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因旺角骚乱案被判入狱6年,双学3子去年也因重夺公民广场案,一度入狱,4位年轻领袖早前曾一起饮茶,但此后短期内也再无机会聚首。香港众志前主席罗冠聪曾引述梁说过:“我只是想确定,在我放监时,不论是三年、五年、十年,都会有人在等待我。”罗冠聪今日得悉判刑后,在facebook转载相关报道,形容是“疯狂的判刑”。

罗冠聪今日也有去听审,他下午再在fb发表长文,指现今世道如此,暗自叹息,社会的制度因何存在,又是保卫谁人;法庭代表社会惩罚犯事之人,然而眼前这些风华正茂的热血青年,又干犯哪些大奸大恶,来换取堪比误杀、强奸类近的可怕判刑。他指判刑6年实坐继4年(在狱如无干犯重大违规事件可获1/3刑期扣减),“天琦在一月尾已被扣禁,预计2022年初始获释放。那时候,将会是一个怎样的香港?本能告诉我,那是阴霾满布、危机四伏的香港,本土、自主、自治已成禁语,廿三条成为思想的隐形刽子手,示威游行动辄以公安条例拘捕,静坐的以月计监禁、反抗的以年计。但意志告诉我,我们都有责任使他们在年岁逝去、步出监狱之时,迎来一个没那么坏的香港”。

罗冠聪接受《苹果》访问时慨叹,6年的刑期是非常重,“今日喺个庭上面听嘅时候都会觉得,法官一方面话唔会将社会政治气氛考虑当中,但亦都不断发放畀社会一个好强烈嘅信息就系呢个系好错嘅决定,有阻吓性,好多时法官判刑时都会考虑社会气氛,但所谓嘅社会气氛系咩真系得法官自己先知,就会有人去质疑有政治动机喺后面”。罗冠聪指对于判决感到失望,亦表示这会进一步削弱市民对于整个司法体制及法治的信心。

在判刑之前,罗冠聪亦探望过梁天琦数次,“佢嘅状态系比较波动,今日之前佢一路都唔知自己会判几重,有时会有较好嘅期望,有时就差啲”,罗冠聪呼吁,市民可以写信给梁天琦,给予精神上的支持,“对于佢嚟讲,呢个都好重要”。他认为,去年公民广场的案件中,法庭已向社会发放一个很清晰的信息,“就系佢认为会牵涉暴力,无论有几轻微嘅抗争行动,佢都系会判得非常之重,就系阻吓作用,亦都系法庭原意”,参加社会运动的风险已大大提高,但当权者都要想想会否物极必反,“可能出嚟抗争嘅人都会谂到,既然都判到咁,不如再激烈啲啦,而家社会就好似一煲滚咗嘅水,但你唔系去降温而系关埋个盖,加多啲柴火,大家都唔知爆煲嗰阵会点”。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在fb慨叹,自己虽曾进出监狱,却是不足一百天,“对比起他所面对的六年刑期,难以想像可以怎样熬得过”。他受访时也直指判刑过重,“过去不涉及人命伤亡的案例,一般都唔会超过3年,但依家全部都判3年以上”。黄之锋说,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法官在判刑时不断引用“黄之锋案”作为理据去加重判刑令他感到奇怪,“但黄之锋案嘅判决喺2017年8月同2018年2月,但旺角骚乱系2016年2月发生,就好似用清朝嘅刀去斩明朝嘅官咁嘅状态,点解判词会有咁不寻常嘅追溯?我觉得呢样嘢系好值得忧虑”。

黄之锋指,是次判刑令他感到错愕及始料不及,“一个喺公务以外私下认识嘅人,要面对6年嘅刑期,到时梁天琦过埋30岁,由2字头到3字头嘅阶段都要喺监狱里面度过,系一个乜嘢嘅状况?呢个已经系政治辩论或者立场争拗以外,因为政治主张或者行动令到佢要面对一个不合比例嘅刑期”。黄之锋指,过往也有探望一些21岁以下因旺角骚乱而被判入狱的政治犯,“一嚟我都有喺青少年监狱受过刑,希望大家都唔好忘记其余两位被判刑嘅人”。

黄之锋认为,自从法庭以严苛的量刑标准作为指引后,会令参与社会运动的人有更大压力,“当身边嘅战友或者投身喺政治运动嘅朋友,面对住以年计嘅监禁年期,已经唔系讲未来社会运动要点行落去,而系咁多人陆续在囚时,可以点样有更多支援,或者点样去捱过一波又一波判监嘅浪潮”。面对社会运动的低潮,他认为不是在于游行人数的多寡,“而系情绪上面嘅影响会好严重,上年面对一年嘅监禁,依家原来系以6年去计,6年系点样概念,我谂好多香港人或者关心案件嘅人都未好消化到”。

转载: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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