGO和公民社会、预防“颜色革命”的误国误民路线,最近逮捕刘晓波、抨击“普世价值”、关闭《天益》学术网站、拘捕许志永等等,是其高潮。在此机会和挑战并存的关键时刻,这种误国误民路线畅通无阻,堵死中国和平转型的阳关大道,实在堪忧。

按照社会学家孙立平等人的敏锐观察,中国社会正在表面的“稳定”中“溃败”。由于党和国家依靠新增加的财力和“执政能力”和财力物力“将一切不稳定因素消灭于萌芽状态”,堵死了健康的改革、造成“社会溃败”。这种“社会溃败”的核心“权力的失控”。权力仍然是中国社会的中枢权力,而权力在中国已“成为不但外部无法约束而且内部也无法约束的力量”,权力腐败已经处于失控和“不可治理状态”。“社会溃败”的其它现象还包括社会底线失守,强势利益集团已经肆无忌惮;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普遍丧失,整个社会的信息系统已经高度失真,社会认同和社会向心力在急剧流失,社会在权贵集团的支配下失去进行长远思维的能力,权贵阶层按照其既得利益扭曲改革的机制已经形成,统治集团已经没有一种真正的走向新文明的价值目标,稳定已经演变为维护既有利益格局的一种手段,等等。孙立平的结论是:“由于思路错误,”维护稳定“的种种措施导致使社会健康化的变革无法进行,结果是进一步加剧社会的溃败。社会动荡是可以用”维护稳定“去对付的,而社会溃败却更难办。……当腐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当腐败成为一种无可厚非的价值,当腐败成为一种人人欲诛之又人人欲得之的东西的时候,整个社会生活开始进入变态的状态。历史将会证明,”稳定“不仅不会压倒一切,很可能会毁灭一切”。(孙立平:《最大的威胁 不是社会动荡而是社会溃败》)

这种“社会溃败”所体现的是“政治一元化”困境。宪政转型和社会转型,需要公民社会的成长,需要健康的公民社会作为政治转型和社会转型时期的稳定器。而公民社会的成长,势必打破一党一派对公权力的垄断。一党一派或一人继续垄断公权力,身系天下之安危,一旦风吹草动,便会“天下大乱”。在公民社会发达的现代社会,一天换五个政府,也不会“天下大乱”。

现代社会是多元社会,经济多元、文化多元,政治也多元。“党天下”只是‘“家天下”的变种,而不是现代社会。中国的现代公民社会自晚清诞生,民国时期已经相当发达。民国时期的国民党党国只是一个威权主义政权,党国之外存活着经济多元、文化多元和政治多元。当是有独立于党国的国民经济,有独立于党国的教育学术机构,有独立于党国的媒体,有独立于党国的司法(法院与律师行业)、有独立于党国的宗族组织、社团组织和政党组织。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我们的党和国家吞没了社会。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又慢慢出现了经济的多元和文化的多元。政治的多元,顺理成章,但需要党和国家“还政于民”。比如,“公盟”的律师及北京其他律师前不久发起北京律师协会直选活动,是非常健康的发展,党和国家本来应该鼎力支持。维权律师群体,可以成为利国利民的公民社会的中坚力量。

党和国家释放了许志永,如果是理性温和路线峰回路转,中国就仍有转机和希望。

余  杰:社会心灵重建的建筑师——台湾《旷野》杂志社长苏南洲访谈

(苏南洲简历

苏南洲,一九五三年生于台湾台北,毕业于台湾东海大学建筑系和台湾大学土木研究所,长期从事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方面的工作。曾多年担任台北市社区规划师、中华民国都会发展协进会秘书长,并以“忠孝东路四段人行道既地下街再生计划”及“敦化南路与仁爱圆环都市空间改造计划”等设计方案,获颁第一届台北市都市设计奖最佳推荐及优等奖项。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起,他亦致力于以文化工作传播基督信仰与价值,于一九八六年与妻子彭海莹一起创办雅歌出版社,半年后又创办《旷野》杂志。《旷野》以基督精神针砭时弊、明辨善恶,将信仰灌注于当下的生活之中。苏南洲先后担任过《新新生命》杂志总编辑、中华基督教文字协会创会秘书长、中华国际圣经协会会长等职务,并着有《开放‧关怀‧参与》、《教堂空间之社会分析》、《基督教与二二八》、《基督徒的社会参与》、《风火山林——时代信仰骑士的呐喊》等诸多著作。

苏南洲是一位信仰纯正、信心坚定、满有智慧和勇气的基督徒公共知识分子。在台湾社会转型过程中,他扮演着一个先知的角色,不断提醒基督徒要成为社会的良心,要见人所未见,言人所未言,行人所不敢行之路,“因为基督在哪里,我们就该在哪里”。他是台湾基督教界较早触及二二八事件这一“敏感”议题的知识分子之一,他在警总尚未裁撤、人们对二二八议题普遍噤若寒蝉之时,在台北怀恩堂举办”二二八平安礼拜”,震动朝野,随后又在自家地下室开始了有十多位难属参加的“二二八家属团契”,及筹组“二二八关怀联合会”并出任执行长,以一种四两拨千斤的方式,成功地推动了二二八的公共化及平反。十年后功成身退,恬淡自安。苏南洲在回顾大学毕业之后的信仰实践苦路时曾经如此写道:“南洲自台大土研所毕业,正欲回偿专业宿愿,特别是自少独钟之基督教建筑设计;却遇六四天安门事件周年,台湾军事强人领政,民间思革,蓄势待发;遂效法近代行动神学家潘霍华之典型,想以基督教信仰告白的方式,为纠结深植在台湾人心灵底层的根源——二二八事件,略表‘化苦难为祝福’的心意,也为长年暗夜里泣不出声的受难家属解怀,更为台湾社会求取平安;这原本是单纯不过的动机,不意小小的‘二二八平安礼拜’竟引起朝野极大的关注与肯定,也从此将自己推上原本不在生涯规划中的单程人生航班;虽然始终没有完全离开建筑本业,甚至跨足都市规划与城市改造工作,但已经说不清何为主业,何为副业了。”

苏南洲不仅坐而论道,且起而行道,是一位少有的具有基督徒身份的社会运动健将。他创办过杂志九种,创立过公益组织十个,出版新书数百本。他不畏权贵,不怕争议,实践真理,呼唤公义,敢于突破教会内部长期形成的“好好先生”式的潜规则。因此,伊甸园社会福利基金会执行长陈俊良称赞他说:“沿着雅歌、旷野、二二八、反雏妓、平安运动、干净选举、都会发展、城乡生态及国际圣经工作,一步一脚印地在‘风火山林’中救火、灭火、点火、煽火,忙得不亦乐乎,一会儿是隐身幕后、筹划操盘的大手,一会儿是一马当先、领军冲撞的前锋,允文允武、能动能静、精力充沛、万夫莫敌。”这样的基督徒,即便在两岸三地乃至整个华人基督教世界,都屈指可数。

二零零八年底,我在美国湾区访问陈佐人牧师的时候,听到陈牧师介绍了许多苏南洲弟兄的情况,便很想与这位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会面。此后,我与苏弟兄透过电邮开始了文字与心灵的交往,彼此惺惺相惜,《旷野》先后刊发了我的几篇文字。我告知苏弟兄,我和王怡正在写作《以神为本》一书,并希望他成为我们的访谈对象,他慨然应允。二零零九年六月底,我应台湾民主基金会的邀请访问台湾,终于有机会与苏弟兄会面,他伟岸的身材与率直的话语可谓相得益彰。七月一日晚上,在我居住的美仑饭店内,我们开始了这场对话。)

 

回到信仰的原点

 

余杰:苏弟兄,很高兴这一次能够在台北与你见面。神交已久,文字因缘加主内情谊,使我们之间毫无陌生感。我很想听听你谈一谈信仰的经历,在青少年时代,有没有对你影响颇大的牧者呢?在哪些方面对你有帮助?

  苏南洲:我不是出生在一个基督徒家庭,我的父母原本并非基督徒,我是家中第一个受洗的,后来全家都受洗了。我在读高中时,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参加了青年团契。那是一九六九年,台湾的经济还没有起飞,物质还很缺乏,我当时什么都不懂,被几位非常善良的大哥大姐带到台北一个信义宗教会的团契。那时,团契里经常包饺子吃,还可以打乒乓球,吃完饺子、打完球之后,大家再一起祷告和查经。我对祷告和查经不懂,却很喜欢吃饺子和打乒乓球,而且不用花钱,便经常去参加。不是说笑话,我当时连“团契”这个词语的意思都弄不清楚,正体字的“团”和“契”字,可以拆除重组成“专”和“吃”两个字,我便认为这是“青年专吃”,是冲着吃饭来的。

在我高中启蒙时期,曾有一位美国宣教士傅立德牧师,也是台湾基督教心理辅导的先驱,学养深厚,人极谦和(他原本主修音乐,长于指挥及伸缩喇叭,凡事要求完美),善于聆听与解惑,很尊重每一不成熟的生命个体。我后来参加他的查经班,也请教他有关存在主义的问题,惠我良多。

余杰:在学道班中,你对上帝的认识是不是日渐加深?

苏南洲:上帝的安排就是如此奇妙,我是一个来吃饭的少年,上帝却由此打开我的心门,让我对圣经渐渐有了兴趣,并经常与大家辩论圣经中的道理。我还报名参加学道班。当时的学道班比较严格,一个礼拜一次,延续一年之久。

但是,我在牧师眼中是个“大难题”,一年的学习结束之后,我是班上惟一没有决志、没有受洗的人。我觉得自己还没有准备好,许多问题还没有想清楚。但我也没有离开上帝,第二年又报名参加学道班,在班上经常问很多别人难以回答的问题,牧师简直拿我没有办法,却仍然以爱心和耐心对待我。我并非故意捣蛋,我是很真诚地提出这些问题来。又过了一年之后,第二次学道班结束了,我仍然没有决定受洗。

余杰:那么,后来“灵魂苏醒”的时刻是如此发生的呢?

苏南洲:中学毕业之后,我离开台北,就读位于台中的东海大学建筑系。也许因为对基督教的好感,我选择了具有教会背景的东海大学。二十多年前,东海大学的宗教氛围远比现在浓厚许多。

我的灵性觉醒是在东海念书的时候。当时我常到树林中读经和默想,反复问自己说:要不要做一个基督徒?基督徒的身份对我来说究竟有什么意义?我在“是”与“不是”之间挣扎。但每次到了最后,我的回答都是肯定性的“是”。

于是,我回到台北信义宗的那间教会参加了受洗仪式。傅牧师看到我回来,就像牧者看到那只曾经走失的羊回到本圈一样,既意外,又欣喜。

信主之后,我在大学里担任《葡萄园》杂志的社长及总编辑,由此熟悉了编辑工作,此后做杂志和出版,便轻车熟路了。这本学生刊物代表着那一代大学生心智的发展和信仰的历程。我和朋友们对生命和信仰问题的许多思考,都一一记载于其中。我的本科专业是建筑,但我的视野和思考并未局限在建筑之内。我最感兴趣的问题是:教育是什么?学校是什么?我喜欢问这些追本溯源的问题。无论圣经还是《论语》当中,都有这样的画面:是一群人围坐在树下,一个老师,几个学生,有人教,有人学。这就是我理想中的大学。

余杰:我二零零六年曾去东海大学访问过,校园很漂亮,尤其是由贝聿铭设计的路思义教堂,我还专门进去默祷了一会儿。

苏南洲:东海大学是这样创建的:一九四九年,国民政府迁台,大陆驱赶西方传教士,关闭教会大学。美国亚洲基督教高等教育联合董事会遂将原本支持大陆燕京、齐鲁等十三个基督教大学的经费集中起来,在台湾创立东海大学。东海大学的那座有名的路思义教堂,则是《时代周刊》杂志创办人路思义先生为纪念其父亲在华办学的信仰动力与宗教精神,捐资并邀约贝聿铭设计施工的。

联董会之背景主要为美国南方长老会,他们重视启蒙教育、人格教育、价值教育、知识教育及宗教教育之整合性,更将基督教信仰、现代文明(世界)与中华(本土)文化三者之整合列入创校宗旨之中,从而发展出小班小校制、荣誉制、家长(开放家庭)制、图书馆开架制、劳作制、人文学科以及基督徒学生团契和葡萄园等多方面制度办法所共同构筑出来的师生互动模式之质量与信念,并透过校园规划的理念与影响及阐扬基督信仰的铁三角——学校、校牧室、教会来加以落实。当时,我便时常在路思义教堂旁边漫步,并与同学们讨论信仰话题。

余杰:我与东海大学的几位学者聊天的时候,他们都说现在大学的基督教色彩已经很淡了,新儒家的力量反而占了上风。年轻学生到路思义教堂做礼拜的并不多,教堂成了人们拍婚纱的美丽背景。很多师生甚至羞于谈及东海的基督教色彩。这样的变化让人深感遗憾。

苏南洲:是的,后来一九七五年联董会撤出资金支持,东海大学开始扩大招生以解决财政困难,由八百学生的小而美的自由大学,扩展成上万名学生的现实大学。东海大学几年前还曾出现了为了接受一名佛教居士的捐款,差一点将一所大楼以“般若”命名的怪事。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我对母校的期许是,应当重新恢复创校时的信仰原点,重构基督教大学的教育思想与核心知识。

余杰:我注意到,有些人走进信仰之后,进入一种迷狂状态,心智的成长从此停滞了。而你的经历完全不同,你一直在孜孜不倦地追求真理,成为基督徒之后也没有停止提问。

苏南洲:是的,我对教会、对信仰从未停止追问,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受洗不应该是基督徒心智成长的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心智的训练与信仰的成长是相辅相成的。当我回到信仰的原点重新出发的时候,许多伦理教义就变成了足以生死以赴的行动信念。东海大学的校训是六个字——求真、笃信、力行,影响我极大。对我而言,信仰不是学术知识、也不是礼仪规矩,更不是趋吉避凶,而是生命实践。

在我所受的现代建筑专业训练中,所有创造性的设计必须先倒空既成现状,溯回到一切的原点(original point),再以全新的观点切入现实,这种回归本质的设计方法论,反复操练,久了就形成一种心智的习惯,相当有助于提出独到又有建设性的见解,对于我日后以信仰为原点观照现实,并在教会与公共事务的事工推动帮助很大。其实我们凡事从耶稣的观点来作为此时此地行事为人的准则,一切都会成为简单明了的事。我认为上帝的心意就是要每一个人诚于中、发于外地真实而充分展现他(她)独特而美好的生命风华。

由于受到良师益友的鼓励,以及回到信仰的起点的启迪,二十多年来,我对许多问题一直采取正面“对遇”的方式。比如,我看到什么不公义的事情,绝对不会假装没有看到。今天我讲的话,一定是我认定的。明天呢,就恭敬地交给上帝吧。当然,如果更加谦卑地反省,今天的判断也是上帝给的,但既然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就要在人生的试场上做个忠实的答卷者。

余杰:我看到你在很多文章中对台湾的社会和教会有很多的批评,在教会内外你是一位富于争议性的人物。你的很多工作都需要得到教会和机构的支持,但何以你始终可以保持这种超越功利考虑的说真话的勇气?

苏南洲:耶稣该是人类历史上最受争议的人吧!若有人这么不喜欢争议,那又何必来做基督徒说要跟随耶稣呢?耶稣来到世界,主要的工作是传福音、关怀弱势和洁净圣殿。年轻时候读圣经,不理解耶稣为什么要用如此坚决的方式洁净圣殿。后来才领悟到,耶稣对假冒伪善的人痛斥为”粉饰的坟墓”,不能忍受教会被假冒伪善的人所败坏的心境。我对台湾教会的状况很忧虑。如今有些教会依循旧教的老路子,造出一堆远离改教精神的规条与权威,甚至扭曲真理而代之以眩人眼目的宗教符咒,并运用世俗的斗争或行销手法来打击异己或一统江湖,以遂行少数个人的阶级私利或政治意图,其腐败程度已严重危害到教会的本体;有些教会领袖更是对自己没有信心,竟然成天想和当权者沾光,却落得替政商名流搭舞台作背景,这样的教会又如何能对社会发挥影响力呢?

我认为,信仰中不断反省与进步的力量往往不在体制里,改革宗精神如要延续,就需如摩西、耶稣与路德、加尔文们一样,赤手空拳地直接来到上主面前支取力量,勇于对抗所有腐化的既成体制与既得利益阶级。但我也发现,在教会和机构体制的土壤里面,上帝仍孕育栽培着许多怀着尊严与良心的种苗,只要神圣的呼召临到,他们就会挺身而出,为信仰作见证;他们愿意支持我,因为他们相信我图的不是个人名利,而是要让这个社会环境更适合后代子孙成长,也相信我所邀请他们一起来奋斗的事,是有意义、有价值,也有成功的机会的。

余杰:这些年来,你主要在哪家教会崇拜呢?会友们对你的工作和想法认可和支持吗?

苏南洲:一九九六年我心脏开刀住院期间,我岳母教会的牧师常来探病,出院后,他就邀请我加入浸信会怀恩堂,除曾在本堂担任政策委员会委员外,我也出任浸信会联会研究发展部部长及台湾浸信会神学院董事多年,许多本堂及浸信会会友及牧长都是《旷野杂志》的读者与赞助者,当然我也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认同,基本上,我所推动的事工大抵都很受到肯定,只是由于我不同于传统基督徒的特立独行风格过于强烈,也会有人保持有距离的欣赏。

余杰:目前台湾社会虽然实现了民主化,但基本价值尚未确立,道德伦理混乱,在此情形下,教会为何没有成为直航的明灯,在重建核心价值方面有所作为呢?

苏南洲:目前台湾社会由于长期政治与经济的集体焦虑,对于伦理与核心价值无心也无力建构,富则骄奢,穷则鄙俗,难以自在。台湾大教会多自大傲慢,小教会多风行草偃,且非蓝即绿,未能守住批判性距离(critical distance)的超越位格。若是有些基督徒小团体,内攻灵修,兼善天下,或亦可期。

《雅歌》与《旷野》:天使的双翼

余杰:你的本行不是文学,而是建筑。教堂建筑的研究与设计这一领域,在华人世界亦少有人做,在这方面你本来可以大有作为,你的硕士论文便是一个好的开端。那么,你是如何放下建筑本行,转向文字和出版方面的工作呢?

苏南洲:我的父亲都是公务员,所以也希望我当公务员,太太也希望我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学生时代我因为一次无辜之冤,被警备总部列入黑名单,被抓到地牢审问过,当兵时便为此吃足苦头。由于有这样的“污点”,自然是不能当公务员了。况且我生性就喜爱自由,正契合建筑师的职业特点——做论件计酬的工作。我念研究所的论文是教堂建筑空间的社会分析,是一种空间社会学的研究,对社会、历史、文化、政治、经济及工程与美学等各个层面都必须有够分析力的深度探讨。我曾在建筑师事务所全职工作了三年,之后便一边在研究所进修,一边接设计方案以累积实务经验,后来更主持多项都市改造计划,并未完全离开建筑专业。

大学时代,我与不同科系的朋友组织过读书会。成家之后,与太太心意相通,便开放家庭,从十多个志趣相投的朋友在我家客厅的聚会开始,以充满智性的方式讨论信仰问题。先有人称呼为“咱们”团契,后来就名之曰“窄门”团契,也就是“旷野社”的前身。参加者都有一个重要的入门条件:心灵一定要开放。我们用基督信仰去观照生活的每一个层面,结果感觉越来越沉重,问题谈完之后,无法改善实况,只有先记录下来。慢慢地,量变导致质变,从谈进而写,从写进而行动,便有了从事编辑出版工作的念头。

余杰:《雅歌》与《旷野》差不多同时诞生吧?

苏南洲:《雅歌》先于《旷野》半年诞生,走的是结合基督教信仰、现代思想与华人文化三者合一的文化使命路线,较长远而静态,属于人文性的机构;《旷野》则多了一些回应当代议题的信仰论述与行动,特别主张对实况进行结构性深度分析并采取适时的社会关怀行动,较实务而动态,属于运动性的团体。《雅歌》与《旷野》分进合击,算是相当不错的基本组合。

余杰:在新闻出版已经相当自由的台湾,基督教的文化出版机构有很多,但我仍然感到文字事工在教会的各项工作中仍然处于比较边缘化的位置,基督徒和教会缺乏应对时势变化和文化潮流的敏锐的触角。所以,你们的工作相当重要。

苏南洲:文字工作是一种独特的信息中介者。任何一篇文章,无论是作者或读者,都必须心脑齐用才能抓到一点意思,也只有开放的心灵才能在其中相会而迸出火花,所以是给进行深刻反省与批判工作者的绝佳舞台,也是汇集思想文化的精华所在。现今的华文教会文字工作因受教会内外现实环境所牵引,缺乏抗衡文化的观念与行动,如能更重视文字工作的非市场价值甚于市场价值,将可为教会作出更长远而重大的关键性贡献。可惜,非市场价值的文字工作在华人教会中一直没有得到应有之重视。雅歌有些书很畅销,也有许多成果只能在“小众”圈子内传播,不过无论叫不叫座,也都还维持一定风评。

余杰:雅歌出版社和旷野杂志社都是我很关注的台湾基督教界的文化出版机构,它们都是小机构,却细水长流,持续了二十多年,这背后的坚韧与持守,让人敬重。在教会和机构都日渐崇尚“大”的时代,我却看重“小”,无论是小教会还是小机构。就像你希望东海大学重新回归基督信仰和基督价值、重新变“小”一样,雅歌出版社和旷野杂志社都是“小”而“恒久”的典范。

苏南洲:先说《雅歌》吧,二十三年以来,雅歌出版社以六大路线——当代议题、文学艺术、传记和见证、心理和家庭、社会关怀、教会更新——为方针,出版兼具普世性及本土性高文化水平的好书,一方面结合基督徒信仰与专业,一方面也与社会上之知识分子对话,以基督信仰为基楚,对社会、文化、当代议题等时代思潮各方面领域进行深度探讨。

除以杂志文章结集出版外,亦相继出版深具反省、批判性的《旷野丛书》,包括前瞻性主题如生态环保、社会关怀、科技与信仰、妇女研究、抗衡文化、同性恋、本土神学等之书籍,并有以人物思想与传记为主的《大师心灵世界系列》;另外也出版了多位大师级作家如路益师(C. S. Lewis)、陈映真、贝多芬、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莫特曼(Jurgen Moltmann)等人的作品,并与许多机构与大学合作出版。至今已出版逾二百四十种以上之好书。

在全球化的变迁过程中,《雅歌》相信只有抓紧基督信仰对华人社会做出典雅、深刻、有特色的贡献之路线,才有发展的空间,也才有生存的意义,要知俗而不随俗,要走在社会与历史的前头而不要走在后头,要活出耶稣要我们展现的信仰风华,而不要勉强追求讨世俗喜欢的一时肯定,这是《雅歌》的创社信念,也是《雅歌》继续走下去的信念。

余杰:我最早读到的潘霍华和C. S.路益师的著作,都是雅歌出版的。对我来说,那真是终身难忘的、极具震撼性的阅读体验。可以说,没有这两位大师的带领,我成为基督徒的道路不会如此顺畅。在此也向你们夫妇表达我的感谢和敬意。

那么,与《雅歌》相比,《旷野》的重点又有哪些不同呢?我很喜欢《旷野》上面的文章,对许多教会的牧者不敢或不愿涉及的“敏感”议题都有深入的讨论,有些观点明显与主流的立场错位,这些文章有真性情,有活力,有创造性,这是的华人基督教界内的出版物上少见的——不知什么原因,此类读物大都有“属灵八股”的味道。我接触到一些基督教的文化出版机构,他们通常害怕争议,对《旷野》上涉及的许多问题往往避之唯恐不及。其实,真正有生命力的文字,必然隐藏着某些争议性;真正一流的作者,也必然是有争议性的人物。而要办出一份优秀的杂志或一个优秀的出版社,就得吸纳这些一流的作者和一流的文章。

苏南洲:《旷野》分两个部分,即“旷野社”和《旷野》杂志。一九八七年,《旷野》杂志创刊;一九八八年,“窄门”团契转型为“旷野社”,这是一个没有登记的社团。而《旷野》杂志是正式登记的,因为杂志需要印刷和发行。《旷野》杂志早期几年的经费和编写工作是由“旷野社”的十几位基督徒朋友共同承担的,每月每人交五百元新台币(时约一百元人民币),后来的二十年则由我和内人总责其成。《旷野》杂志创刊的时候,台湾社会刚由威权开始转为开放,我们一班基督徒觉得信徒也应在社会上有声音,为社会提供美好的价值信念,并让大家知所进退,知道如何在这个社会中安身立命。

杂志取名为“旷野”,并不是以先知自居。我们发现,人的心灵困在都市的灯红酒绿之中,看不见天上的星星;都市里充满各种噪音,人们也听不见天籁之音。因此,我们需要回到旷野,直接支取从上头而来的力量,看上帝对这个时代的心意,然后带着启示和生命的力量,回来作光作盐。这是一种卑微的信念。我们期望跳出现有教会的框框,回溯历世历代信徒、先知的信仰,寻找宗教改革的精神、耶稣的精神、摩西的精神,从他们的榜样找到我们的定位,之后再来看我们自己身处的社会。我们希望超越现有体制,从上帝那里得到力量去走前面的路。《旷野》秉持着「跟随耶稣的往往是选召的少数」之信念,在早期由于其义无反顾的信仰批判与社会行动,与当时保守亲政府的主流教会间存有某种紧张关系,直到台湾政治与社会改革大势已成并普受肯定后才消除。这几年又因「国家祈祷早餐会」等事件再起激烈论战,颇有今之春秋古风,亦曾被香港中文大学基督徒团契称为“比《吶喊》还吶喊”。

《旷野》始终是处于赔钱边缘的,二十三年来,幸有数十位“赞助会员”不断以小额捐款方式长期支持着。我们没有任何教会或机构支持,所以不必看谁的眼色,编辑方针不受任何势力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独立,做到“我手写我心”,也不怕争议性高而勇于直陈问题。我们这里没有「利」的问题,「名」方面倒是曾有些困扰,在这些年里,原本有共同理想的朋友当中也有人迷失了。但我必须守住分寸,多年下来虽然有人进来,有人出去,但大抵上还蛮稳定的,而这份工作总是需要有人坚定而持续地做下去。

余杰:在如此漫长的文化工作中,有没有一段比较低谷的时候?

苏南洲:我决定从事文字事工之后,长达二、三十年时间都没有稳定的收入,多亏内人的包容与支持。有时候身兼数职,也曾有一段时期同时主持三个办公室工作,压力很大。我像保罗一样织帐篷为生,感谢神的是,祂让我们不虞匮乏,不论是精神上或实质上。《旷野》二十三年,《雅歌》二十四年,都是如此。有过几次教训,我们也充分明白上帝不要我们为金钱的缘故,把宝贝的生命放在赚钱餬口上,便开始学习像旧约中的人物那样,在旷野中靠玛那过日子。

为了苦难的母亲,基督徒理应发声

余杰:苏弟兄,你是怎样开始关注二二八事件的?二二八是台湾当代历史上一个最大的伤口。这次我到台湾访问,才真切地感受到二二八的重要性。我到过台北二二八纪念馆及纪念碑参观,也在书店看到了无数关于二二八的著作。但是,这些都是在近十年间出现的。当时你们介入的时候,这还是一个禁区。不要说奢望建立一个纪念馆了,难属们就是寻找一个可以放声哭泣的地方都找不到。你是在二二八之后才出生的,并非这场灾难的亲历者,作为后来者,为何有切肤之痛?

苏南洲:其实,这完全是以信仰观照社会的必然结果,我们的信仰要求我们这样做,就这么简单,不需要太多的理由。曾经有一位福音派神学院的老师通过内人辗转问道:“苏弟兄这么关心二二八,是不是他家有人在二二八中遇难?”内人当时很诧异地直接答复说:“没有。”结果那个老师以相当复杂的神态说:“哦,那么他为什么要花那么多心力参与二二八呢?”后来,内人带着受伤的口气来诉说这件事,我听了感慨万千,不禁脱口而出:“如果按照他的神学推论,那么耶稣家里一定有人当妓女和长大麻疯。”

余杰:我十分认同你的看法。真正的基督必然会“与哀哭者同哀哭”,“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我一直很关注天安门事件,这种关注也曾受到很多人的质疑,从审讯我的特务到教会内部的“好心人”,甚至一些六四的亲历者(他们将亲历也当作了一种不准别人来“染指”的资本)。当我在教会中倡议为天安门母亲祷告的时候,回应者却寥寥无几。大部分人是宁愿为胡锦涛和温家宝祷告的。

苏南洲:参与二二八平反工作,我并不是最早的一批人。但参与二二八难属的关怀工作,我或许还可以算是最早的一批人。一九八七年二月有《自由时代》郑南榕及台权会陈永兴等人组成“二二八和平日促进会”,与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合力每年定期举办各项二二八纪念活动,但皆受到宪警打压及当局漠视。

有一年,我带着妻子和襁褓中的幼女参加长老会第一次公开举行的二二八追思礼拜,在会上看到几位老人家,白发苍苍,面色戚然,满脸泪痕,含着一股终其一生无以释怀、既羞愧又怨怼的情愫……也就在这段时期,才知道有位陈永兴医生,以极为坚毅的行动,让二二八这个幽暗的禁忌第一次晒到阳光。为感佩其精神及勇气,在一个下雨的晚上,登门造访,并采访陈医生,写入《旷野》杂志 “傻瓜列传”专栏。

作为一个基督耶稣的信仰者,面对二二八这段历史上重大的惨剧,而这些受难者家属又都近在咫尺,我真不晓得这三、四十年来,基督的教会如何将头撇过去?而这三、四十年来可曾对这些受苦受怕的心灵稍加安慰?如今竟由一位非信徒来执行医疗社会、伸张公义的任务!到底是耶稣基督放弃了他的信徒,还是耶稣基督的信徒放弃了耶稣基督?

当时,我们每月查考一些神学经典,正在读潘霍华的著作和杨牧谷写的《泪眼先知杰里迈亚》,“与哀哭者同哀哭”的杰里迈亚深深打动了我。我意识到,上帝呼召我要为受难家属做点什么。于是,在「旷野社」的好友支持下,我们先有了一个小小的关注二二八事件的祷告会,再透过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等人,联系到几名难属,邀请他们担任”二二八平安礼拜”的座上贵宾,之后也曾邀请他们来家中小坐,由此开始了二二八家属团契。当时,社会转型刚刚开始,还有点乍暖还寒的气氛,有的难属从我家回去的路上会很担心被便衣跟踪,还有人收到恐吓电话。

余杰:一般人都喜欢做锦上添花的事情,而不喜欢做雪中送炭的事情。而你恰恰相反,你选择与受苦的母亲们站在一起,与这群弱者中的弱者站在一起。

苏南洲:刚刚开始与受难家属们交往的时候,有一位李瑞汉律师的遗孀李邱己妹女士,邀我和她的子女一同在她丈夫当年从家中被带走的特别日子里,吃一碗她丈夫离家前吃了一半的鱿鱼粥——这位八十四岁的老婆婆每年在这一天亲手做粥给全家吃,为的是纪念数十年前被带走的丈夫,而我是第一个尝到这粥的外人。那顿午餐真是吃得百味杂陈,端着碗好像捧着珠玉宝石那般惶恐战兢,毕竟这是人家半辈子的心情,而今信任地开放给我一个后生小辈,我所受之于这家人的,实在不是我所配得的。

在二二八受难的大都是父亲,然而走过生离死别的煎熬、吃过最多苦的却是母亲。远在一九四七年时,百业待兴,民生困难,一个失去丈夫、拖着群小的女性,在所有亲友因着惧怕沾惹政治恐怖而相偕走避的情境下,一方面要尽力救人寻尸,一方面还要独担家计;不但暗吞苦楚,还得强打精神鼓励每天遭到老师同学鄙视、哭着放学的孩子继续上学。最可怕的是,母亲的心灵处于盼望与失望之中,始终对亲人的归来抱着一线希望,直到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都过去了。

所以,我以为,在处理“人”的伤痛上,首要的是以同理心去体会和触摸受害者的心情,了解其需要,设身处地而无私地为其服务。在所有过程中,只有发挥最大的耐心,才有可能让受害者“允许”我们向其暗夜哭泣之处所靠近一小步。若非上帝特别的恩宠,切勿奢想毕生之力有机会被受害者真正“接纳”,所有的道德劝说皆应来到受害者的心门之外即被放下,这是所有关心二二八事件等悲剧的人起码的自我认识。我们要关心的是一个什么样的群体呢?我们将脚踏上受害者两三代人家、数十口亲人、两万多个无情日夜的苦情与血地中,这不只是六十年前的一条人命而已,也是所有家属的人生、前途事业甚至婚姻嫁娶的连续梦魇,断没有容五、六十年后任何一个基督徒关怀者(或闯入者)可以轻巧地对受害家属多置一喙的空间。

余杰:是的,人是无法安慰另一个人的。亚当夏娃犯罪堕落之后,人与人之间已经隔绝了,再没有亲密无间的关系。人只有恢复了与上帝的关系之后,才能恢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果没有对上帝的爱,人与人之间的爱亦是虚幻的。耶稣教导我们说,爱人如己,在安慰难属的时刻,唯有如此才能让对方得到真正的安慰,也才能获得对方的信任与接纳。与当年东德莱比锡尼古拉教堂中的和平祷告会一样,你也是选择以祷告来对抗无边的黑暗与邪恶,并以“平安”命名之。那么,你为什么特意使用“平安”这个词语呢?

苏南洲:我们的平安礼拜是从这句话开始的——“止痛疗伤,为台湾求平安”。“平安”在我们的基督信仰里是一个重要的概念,远比”和平”的概念来的更有深层意义。已经流过的鲜血谁也洗不干净,只有靠耶稣的宝血来清洁;我们所能做到便是为台湾这个地方及人们求平安,是作为基督信徒最基本的一点心意。“传福音”应该不是指教势的扩张,而是指整个社会真正平安的促成。二二八就好像一个溃疡的伤口,如果不妥善处理这个伤口,台湾就没有平安。当然,能够赐予平安的不是人而是上帝,我们只是代求,求上帝将不平安的因素拿掉。

当时,党外运动已经取得合法地位,开始谈及平反,提出政治性的诉求。我们基督徒的诉求有所不同,我们不讨论要谁承担什么责任,只是求上帝亲自安慰那些在阴影和黑暗中哭泣的受难家属。人与神之间的平安需要神的饶恕与接纳,加上人的诚实与痛悔;人与人也是如此。平安是接纳饶恕的爱与忧伤痛悔的心所合成的,没有这些就没有真平安,上帝的公义与慈爱也无法落实,教会万万不能成了与平安的福音无关的宗教俱乐部。

余杰:紧接着,这个家庭式的祷告会,又是如何进入了公共空间之中?

苏南洲:仅仅在地下室中祷告是不够的,在一九九零年十二月八日,世界人权日前夕,也是圣诞节期间,我们发出两万份邀请信,请大家到台大旁边的怀恩堂(这是台湾最大的礼拜堂)来参加平安夜的「二二八平安礼拜」。我们正式的名称为“一九九零平安礼拜——尊重人权,纪念二二八”。

我们期望,这个平安礼拜能够成为整个社会参与安慰的开始。出乎我们的预想,这次的平安礼拜有将近两千人参加,有六十多个国语和台语教会基督徒以个人或团体代表身分共同发起,第一次突破了省籍的隔阂。平安礼拜能够成功举行,与我邀请周联华牧师和翁修恭牧师出面有关,周牧师是两蒋时代蒋家的“家庭牧师”,也是曾带领旷野社读书与读经的牧师,而翁牧师是当时的总统李登辉的牧师,也是帮助我完成教堂空间研究硕士论文的贵人。如果两蒋时代遗留下来的那些顽固派刁难,周牧师会出面应付他们;如果李登辉身边的人要来阻止,翁牧师则会化解之。平安礼拜中安排了两位牧师证道,由外省背景的周牧师以台语证道,在由本省背景的翁牧师以国语证道。这是我的一个独到构想,也是我从建筑学中领悟出来的一种处理社会上结构性难题的方式。

二二八平安礼拜那天晚上,军事强人出身的行政院长郝柏村全程出席,并于烛光中由象征后代子孙的小朋友向受难家属献花的会后,至家属席与十数受难家属一一握手致意,从此打破以往当局漠视及全面抹黑的做法。二二八平安礼拜在《平安夜》的和谐歌声和柔美烛光中顺利完成。次日各大报均刊出头版二版三版连续全版之新闻报道,由此台湾社会为二二八争取公义和平的奋斗展开了新页。

余杰:此后数年,你最大一部分的时间和精力便投入与二二八有关的事务当中去,一发而不可收拾了。

苏南洲:是的。一九九一年一月,在我家小小的地下室组成了二二八家属团契,成员十多人。当时,由我和翁牧师出面召集,我们两人没有难属的身份,却能够帮助难属分担一部分恐惧。后来我们将隔周一次的聚会移到翁牧师的客厅中举行。如果在总统牧师的家里的聚会还会岀问题,那么整个台湾都不会有一个地方安全。我们分头邀请难属来参加,各个基督教宗派的信徒、天主教的信徒及尚未信主的人,我们都欢迎与接纳。刚开始的时候,这个团契还处于地下状态,我们也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情况。

很快事情就有了变化。一九九一年二二八这天,李登辉通过翁牧师表示,希望接见难属代表。我们便从当时团契的二十五人中推选了五人,由林宗义教授率领前去,他是在二二八事件中无辜遇难的台大文学院院长林茂生博士的儿子。

我记得,那天几位难属由济南教会步行至总统府,步行约二三十分钟。我也不知道当时总统府方面为何没有安排车辆来接。但这样反倒让记者可以一路追踪报道,使得这一过程更具新闻性。在此次会面中,难属向李登辉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诉求:真相追求,道歉赔偿,建碑建馆,设纪念日,推展相关的文教活动(如将二二八写入教科书等)。李登辉当场接受了这些要求。

我们其余二十多人在济南教会等到林宗义等五人代表回来后,林宗义及在场家属即要我着手成立一个团体,于是,三月七日,我在台北济南教会开始筹组“二二八关怀联合会”,直到八月成立大会时,邀得发起人有八十三位,刚开始时没有办公室,甚至连一张桌子都没有。但第一个以二二八难属为主体的团体,就这样在一无所有中起步了。紧接着,我们开始推动“黄丝带,黄玫瑰”行动。这个创意是从一首六零年代美国乡村歌曲所描述的故事中来的:一名从狱中释放归来的囚徒,给家人写信说,如果家人接纳他,就在老橡树上挂一条黄丝带;如果不接纳他,就不挂。结果,他在车上发现整个小镇的树上都挂着黄丝带。我希望黄丝带蕴涵一个等待的意象。

虽然我们今天用“二二八”来定义当年的大屠杀,但实际上大规模的杀戮是在三月份开始的。三月八日,二十一师登陆之后,在一天之内便打完了十五万发子弹,特务趁乱捕杀本地精英。许多被带走的人,政府一直没有宣布死刑。所以,此后难属经过了近两万个日子的苦苦等待,丈夫和父亲依然没有回家。他们继续这样等待下去。四五十年来,都市改造计划展开,道路都不一样了,即便亲人此刻回家,当初的家也改建了,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那么,怎样才能让回家的亲人找到他们的家人呢?我们召集了十二个家庭,三月十二日在济南教会中举办“等待礼拜”,在邀请卡上附上黄丝带,我们的邀请卡也送给了当时在立法院备询席上郝柏村身边的内政部长吴伯雄,因为他的二伯父也在二二八中遇难。这些难属向整个社会提出呼吁:如果你们看到了我们的亲人,请告诉他,我们都在树上挂满黄丝带的济南教会等待着他,而且坚定相信我们终有等到他的一天。

余杰:谈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中国的天安门母亲群体来。中国教会对这个群体的关怀与安慰太少了,我们太多考虑自身的安全,似乎只要不被当局骚扰就心满意足了,根本不愿去在意那些受到更大的逼迫和压榨的群体。我们也需要反问“当天安门母亲哀哭的时候,我们在哪里?我们有没有跟母亲站在一起打一场公义之战?中国教会在上帝的面前真是大大地亏欠,真该向你们好好学习。

苏南洲:我也看过天安门母亲的一些资料,她们心中的苦实在太大。从我们的信仰出发来看,苦难一直是人类的试金火,经过苦难,人性可能被扭曲成自私多疑,也可以升华为尊贵崇高;可能被烧成灰烬,也可能被炼成精金。二二八这场苦难延续了四、五十年,亡者上万,受牵连者无数,其子女则如痲风病患者般,以遭枪决之“叛乱犯”的后代忍辱偷生,受尽就学就业甚至交友婚丧各方面的诸般干扰。这般苦难,了解其内情者,谁能不一掬同情之泪?然而二二八亦是台湾人民最大的试金火,特别是在清白得雪、心灵得慰之际,正是选择化为灰烬或炼成精金的历史性时刻。

余杰:时至今日,你认为二二八事件的平反工作,还有哪些不足之处,在哪些方面还可以继续推动和改善的?

苏南洲:二二八关怀运动在一九九二至一九九五年间,由于外在过于快速成功及受到肯定,受难家属与社会朝野缺乏必要的心理与文化转型空间与时间,随即被蓝绿政客各取所需地胡乱利用,这几年已经严重变质。若是还有机会,就是政客退场,让文学家、舞蹈家(如林怀民编岀“家族大合唱”舞码)、音乐家(如萧泰然作曲《一九四七序曲》)、美术家(如二二八美展)登场……让这块土地上的苦难化为文学艺术创作的泉源与宝藏。  (待续)

昝爱宗:刘逸明造谣案之分析

8月21日,湖北武汉的朋友刘逸明被拘留了。原因很简单:使“七十码”爆得大名的杭州“5.7”胡斌飙车致死人案7月20日判决后,凯迪、天涯等网络论坛、博讯及新浪博客纷纷传播他发的一个帖子,提出“胡斌是替身”的说法,被湖北官方指为“造谣”,违反了“治安处罚法”,一个月后他被迅速追查到,“供认不讳”,被户籍所在地湖北鄂州警方决定拘留十天。

8月24日,新华社浙江分社政法记者方列和新华社湖北分社政法及内参记者戴劲松共同署名,以“新华社武汉电”抬头迅速把该案公布。目前,10天拘留还剩下6天,刘逸明应该在里面好好反省一下:网络记者、网络写手批评、评论或者质疑政府部门的职能认定或司法机关的判决,哪些网络言论受宪法41条和其他相关法律保护?网络言论有哪些相对比较安全的边界?

我是通过网络看到有关胡斌“替身”说被瞬间放大的,原以为不过是一些网民的推测或推论,而且有一定的合理想象,比如事发时的胡斌照与事发70余日后的胡斌照确实不大像,原本瘦胡斌变成了胖胡斌,原本裸视的胡斌变成了眼镜胡斌,根据这两点区别,“替身说”并不奇怪,但是如果说“胡斌铁定就是替身”,那么也就不是质疑,而是论断了,这方面很多网络写手、公民记者都要吸取教训。

我认识刘逸明,是通过网络认识的,却没有想到“替身说”乃是出自他的手,若是能够提前知道,看看他的博客,就应当建议他,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作出任何结论时应该打个问号,证明你是质疑,是论,而不是断,不是最后的定性。

当然,刘的“替身”说(我想杭州警方应当知道这也不是他一个人的想法,通过网友们海量的评论就可以看出有此想法者甚多)很吸引眼球,一开始就受到中外舆论的关注,连目光敏锐的车手、作家韩寒一开始也觉得胡斌有点胡彦斌(演员,又有赝品意,替身的另类说法,原题是《胡斌进去,胡彦斌出来》,韩寒与胡斌有一面之交)。当时,我和周围交流的朋友们也似乎觉得胡斌的模样与车祸当天被媒体拍到的人像不一样,感到非常纳闷的是:一进看守所人就长胖了,不能不夸杭州公安看守所伙食不错,另一方面就是证明了胡家在伙食费方面确实供应充足。不过,对于瘦长的刘逸明来说,他进了湖北的拘留所,十天后再看看,在定时休息、不上网、吃饭有规律的条件下,是不是也应该胖一点?

刘逸明让胡斌案真相不明、杭州不安的那篇惹事网文《荒唐,受审的飙车案主犯”胡斌”竟是替身》,我刚想去查找,想看看他到底是始作俑者,还是他的想法受别人的启发?于是,在百度翻查,却找不到这篇文章,看来已经被删除的一干二净了。从新华社的报道可以看出,7月21日,户籍在湖北鄂州市、生活在武汉的熊忠俊以常用名“刘逸明”名义在网上发布了《荒唐,受审的飙车案主犯”胡斌”竟是替身》一文,其中的句子“让人吃惊的是,受审‘胡斌’竟是一个替身,中国媒体在广传有关消息的时候,竟然都没看出来,实在是可悲。”惹了麻烦,成为官方认定的“造谣”。

通过一系列胡斌案判决后一些网络质疑和新闻评论看,质疑胡斌替身的大有人在,河南媒体的知名评论员盛大林7月27日的博客文章标题是《网友人肉出杭州飙车案胡斌替身》,他认为这个来源是“路边社消息”,并称杭州飙车案的“替身门”事件又有新的进展:“出现在法庭上的那个被告人确实是‘替身’,此人名叫张礼礤。”“虽然是小道消息,但已经传遍整个网络了——这一点,百度可以作证,谷歌也可以作证!”7月29日,他又发表一篇文章《请杭州司法机关回避胡斌替身门调查》,是合情合理的质疑。不过,刘逸明的“定性”文章就显得以假乱真,超出了质疑的边界,事先他若仔细分析一些自己的文章,有些说得不确切的地方有可能有麻烦,就应当技术处理一下。7月21日,即刘逸明文章发表当天,中新网报道已经对他发出警告了。该报道说“飙车案庭审胡斌是替身法院称无稽之谈”,胡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后,除了判决结果是否合理以外,在法庭上受审的是胡斌替身之谣传也迅速在各大网站流传。“针对胡斌是否找替身受审这一说法,本网记者采访了杭州当地法院,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些猜测纯属无稽之谈,毫无事实根据。”该报道明确点名刘逸明的文章“受审的飙车案主犯‘胡斌’竟是替身”,该记者援引刘逸明的原话:“昨天某媒体亲赴庭审现场,并拍摄了‘胡斌’的照片,让人吃惊的是,受审的‘胡斌’竟是一个替身,实际上,早在今年5月10日,就已经有网友传出胡斌已经做好假身份证,准备逃得韩国去整容的消息,如今得到证实。”同时,该记者随后在搜索网站上找到很多相关信息,均有网友对胡斌庭审时是否找了替身表示怀疑。网友认为,在庭审时的胡斌比案发前明显胖了很多,而且看上去像一个中学生,与媒体之前发布的胡斌在事故现场时,躲在汽车里的照片完全判若两人。

中新网的报道,其实也有质疑的倾向,不过最后用法院的“坚决否定”做了文章,指“胡斌完全没有必要找替身参加庭审,身体发胖可能与其在看守所中的生活比较有规律,且活动量比案发前减少所致”,“至于网友的一些猜测纯属无稽之谈,毫无可能”。按照字意理解,无稽之谈是指无根据,也可以被理解为“造谣”。7月24日刘逸明的另外一篇文章《上庭受审的“胡斌”铁定是替身》批评审理此案的法院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的时候竟然称质疑言论为“无稽之谈”,“不能不说是现代版的指鹿为马”,看来刘逸明有点和杭州司法机关对着干的意思,现在刘逸明被处罚,应该是到了杭州司法机关证明自己不是“现代版的指鹿为马”的时候了。

看来,遭到警告的刘逸明难免被拘留了,8月6日,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发出文章《浙江警方:在网上散布谣言者将受到严惩》,8月7日,又发表评论《胡斌替身门造谣者当负法律责任》,再次强调“经过媒体的调查和杭州检方举证,排除了胡斌是替身的可能性,的哥‘张礼礤’更是子虚乌有”,作者说,“科学的质疑这是完全有必要的,但在质疑的过程中,歪曲事实,无中生有,这本身就是一种造谣的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不应仅限于口头上的道歉”,并建议“司法机关应该对替身门事件中那些造谣者追究法律责任”。

其实,刘逸明的造谣,是受到别的网友对胡斌案质疑的启发,或者联想,比如刘逸明的7月24日文章明确说,“笔者在发出那篇质疑文章之前,实际上经过了理性的斟酌,加上无意中发现了天涯社区上早在5月10日就已经发布的一篇称胡斌准备找替身服刑的文章,笔者更加坚定地认为上庭受审的就是胡斌替身。如果再看一看专业人士在网络上图文并茂的对比分析,胡斌找替身受审的事实就更加清楚了。”刘逸明早在5月7日胡斌案发后的5月10日就看到天涯网有文章假定“胡斌准备找替身服刑”,明显是刘逸明受到了严重误导,最后添油加醋,随意用“铁定是替身”的论断。这次,杭州司法机关若不证实这样的“铁定”是谣言,恐怕杭州司法就会被网民的口水吐死,再也抬不起头了。

至此,刘逸明被拘留的来龙去脉基本上很清楚了,7月21日“替身”文章发表后,从7月23日至8月2日,熊忠俊又在互联网上连发8篇文章,被鄂州办案机关认定是“捏造各种所谓的‘证据’,持续不断地炒作‘替身’谣言。期间,负责审判‘5·7’交通肇事案的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和负责监督法律实施的检察机关先后通过媒体澄清事实,但熊忠俊继续在网上散布‘替身’谣言,污蔑司法机关和媒体作假包庇”,属于“误导公众舆论,扰乱公共秩序,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刘逸明被拘留十天为该规定的最高处罚,但比起2008年“7.1”上海杨佳袭警案说“杨佳生殖器被打”的苏州青年郏啸寅被上海警方被指控诽谤而遭关押半年、释放后被取保候审一年的处罚来说,已经很轻了,假如这次刘逸明若惹了上海公安,或者某些地方若参考、仿效郏啸寅案的办案方式,真担心刘逸明也有可能会成为下一个郏啸寅。

网络谣言被拘留,除了刘逸明外,还有N多,比如影响大的有无锡的丁某案,他发短信说“太湖水污染致癌”,被指造谣,也遭到拘留。济南的红钻帝国小女孩,说济南大水死了多少人也成了“造谣”,都是拘留,都有争议。这点说明,谣言案认定往往很随意,有时是属于质疑或者批评,比如网上公开说“无官不贪”,就不能因没有写出事实依据就被认定为造谣,有些言论若没有造成事实上的对社会的危害或严重后果,官方应从轻善待,严格限制对言论者的拘留或处罚。

无论是郏啸寅案,还是刘逸明案,以及更多网络造谣案,我认为最高司法机关应借助这些案件的频频发生尽快制定一些司法解释,既要依据宪法保护公民言论自由,又要明确言论和谣言的区别,质疑言论和批评言论的边界,以及追究谣言者的责任应当以产生后果来严格确定,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决定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如果有了明确的法律准绳,处理类似案件就容易依法公正判断了,从而可以减少对言论的误判或矫枉过正。

黄河清:1966年“红八月”期间,北京学校遭打死者名单

1966年8月,北京中学生红卫兵响应毛泽东的号召,在中共军队、警察系统的保护、配合下,公然在大街或强行登堂入室大批地打死人。时任公安部长的谢富治下达指示:各公安分局、派出所应该向红卫兵小将提供所管辖区地富反坏右分子的名单。高干军干红卫兵按图索骥打人,心安理得、大义凛然地大批打死“阶级敌人”,号称“红色恐怖”,以保卫无产阶级的红色江山千秋万代永不变色。

最近见网上呼吁记住1966年“红八月”期间的人类惨剧,深以为是,兹检出搜集记录的1966年“红八月”北京学校部分遭打死者名单,以志史实。
 
1966年8—9月初,号称“红八月”期间,北京市有1772人被打死。
8月24日,打死44人;
8月25日,打死86人;
8月26日,打死126人;
8月 27日,打死228人;
8月28日,打死184人;
8月29日,打死200人;
8月30日,打死224人;
8月31日,打死145人;
9月1日, 打死228人。
…… 
8月31日打死人数下降系因毛泽东在天安门广场第二次接见百万红卫兵。
【据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双月刊1995年8月号王友琴文《1966:学生打老师的革命》转引1980年《北京日报》文以及北京市委“内部”材料。】
 
这些死者是被十几岁的中学生红卫兵用父辈给他们扎腰的铜头皮带和棍棒、拳脚打死的,一般都要打上几小时、十余小时甚至几天的时间,才断气死亡;毒打的过程配合以批判斗争,逼其坦白交代认罪检举,欢呼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胜利。
 
1966年8月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首次接见红卫兵,是这场暗示、怂恿、鼓励、支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光天化日下,大庭广众中,以革命的名义,活活打死人,打死活活人且遭打死者全是最弱者的始作俑者。毛泽东当日在天安门城楼上对为他戴上“红卫兵”袖章时勉励有加“要武”的女中学生是原名“宋彬彬”改名“宋要武”者,她在这场以军用铜头皮带为主要凶器打死人的竞赛中起了不可替代的卓有成效的作用。宋彬彬当时系北师大附中红卫兵、中共东北局书记宋任穷女儿,现居美国,前些年作为校友出席北师大附中校庆,以卓有成就的人物名列校史。
 
人啊,中国人,警惕啊!
 
        1966年8——9月初,号称“红八月”期间,北京市中学校遭打致死者、自杀者61人名单(部分):

郭兰蕙  (女)清华附中学生学生
卞仲耘  (女)北师大附中副校长
梁光琪  (女)北京15女中书记
刘美德  (女)清华附中副校长 
刘树华  清华附中教师 
陈葆昆  北京101中学教师 
张  放  (女)北京二龙路中学教师 
张辅仁  北京外国语学校教师 
张福臻  北京外国语学校职员 
沙  坪  (女)北京女3中校长 
张梅岩  (女)北京女3中教师 
何世瑾  (女)?
华  锦  (女)北京8中负责人 
申先哲  北京8中教师
唐婉森  (女)北京11中教师 
沈世敏  (女)北京11中图书馆员 
靳正宇  北师大附2中教师
姜培良  北师大附2中书记 
樊希曼  (女)北师大附二中学生曹滨海母亲 
陈沅芷  (女)北京25中教师
郑兆南  (女)北京52中教师
喻瑞芬  (女)北师院附中教师 
李锦坡  北京景山学校工友 
张冰洁  (女)北京白纸坊中学负责人 
刘桂兰  (女)北京外国语学校工友 
姚漱喜  (女)北京外国语学校教导主任
杨  俊  人大附中教师 
郑之万  (女)人大附中教师 
齐惠芹  (女)北京朝阳区4女中教师
孙  迪  北京10女中教师 
哈庆慈  (女)北京11女中教师 
郑育秋  (女)北京49中语教师 
王光华  北京6中学生 
徐霈田  北京6中退休工友 
何汉成  北京6中附近居民房产主  
王生琯  北京30中校长
易光轸  北京52中副校长
张以撒  北京49中教师
江  枫  (女)北京戏校校长
叶盛章  北京戏校教师
高  云  北师大附2中校长(火葬场待焚时醒活)
杜光天  (女)北京33中负责人(火葬场待焚时醒活)

遭毒打后自杀者 
高万春  北京26中校长 
李培英  (女)北京社会路中学副校长
彭鸿宣  北京工院附中校长 
萧  静  (女)北京月坛中学校长 
曹天翔  北京女2中教师 
董尧成  (女)北京女2中教员 
靳  桓  北京65中教师 
汪含英  (女)北京4中教师 
苏庭伍  北京4中教师
马铁山  北京女1中工友
傅  敏  北京第1女中教师(获救未死)
白京武  北京47中教师 
石之宗  (女)北京3中教师 
朱鸿志  北京矿院附中教师 
高老师  北航附中生物教师 
袁老师  北京2中地理教师 
许师傅  北航附中电工
宋  克  北京31中学书记(获救未死)
李玲善  北京回民中学校长(失常走失死无寻所)

•1966年“红八月”期间,北京市小学校遭打致死者部分名单:
王庆萍  (女)梁家园小学校长兼书记
鄂少琪  (女)西花市大街小学教员
冯杰民  永定门小学教员
郭文玉  (女)宽街小学校长
孟昭江  郭文玉丈夫
李荫福  宽街小学教师
吕贞先  (女)宽街小学教导主任
邱庆玉  (女)吉祥胡同小学副校长
赵谦光  中古友谊小学教导主任
赵香蘅  (女)史家胡同小学校长
沙  英  赵香蘅丈夫
石子勤  芳草地小学校长(自杀获救未死)

•附:1966年 “红八月”期间,全国各地学校遭打致死者部分名单
李敬仪  (女)南京师院负责人
吴天石  李敬仪丈夫,江苏省教育厅厅长
韩  康  南京13中教师
夏忠谋  南京13中教师
朱庆颐  南京2中教师
吴迪生夫妇  上海华东师大教师
李平心  上海华东师大教授
丁晓云  上海华东师大图书馆员
金志雄  (女)上海复信中学教师
张景福  上海华东师大教授(自杀获救未死。1968年“清阶”运动中自杀身死。)
姚启钧  上海华东师大教授
王蕴倩  (女)上海市女四中教师
李雪影  上海大同中学教师
王守璠  (女)上海育才中学教师
袁俊英  (女)上海育才中学
蔡蕙芳  (女)上海位育中学教师
程卓如  (女)上海音院附中学副校长
杨嘉仁  程卓如丈夫,上海音院教授
李翠贞  (女)上海音院教授
杨顺基  上海京西中学教师
林修权  上海同济中学教师
王  冷  (女)西安37中学教师
王伯恭  西安37中退休教师
白素莲  (女)西安市报恩寺路小学教师
袁玄昭  西安五中教师
彭  康  西安交大校长(游斗殴辱未死。1968年游斗殴辱倒地死亡。)
熊化奇  江西师院教师
黎仲明  江西师院医务所医师
周天柱  江西师院医务所医师
何  基  江西师院教授
姚福德  天津金钟桥小学工友
魏  恕  (女)天津红星中学教师
王思杰  厦门大学教授(偕妻儿女4人自杀身亡)
黄祖彬  厦门8中教师
萨兆琛  厦门8中教师
何佩华  广州17中教师
高本锵  广州铁路中学
罗应荣  中山大学教授(被以殴打红卫兵罪判刑5年。1970年在劳改中被打死。)
唐  政  (女)湖南浏阳一中教师
郑思群  重庆大学书记
毛世禄  四川成都四中教师
黄天倪  四川成都四中教师
王  侃  四川成都四中校长(割喉获救未死)
李  达  武汉大学校长
李德辉  武汉一中教师
陈邦鉴  武汉十四中教师
姚学之  (女)武昌实验中学教师  
陈自成  辽宁大学教师
王  亭  陈自成妻子,辽大教师
褚孟衡  江苏常州26中校长(自杀获救未死)
张  筠  (女)江苏扬州湾头小学副校长
冯世康  浙江绍兴二中教师
傅乐焕  中央民族学院历史系副主任
高芸生  北京钢铁学院院长
江隆基  兰州大学校长
何万福  北师大副教授
刘盼遂  北师大教授
胡明从  北师大教授
张剑飞  北京铁道学院教授
陆进仁、吕静贞夫妇  北农大教授

•北京大学1966—1968年遭斗辱致死者名单:
历史系教授汪篯喝敌敌畏自杀。
数学系讲师董怀允自杀身亡。
西语系教授吴兴华遭强喝污水后当晚死亡。
英文教授俞大絪遭抄家殴辱后,在家中自杀身亡。
中文系书记程贤策遭侮辱毒打后自杀身亡。
哲学系教授沈乃章遭斗争羞辱后自杀身亡。
北地附中学生温家驹,因进入北大图书馆翻阅期刊,遭审讯毒打致死。
古代史教员李原遭关押当晚死亡,尸身伤痕累累。
化学系职员林芳自杀身亡。
生物系教授陈同度服毒自杀身亡。
教务长崔雄昆在红湖游泳池自杀身亡。
物理系教授饶毓泰在燕南园51号上吊身亡。
数学力学系教授董铁宝在隔离审查中自杀身亡。
历史系办公室主任吴伟投圆明园小湖自杀身亡,死后开批判大会。
历史系主任教授、副校长翦伯赞夫妇自杀于燕南园64号。
东方语言系教师汤家汉被审查期间自杀身亡。
西语系德语专业干部徐月如自杀身亡。
西语系德语专业教师程远自杀身亡。
西语系西班牙语专业教师蒙复地自杀身亡。
数学系老师张景昭被关押某夜里死在厕所里。

•清华大学1966—1969年遭斗辱以及武斗致死者名单:
    数学力学系学生张怀怡因被控有反动言论遭斗辱跳楼自杀。
    员工罗征启弟弟罗征敷无辜遭抓捕毒打闷死。
    无线电01班学生孙华栋被抓遭毒打致死。
自动化系自94班学生谢晋澄武斗中遭汽车压死。
冶金系焊82班学生许恭生武斗中遭长矛刺死。
化工系003班学生卞雨林武斗中遭箭射死。
修建队工人段洪水武斗中遭长矛刺中摔死。
  统战部副部长刘承娴在关押被审查期间坠楼身亡。
建筑系房01班学生朱育生在武斗中挖战壕时中弹身亡。
动农系实验员杨述立武斗中开装甲车时中弹身亡。
自动化系自82班女学生钱平华在武斗期间路过主楼中弹身亡。
工宣队队员潘志宏在制止武斗时被手榴弹炸死。
工宣队队员王松林在制止武斗时被手榴弹炸死。
修建队工人范仲玉在武斗中被手榴弹炸死。
外校学生范崇勇在武斗中被手榴弹炸死。
工宣队队员韩忠现在制止武斗时被长矛刺死。
工宣队队员李文元在制止武斗时被开枪打死。
工宣队队员张旭涛在制止武斗时被长矛刺死。
水力系教授陈祖东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在圆明园自杀身亡。
外语教师杨景福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跳楼自杀身亡。
基础课讲师的殷贡璋、王慧琛夫妇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在香山自杀身亡。
水力系教授李丕济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跳楼自杀身亡。
机械系教授邹致圻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跳楼自杀。
土建系讲师程应铨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投水自杀身亡。
体育教师路学铭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跳楼自杀身亡。
图书馆职员李玉珍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跳楼自杀身亡。
电机系助教王大树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服毒自杀身亡。

2009、8、21于地中海畔

当局再次延长刘晓波案的侦查期

中国异见作家刘晓波因草拟《08宪章》被捕九个多月的,他的案件的侦查阶段两个月已过﹐公安局再延长一个月。

刘晓波的代表律师尚宝军表示,周一接到公安局的口头通知﹐表示侦查要延长一个月﹐而当局最长可将侦查阶段延至七个月或以上。他们亦通知了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律师要求会见刘晓波﹐当局表示已接到他们的申请,有机会下周能再见到刘晓波。

对于许志永能取保候审获释,律师会否再度为刘晓波申请,尚宝军表示,七月时的申请被拒绝,他认为即使再申请效果也不大。

现年53岁的刘晓波曾因参与89民运被捕入狱,其后又因呼吁平反六四,于1996年被处以劳教三年。为纪念联合国颁发《世界人权宣言》60周年,刘晓波与其他民主人士起草了《08宪章》,要求当局推行民主改革﹐但就在宪章发表前夕﹐刘晓波被国保从住所带走﹐被监视居住﹐直到今年6月底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正式逮捕。

施  英:一周新闻聚焦:许志永取保候审获释,公盟压力依旧

吴庸:国有还是私有?

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采取国家经营的形式,因此,又称国有制(还是称国营制比较准确)。全民所有制被视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高级形式,要求它在国民经济中掌握经济命脉,在经济运行中起主导作用。但是,任何一个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国家,都必然存在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哪怕一度将私有制消灭干净,公有制成为唯一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过一定时期,私有制还会顽强地孳生出来,成为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经济成分。这种私有制最初采取自留地、自留山的形式存在,采取家庭副业的形式存在,后来采取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形式存在,采取个体修鞋、补胎的形式存在,采取集市贸易、互通有无的形式存在,再进一步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重新出现,开始新的历程。这些私有经济的生命力所以如此顽强,其经济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多层次的,从近代机器化、电子化的大规模生产和全国、全球的贸易与信用往来,到手工劳动的小规模生产经营,再到数千年来一直未变的牛拉犁、人收割甚至刀耕火种的生产形态。生产力发展的多层次,需要多种生产经营方式与之适应,因此,既要有国有制,也要私有制。国有与私有是既相矛盾又相统一的经济体。

1949年,旧政权的官僚资本与民营资本(俗称民族资本主义)相比,按工矿运输业的固定资本计算约为8比2,按工业产值计算约为6比4。中共接管政权后,没收了官僚资本,对民营资本经过6年的”利用,限制,改造”也使之消亡。为什么对民营企业这么快就斩尽杀绝呢?这同中共的”恐资病”有关,惧怕资本主义。由于绝大多数党员都是农民出身,没见识过机器化大生产,不知道资本家为何物,打进县城见到商铺就抢劫一番,以为革命就是如此。中共高层稍有知识者,不过是从书本上学了几句”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污和肮脏的东西”、”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之类,以为资本主义是万恶之源。有了这种观念,才使他们搞土改时连资本主义成分富农一起消灭,对民营资本则”围追堵截”,必欲除之而后快。他们看待民营企业的消极面比较重,把消极面作为消灭资产阶级的借口,1952年开展”五反运动”时就企图把民营资本端掉。当时以”退财补税”名义惩罚资本家。蚌埠市有105家工商户,资本为1.5万亿元,而规定的退财补税额却高达3万亿元。(《陈云文选1949-1956》,第172页)上海市民营资本1951年缴纳所得税和为抗美援朝作了大量捐献后,剩下的盈利额只有5万亿,而退财补税却需要10万亿。(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第174页)竭泽而渔,是掌权者的普遍心态。他们认识不到,当时经济的落后状况正是亟须发挥民营企业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积极作用的时候,资本主义的这种积极作用是国有经济无法替代的。1949年,中国大陆只产钢15.8万吨、成品钢材13万吨,只产自行车1.4万辆、收音机4000部,手表、缝纫机、电扇、洗涤剂的生产都是空白。(《中国统计年鉴1986》,第295-297页)经济极端落后又遭战争连年破坏,不去积极调动一切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动力,反而对民营企业抢劫、打压,结果是工人失业、商品短缺、物价上涨、人心惶惶。

当政者为什么心急如焚地要干掉民营资本呢?这源于中共特有的思维逻辑。毛泽东认为,”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他认为,民主革命在全国胜利之日,就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13页)他之所以批判刘少奇的”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就是根据这种认识。毛的”结束就是开始”的论调并不是什么新鲜货色,它是马克思曾经倡导而由托洛茨基继承的所谓”不断革命论”,”革命”不能间断,不能停歇,打下江山后马上向社会主义对立面资本主义宣战。这种理论之脱离实际、陷于左倾空谈是很显然的。

灭亡了私营经济,个体经济也组织起来,是社会主义向私有制全面进攻的结果。无奈灭私立公建立的国有经济一直生态微弱。新政权经营的国有企业长期效益不高,生机每况愈下。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57年到1978年,国有企业投入增长7.4倍,生产净值只增长3倍,投入产出比为2.5比1;国家每投入1元,增加的净产值从0.62元减至0.32元,投入产出率为负48%。对这种不甚理想的生产效率,尽管想尽办法加以改进,可惜始终不得其门而入,国有企业亏损面还是不断扩大。当政者本想依靠为数众多的国有企业创造的利润大干一番,这些亲手拉扯大的孩子总是辜负养育之恩。从国有企业提取的利润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1985年竟下降到2.2%,1993年更下降到1.2%,当年国家财政还要补贴国企411.29亿元。(孔善广:《五万亿的国企利润哪里去了》,《议报论坛》2007.5.1)应该说,数十万户国有企业不仅没有起到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甚而连自身的生存都成了问题。

中共掌权者及其军队赖以为生的经济来源,首先是国有企业。国企愈益严重的亏损状况不能不令中南海担心。此时,再怎么宣传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也于事无补,空话和假话业已无用。现实迫使当政者痛下决心。1995年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决定”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中心是”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将国有小型企业出售、租贷、兼并、联合,或实行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在国企总户数中,小型企业占80%以上,大多是县属企业。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再进一步,决定把中型国有企业也放开、放活,只留下占户数4-5%的大型国企由政府掌控。

中小型国企出售、出租、兼并、联合,实际是把私有制问题提上日程。出售,当然就是化公为私,企业成为私有的。山东诸城市市长陈光一口气把全市272户国企卖光,故有绰号曰”陈卖光”。出租、兼并、联合,也要引入私有成分。大量的中小型国企走上私有化道路。这是在”国有”与”私有”的较量中,从原来的”国有”吃掉”私有”转变为”国有”让出部分权益,按等价交换原则送与”私有”。实际上,这是”国有”承认自己没有能力把主导国民经济运行的责任承担起来,把占国企户数95%的权益出让。从此,个体经济与私营经济可以名正言顺地发展。但是,它们在宪法中还是以公有经济”补充”的面目出现,说明不允许它们超越”补充”的界限。

中共当局放开国有中小型企业并非是无代价的。它要以”重点抓好一批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来作补偿,其中,当然蕴含着深谋远虑。这一决策实质是夺取经济制高点,以便将经济的垄断权牢牢握在手中,从而获得高额利润。他们在中小型国企方面的退却是为了在大型国企方面集中全力进攻,这是有退有进。

让我们看看这一进攻的态势及其特点:(1)它宣布,国有经济要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7大产业保持绝对控制力,这些产业是: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要对基础性产业和支柱产业的重要领域保持较强控制力,包括装备制造,汽车,电子电信,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譬如英国资本主义发展初期跑马圈地,这里的国有资本在圈划自己的垄断领域。既要”绝对控制”,又要”较强控制”,把市场竞争的选择排除在外,无视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对走向市场经济无疑是绝大障碍。凭借对资源的权力霸占,凭借对资本的行政集聚,凭借对市场的全面排除,凭借对收益的肆意留存,这些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垄断性就可以十分突出地强化起来。这里,我们看到中央政权正积极扶持垄断资本成长。(2)这些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利润是可观的。2006-2008年,中石油实现利润1422亿、1456.3亿、1144亿;中石化实现利润506.64亿、565亿、297.69亿。这样的巨额利润不是凭着善于运营、巧于博弈,只是由于对石油资源的垄断,对这种资源的廉价汲取和政策优待。垄断而不是市场竞争使这些企业和企业集团攫取了大量的源源不绝的国民资产。(3)这些企业得到中央政权在经济上大力资助,就是说用全体国民的税金资养这些垄断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四大商业银行是巨额亏损户。中央政府先剥离他们的坏账1.4万亿元,又注入美金600亿元,再先后投资3万亿元,如此大量输血是为了保持中央政府在金融方面的垄断地位,这是运转国有工商企业的关键环节。令人惊讶的是,中石化2006-2008年每年盈利丰厚,只是由于个别下属单位出现政策性亏损,又特殊享受财政补贴50亿、123亿、503亿。既享受垄断利润,又享受财政资助,鱼与熊掌兼得。中央政权在这方面的利益倾斜是十分显然的。更令人惊讶的是,国务院批准,1994年起国企除按税则缴纳税金外,所余利润全部留在企业。垄断利润的取得本来就不合理,出资人(全体国民)不能享受盈利分红更不合理。中央政权在这方面的利益倾斜更加明显。中央政权与企业的利益纠合,说明政权与垄断企业组合成命运的共同体。(4)留在这些企业的利润成了特殊利益,垄断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总会计师等获得这种利润以自肥。他们自定薪酬,自家享受。某商业银行董事长年薪2285万元,打破其他商业银行高管年薪数百万元的记录,引起舆论界警觉。(《21世纪经济报道》2008.4.8)更甚者则是中国平安集团3名董事、高管2007年年薪均超过4000万元,该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2007年年薪6616.1万元,比上年增长394%更是一则爆炸性新闻。(《北京青年报》2008.4.21.A7)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明确支持垄断企业高管的天价薪酬,他向新闻记者表示:央企负责人的薪酬是适当的。

不管当权派怎样为特权利益制造舆论,为特权利益者鼓气助威,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已经指明,中国大陆0.4%的人口掌握70%的财富,成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一个以官僚资本、垄断资本为基础的特殊利益集团在控制着这个社会的命脉是不争的事实。(5)这些企业的高层坐食肥利的途径不仅是在中央政权支持下自定天价高薪,而且,想尽办法掏空这些企业。这些人已经搂足了,资财、老婆、孩子已转移异域,自己准备了若干护照,随时可以溜走。能够满足他们日益空虚的灵魂的只有挥霍。中国石化董事长、总经理陈同海平均每日挥霍的钱超过4万元。很难想象这4万元(相当于20多个农民1年的纯收入)是怎么支出的。陈同海的挥霍不是个别事例。国家审计署2005年审计10名中央企业领导者,光乱肆挥霍一项即达145亿元。(《北京青年报》2009.8.3.A4)巨额公款挥霍,在刑法中却是空洞,无法施以法律追究。因此,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境内外旅游,公款购置豪华轿车,公款修建豪华办公楼,特权利益集团不把老百姓的底垫挥霍得一干二净是绝不甘心的。不仅如此,挥霍的背后必然隐藏着更加肮脏的勾当。审查确定,陈同海受贿数额为1.9573亿元,也是天价数字。(《北京青年报》2009.8.8.A4)有关部门从他的两处住宅中查出美元52万、加元48万、欧元65万、假名存折9本、别名护照5本,分别藏匿于卫生间水箱内、金鱼缸底盘、屋顶瓦片槽内。陈同海落网了,众多的陈同海们还在那里消遥复消遥。综合上述5点扫描,我们可以知道:这些企业的垄断形态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是相对立的,它们攫取的垄断性利润是不合理的,由于这种特殊利益的存在而使国民资产大量流失,特殊利益集团与这种流失现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样的垄断企业究竟对谁有利?

如果再深挖一步,就会遇到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根本问题:它的所有者在哪里?全民所有,它的所有者是13亿国民。由13亿人运作千千万万个大中小型不同产业的企业,是无法想象的,无法操作的。以为由接受委托的部门代表全民去运作这些企业就可以实现全民意志,那不过是一种自我安慰。各方面都紧盯着这个没有所有者的经济实体。没有严格的监督制度,国有企业很容易被经理层融资廉价收购而去,或者,企业形成”内部人控制”,通俗地讲就是主人不在时,保姆把全部细软一卷而逃。这样的弊端表明,国有企业的根本弱点在于所有者缺位,没有真正的所有者在那里精心照料这些企业,象私营业主那样为它呕心沥血。国有企业由政府运营形成的利益机制与市场竞争需要的利益机制不能对接,这使国企在市场上难以形成自己的优势,因而也就无法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理智的选择似乎应该是国有企业从竞争领域有序退出,躲开自己不占优势、不能攻下的坚实阵地,而选择竞争领域以外自己可以发挥优势、可以攻占的薄弱环节,这在战略上就是”避实就虚”。可以首先退出资金与技术含量较低而竞争激烈的领域,这方面国企斗不过个体与私营中小企业,然后,退出资金与技术含量虽然较高但非国企长项的领域,这方面国企斗不过技术含量较高的私营大型企业。国有企业应该占领的阵地,首先是有关国家安全的产业(这是私有企业不能染指的,或者,它们只能在产业的边缘地带起拾遗补缺作用),其次是社会公益事业(这是政府责无旁贷,为公众服务的领域)。至于基础性产业和支柱产业,需要依据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不同的经济力量对比而适当分工。无论怎样分工,有一点是应明确的:这两项产业必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不能由垄断作为统治形式。国民经济作如上战略调整,坚决贯彻实行,到2020年国有经济与个体私营经济的比重有望分别占GDP的20%与80%。

这一设想当然会遭到左倾人士激烈反对,特别是会遭到垄断意识坚持者的激烈反对。看来,国有还是私有,垄断还是反垄断,是经济运行中必然会交锋的重点,是无法避免的。不管交锋时的争论如何激烈,有一点大约是彼此都不能否认的,就是私有经济正以自己适应社会需要的活力锐利前进。只举一个例子就可把这种无可阻挡的”活力”显示出来:浙江省温州市,在1.1万平方公里的面积上拥有34个不同产业的生产基地,30万家企业。它生产的剃须刀和锁具占全国市场需求量的70%、生产的打火机占全国市场额的90%以上。2007年,它生产10亿双鞋,占全球鞋产量40%,生产的打火机几乎占全球产量的100%。温州一个小镇平阳水头镇曾1天生产皮张1.2亿,为全国产量1/4。2008年人均GDP超过4500美元。(《大纪元》2008.12.15)私有经济就是这样开辟自己前进道路的。

90年代开始,民营企业陆续在食品、饮料、饲料、纺织、服装、皮毛、家具、造纸、电信、金融、交通、钢铁、汽车、机械、化工等领域显示身手。民营经济营造了大型的知名企业,如青岛海尔、江苏红豆、杭州万向、北京联想、四川希望、浙江吉利。大中型民营企业正经历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造,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纷纷成立,股权的多元化则孕育出混合所有制经济。目前,私营企业已成为社会就业的主渠道,对外贸易的主力军,提供税收的重要来源,GDP的重要创造者。中华全国工商联发表的2006年私营经济发展蓝皮书宣布:2005年底,民营经济产值已占全国GDP的65%,预计2010年将达到全国GDP的75%。达到75%,表示民营经济将占有国内生产总值2/3的天下。它正在飞速发展。国家工商局的资料表明,2007年6月底,私营企业为520.5万户,注册资本为8.3万亿元,1年半后,到2008年底,户数增加为657.42万户,注册资本增加为11.74万亿元,分别增长26.3%和41.4%。这就是民营经济前进的速度。这种发展态势是否会迫使中共当权者在被迫放弃国有的中小型企业以后,再作出进一步退让呢?答案的揭晓不取决于左派或右派的价值取向,更不取决于左、右之间的互相争吵。民营经济正在与国资委统领下的中央垄断企业和企业集团进行一场和平竞赛,中原逐鹿,最后的胜利者将揭示上述问题的答案。

2009.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