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片断)

在酒店里,我听到过一些奇事,有关于瘾君子的,有关于老色鬼经常来酒店找漂亮的小听差的,还有关于偷东西和敲诈的。马里奥跟我说过在他干过的一间酒店里,有个清理房间的女工偷了一位美国女士的无价之宝:一枚钻戒。一连几天,员工下班时都被搜身,两个侦探还把酒店搜了个底朝天,却一直没找到这枚钻戒。那个女工有个相好的在面包房,他把钻戒做到一块面包里,藏在里面,无人怀疑,直至搜查结束。

有次没那么忙的时候,瓦伦蒂跟我讲了一件他亲身经历的事。

“你知道,小子,这样在酒店干挺好,可是一旦失了业可就要了命。我想你晓得没东西吃是啥滋味,不是吗?肯定的,要不然你也不会来刷盘子。咳,我可不是像洗碗工这样的可怜鬼,而是个侍者,有一次连着五天没吃饭,连续五天,连一片面包皮也没有——老天!

“我跟你说,那五天不是人过的日子。只有一点好,我预付过房租。我住在拉丁区圣爱洛伊斯路一个虽然脏,却房租便宜的小旅馆里,旅馆名叫苏珊·迈,用的是帝国时期一个名妓的名字。我快饿死了,一点办法也没有,就连酒店老板去挑侍者的咖啡馆也去不起,因为我没有钱买饮料。我只能躺在床上,越来越虚弱,看着臭虫在天花板上跑来跑去。跟你说,那种日子我可不想再过一回。

“第五天下午,我已经半疯了,至少现在觉得是那样。我的房间墙上挂了一幅退色的版画,是个女人的头像,我开始琢磨那是谁,过了有一个钟头,我意识到肯定是圣爱洛伊丝,她是这一区的主保圣人。我从来没留意过那幅画,可是当时,我躺在那儿盯着它看时,有了个特别不寻常的想法。

“‘听着,亲爱的,’我对自己说,‘这样再拖得久一点,你会饿死的。你一定得想想办法。干吗不试试向圣爱洛伊丝祷告?跪下来请她给你送点钱吧。反正没什么坏处,试试吧!’

“疯了,不是吗?还是那句话,饿肚子的时候啥都干得出。另外,像我说过的,那也没什么坏处。我下了床就祷告起来。我说:

“‘亲爱的爱洛伊丝,您存在的话,请给我送点钱。我要的不多——够买点面包和一瓶葡萄酒,让我恢复气力就行。三四个法郎就够了。你不晓得我会多感激您,圣爱洛伊丝,您要是能帮我这一次,说定了,您要是送点啥给我,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街上您的教堂里为您点根蜡烛。阿门。’

“我说点蜡烛,是因为我听说圣人们都喜欢给他们点蜡烛。当然,我那时候想着要说话算数,可我是个无神论者,不是真的相信那样会有什么结果。

“然后,我又躺到床上。五分钟后,有人重重地敲门。是个叫玛丽亚的女孩,大个子的胖女孩,农村来的,也在我们这家旅馆住。她很傻,不过是个好女孩,我不怎么想让她看到我那副样子。

“她一看见我就喊了起来:‘天哪!’她说,‘你怎么了?啥时候了,你躺床上干吗?看你成啥样子了!你三分像人,七分像鬼。’

“我很可能真的不像样子。我已经五天没吃过东西,三天没洗过脸,也没刮过胡子了,房间里也像猪圈一样。”

“你怎么了?”玛丽亚又说。

“怎么了!”我说,“老天!我快饿死了,我已经五天没吃过东西了,就是这么回事。”

“玛丽亚惊呆了。‘五天没吃东西?’她说,‘为啥?你难道没钱吗?’

“钱!”我说,“你以为我有钱还会挨饿吗?我总共只有五个苏,啥都当掉了。你在这个房间里找找吧,看能不能找再找一样可以卖或者当的东西。你要是能找到啥能换回来五十生丁,就算你比我聪明。‘

“玛丽亚开始在房间里找。她在摊得一地的很多垃圾里这儿捅捅,那儿捅捅,然后一下子很兴奋。难看的大嘴巴吃惊得合不上。

“‘你这个笨蛋!’她大喊大叫,‘白痴!这是什么?’

“我看到她捡起一直放在墙角的一个空油壶。我三星期前买来点油灯用的,在我卖掉东西之前。

“‘那个?’我说,‘是个旧油壶。怎么了?’

“‘蠢货!你不是掏了三个半法郎当押金吗?’

“咳,我当然掏了三个半法郎。他们总是非要你掏油壶的押金,油壶还回去退押金。可是我全忘了。

“‘没错——’我开口说。

“‘笨蛋!’玛丽亚又喊道。她兴奋得开始跳起舞来,跳来跳去,跳得让我觉得她的木鞋子会踩穿地板掉下去。‘笨蛋!你这个傻瓜!你这个傻瓜!你只用把它送回铺子要押金,别的还用干啥呀?三个半法郎就摆在你面前,你却快饿死了!’

“我现在还简直不能相信在那么久的五天里,一直没想到把油壶拿回铺子。实打实的三法郎现金呐,我却一直没想到!我在床上坐起来。‘赶快!’我向玛丽亚喊道,‘你替我拿,拿到街角的杂货店去——用你吃奶的劲跑快点。带吃的东西回来!’

“这样跟玛丽说是多余。她一把拿过油壶,格登格登就下了楼,声音像是一群大象。过了三分钟,她一只胳膊夹着两磅面包,一只胳膊夹着半升瓶装葡萄酒回来了。我来不及感谢她,抢过面包就吃上了。你注意过饿了很久后,面包是什么味吗?又冷又湿,像面团——几乎像油灰。可是天哪,有吃的多好啊!至于葡萄酒,我一口气灌了下去,好像直接进了我的血管,像新鲜血液一样流遍了全身。呵,可真管用!

“我狼吞虎咽地一口气把整整两磅面包干掉了。玛丽亚把手架在屁股上站在那儿看着我吃。”嗯,你感觉好点了,是吧?“我吃完后,她说。

“‘好点了!’我说,‘我感觉好极了!我不再是五分钟前那样子了,这会儿天底下我就需要一样东西——一根烟。’

“玛丽亚把手伸进围裙的口袋。‘这可不成,’她说,‘我没钱。你的三个半法郎就剩这么多——七个苏。没用,最便宜的烟也要十二苏一包。’

“‘成了,’我说,‘天哪,运气真是好极了!我还有五个苏——刚好够!’

“玛丽亚拿了那十二个苏正要去买烟。这时我想起一件之前一直没想起来的事。还是混账的圣爱洛伊丝!我已经向她保证过她能给我送来钱的话,我会去给她点一根蜡烛。真的,谁敢说祷告了不能心想事成呢?‘三四个法郎’,我是这样说的,紧接着就来了三个半法郎。这可省不掉,我得拿我的十二个苏去买根蜡烛。

“我把玛丽亚喊回来。‘没用,’我说,‘还有圣爱洛伊丝呢——我已经向她保证要点一根蜡烛,十二个苏得花到那上边去。傻气,不是吧?我到底还是吸不了烟。’

“‘圣爱洛伊丝?’玛丽亚说,‘圣爱洛伊丝怎么了?’

“‘我向她祷告要钱,保证过给她点根蜡烛。’我说,‘她让我的祷告灵验了——反正钱是出来了,我得买根蜡烛。烦人,不过我看我得说话算数。’

“‘你怎么想到了圣爱洛伊丝?’玛丽亚说。

“‘她那张画,’我说,我把前前后后都跟她说了。‘那不是,你看。’我说着把墙上那幅画指给她看。

“玛丽亚看那张画,接着让我吃惊的是,她突然哈哈大笑。她越笑越厉害,在房间里跺着脚,手捧着胖肚子,像是要笑破肚皮。我以为她疯掉了。过了两分钟她才说得出话。

“‘笨蛋!’最后她喊道,‘你这个傻瓜!你这个傻瓜!你别是想告诉我你真的跪下来向这张画祷告过吧?谁跟你说这是圣爱洛伊丝?’

“‘可我当时肯定那是圣爱洛伊丝!’

“‘傻瓜!这根本不是圣爱洛伊丝。你以为这是谁?’

“‘谁?”我说。

“‘这是苏珊·迈,这家旅馆就是以这个女人命名的。”

“我是对着苏珊·迈祷告啊,帝国时期的名妓……

“不过说到底,我没后悔。我和玛丽亚大笑一场,然后我们讨论了一会儿,都认为不欠圣爱洛伊丝什么。显而易见,显灵的不是她,根本没必要给她买根蜡烛,所以我到底还是买了包烟。”

第十七章(片断)

在小酒馆里,有个星期六晚上,查理跟我们讲了个不错的故事。试着想像一下他的样子吧——喝醉了酒,但又清醒得能够连续说话。他砸着包了锌板的吧台,大声要大家安静。

“安静,先生们,女士们——安静,我求你们了!听听我要讲给你们听的故事吧。这是个一听难忘的故事,一个能启发人的故事,一段精致、有品味生活的纪念。安静,先生们,女士们!

“它发生在我缺钱的那一段。你们知道那是什么滋味——真是作孽啊,我这么一个有品有味的人会落到这步田地。家里没给我寄钱,我把什么都当掉了,除了去工作,我走投无路,可是我不屑于去工作。我当时跟一个姑娘同居,她叫伊冯娜,是个很棒的傻村姑,就像咱们这儿的阿扎娅,黄头发,胖腿。我们俩已经三天没吃过东西,天哪,真是受罪!这个姑娘经常手捂着肚子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像条狗一样哭嚎,说她快饿死了。真要命。

“可是对一个聪明人来说,没有不可能的事。我问自己:‘要想不干活弄到钱,最容易该怎么办?’答案马上就有:‘要想钱来得容易,你一定得是个女人。难道不是每个女人都有可以卖的吗?’然后,在我躺着考虑我是个女人会怎样做时,想到了一个点子。我想起了公立产科医院——你们知道公立产科医院吗?孕妇可以去这种医院免费吃饭,而且不问什么话。这样做是为了鼓励生育,随便哪个女人,都可以去要求吃顿饭,马上就能吃到。

“‘天哪!’我心想,‘我要是个女的该多好!我可以每天都去那么一间医院。又不用检查,谁知道一个女人怀孕没有?’

“我对伊冯娜说:‘别嚎了,叫人听着受不了。’我说,‘我想到办法弄吃的了。’

“‘什么办法?’她问。

“‘简单,’我说,‘去公立产科医院,跟他们说你怀孕了,要东西吃。他们会让你好好吃一顿,什么也不问。’

“伊冯娜吓了一大跳。‘天哪,’她大声说,‘可是我没怀孕啊!’

“‘谁管你?’我说,‘这好办。你只需要一个垫子,必要的话垫两个,别的还需要什么?这是天赐灵感。亲爱的,别浪费了。’

“好了,最后我把她说服了,我们就借了个垫子,我给她装扮好,然后把她领到了产科医院。他们很欢迎她,给她吃喝,有卷心菜汤、浓味蔬菜煮牛肉、土豆泥、面包、乳酪和啤酒等。关于她的宝宝,还给了她各种各样的建议。伊冯娜狼吞虎咽,吃得直到几乎把肚皮撑破,还把面包和乳酪塞在口袋里带回来让我吃。我每天都带她去,直到我又有了钱。我的智慧救了我们。

“一切顺利,直到一年后。当时我又跟伊冯娜在一起。一天,我们正在皇家港口大道上走,到了兵营附近。突然伊冯娜嘴巴大张,脸红了又白。

“‘天哪!’她大声说,‘你看是谁走过来了!是产科医院管我的护,现在应该把士!我完了!’

“‘快点!’我说,‘跑!’可是太晚了。那个护,现在应该把士认出了伊冯娜,微笑着径直走到我们跟前。她是个大块头胖子,戴着金边夹鼻眼镜,脸蛋像苹果那样红润。是个慈母般爱管闲事的女人。

“‘我希望你挺好吧,宝贝?’她和气地问,‘你的宝宝呢,他也好吗?像你们希望的那样,是个男孩吧?’

“伊冯娜开始浑身发抖,抖得很厉害,我只能抓住她的胳膊。‘不是。’过了半天她才说。

“‘啊,那显然是个女孩了?’

“听到这样说,伊冯娜,这个笨蛋,完全昏掉了。‘不是。’她竟然还是那样说!

“护,现在应该把士吃了一惊。‘哎呀!’她大声说,‘不是男孩也不是女孩!怎么可能?’

“你们自己想想吧,女士们,先生们,那真是千钧一发。伊冯娜脸色发紫,看样子马上要放声大哭。再过一秒钟,她就一古脑全招了,天晓得会怎么样。可是至于我,我没乱了分寸,上前一步化险为夷。

“‘是双胞胎。’我沉着地说。

“‘双胞胎!’护,现在应该把士大声说。她高兴得扳过伊冯娜的肩膀,在大街上就把她的两边脸颊都贴了一下。

“‘对,双胞胎……’”——

我一离开让·科塔尔餐馆就上提上裤子,光床睡觉,睡了整整十一个钟头。然后两周来第一次刷牙、洗澡、理发,还把我的衣服赎了出来。我畅快无比地闲逛了两天,甚至穿着我最好的衣服去了让·科塔尔餐馆,靠在吧台前,花五法郎喝了一瓶英国啤酒。以前在那儿当过人下人,现在却是去当客人,这种感觉真奇怪。我离开餐馆让鲍里斯觉得可惜,因为我们当时形势大好,有机会挣到钱。后来我收到过他的信,他告诉我他每天都能挣一百法郎,还找了个情物,其中一件妇,这个女孩很投入,嘴里也从来没有大蒜味。

我花了一天时间在我们那一带随便走了走,跟每个人道别。就是在这一天,查理跟我讲了老吝啬鬼鲁科勒之死,此人以前在这儿住过。很可能查理跟往常一样又在骗人,不过故事倒挺有趣。

鲁科勒死时七十四岁,是我到巴黎一两年前死的。他根本比不了丹尼尔·丹瑟(译注:丹尼尔·丹瑟为英国历史上有名的吝啬鬼)或者别的那种人,不过他也是个有趣人物。他每天早上都去中央菜市场捡破菜叶,吃猫肉,围着报纸当内衣,用他房间里的护墙板生火,穿麻布袋做的裤子——他对外投资达五十万法郎,竟然还会这样做。我很想结识他,可惜没机会了。

跟很多吝啬鬼一样,鲁科勒因为钱被人骗走而下场悲惨。一天,有个犹太人来到这一带,此小伙子精明干练,他有个天衣无缝的计划,能够走私可卡因到英国。当然,在巴黎买可卡因很容易,走私本身很简单,只是总有探子把计划捅给海关或者警方。据说一般正是那些卖可卡因的人干的,因为走私控制在某集团手里,他们不想让别人来分一羹。但是那个犹太人信誓旦旦,称没有危险,他有路子可以直接从维也纳拿到可卡因,不需要走通常的渠道,这样可以避免花高价。他联系上鲁科勒,是通过一个年轻的波兰人,此人是巴黎大学的学生,要是鲁科勒肯出六千法郎,他也会凑四千法郎。用这笔钱,他们可以购买十磅可卡因,能在英国发笔小财。

波兰人和犹太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老鲁特勒那里掏出钱。六千法郎不算很多——他还有很多钱缝在房间的床垫里——可是让他拿出来哪怕一个苏,他都会心疼肉疼。波兰人和犹太人缠了他几个星期,又是解释,又是威吓,又是哄弄,又是劝说,又是跪下来恳求他拿出这笔钱。一是贪婪,一是害怕,快让老头儿发狂了。想到也许能获利五千法郎,他满肚子向往,却又说服不了自己拿这笔钱去冒险。他经常坐在墙角抱头呻吟,有时还痛苦地喊叫,经常还会跪下(他很虔诚),祈求得到力量,却还是不敢拿钱出来。到最后,与其说是因为别的,倒不如说是因为筋疲力竭,他一下子让步了。他划开藏钱的床垫,给了犹太人六千法郎。

犹太人当天就拿来了可卡因,然后马上销声匿迹。同时,不奇怪的是在鲁科勒闹腾了半天后,此事在附近传得沸沸扬扬。就在第二天早上,旅馆被警昨晚刚洗的衣察突击搜查。

鲁科勒和波兰人惊恐万状。警昨晚刚洗的衣察逐个房间搜查,一层层搜上来,而那一大袋可卡因就放在桌子上,无处可藏,也根本没机会逃到楼下。波兰人主张把那玩意儿扔出窗户,可是鲁科勒根本听也不要听。查理告诉我他当时就在场。他说在他们想从鲁科勒那里拿过那袋东西时,鲁科勒把它贴在胸口紧抓不放,疯了一样,尽管他已经七十四岁了。他吓得失去了理智,可是他宁愿进监狱,也不肯把钱扔掉。

最后,正当警昨晚刚洗的衣察就在楼下一层搜查时,有人想了个主意。鲁科勒住的那层有人有十几个盛着扑面粉的罐子,靠卖那个赚提成。有人建议把可卡因装进罐子冒充扑面粉。很快,扑面粉就被从窗户倒出去,里面放进了可卡因,那几个罐子光明正大地放在鲁科勒的桌子上,好像没什么遮着掩着的。几分钟后,警昨晚刚洗的衣察就搜到了鲁科勒的房间。他们敲打墙,看烟囱,翻抽屉,检查地板。然后,正当他们一无所获后要放弃时,巡官看到了桌子上的罐子。

“喂,”他说,“看看这几个罐,我刚才没看到。里面是什么,嗯?”

“扑面粉。”那个波兰人尽量平静地说。可是与此同时,鲁科勒因为惊慌而呻吟了一声,警昨晚刚洗的衣察马上起了疑心。他们打开一个罐子蘸了点里面的东西,闻了后,巡官说他相信是可卡因。鲁科勒和那个波兰人用圣人的名字赌咒发誓,说只是扑面粉而已,可是没用,他们越是辩解,警昨晚刚洗的衣察越怀疑。两个人被**并带往警昨晚刚洗的衣察所,这一带有一半人都跟着去了。

在警昨晚刚洗的衣察所,鲁科勒和那个波兰人被所长亲自审问,同时,那些可卡因被拿走化验。查理说鲁科勒闹得很厉害,非言语所能形容。他又是哭,又是祷告,说话前后矛盾,把事情全推到波兰人身上,声音之大,半条街外都能听到。警昨晚刚洗的衣察们几乎忍不住想哈哈大笑。

过了一个钟头,警昨晚刚洗的衣察拿着那罐可卡因和一张纸条回来了。他笑呵呵的。

“这不是可卡因,先生。”他说。

“什么,不是可卡因?”所长说,“可是——那又是什么?”

“扑面粉。”

鲁科勒和波兰人马上被释放了,清清白白,可是很生气。犹太人骗了他们。后来,等到事件稍为平息后,发现那个犹太人在这一带用同样手段还耍了另外两个人。

波兰人为能够脱身而庆幸不已,尽管损失了四千法郎,但可怜的鲁科勒完全垮掉了。他马上就躺倒了,白天一整天,夜里有一半时间,别人都能听到他在床上翻来覆去,嘟嘟囔囔的,偶尔还扯着嗓子喊:

“六千法郎!天哪!六千法郎啊!”

三天后,他有点中风,又过了两周,他死了——死于心碎,查理说。

第二十二章(片断)

不管有无价值,我还是想说说我对巴黎洗碗工生活的看法。想一想就会觉得奇怪,在一个现代化大都市里,会有成千上万人除了睡觉,全部时间竟然都待在地底下热腾腾的小房间里。我问的是这种生活为何要继续下去,有何目的,谁想让它继续下去和为什么。我并非只抱有反叛性和懒散的态度,而是想衡量一下洗碗工生活的社会意义。

我认为首先应当说,洗碗工是当今世界的一种奴隶。这并不是要为他们鸣不平,因为他比很多体力工人还要强一点,然而他并不比可供买卖的人更自由。他的工作就是被奴役,也没有技术含量。他挣的钱只够糊口,惟一休假是在被炒掉时。他与婚姻无缘,要么他能结婚,可是他老婆也得干活。除非鸿运当头,否则他根本摆脱不了这种生活,除了进监狱。此时,在巴黎还有揣着大学学位的人刷盘子,每天干活十到十五个钟头。不能说他们懒,懒人当不了洗碗工,他们只是被一种日常生活所束缚,使得不可能思考。如果洗碗工当真思考,他们早就会成立工会,为争取更好待遇而罢淡绿细直纹短工。然而他们不思考,因为他们没有空闲时间可以思考,他们的生活让他们成了奴隶。

问题在于,这种苦役为何要继续下去?人们有种思路,想当然认为一切工作之所以得干,都有个很好的目的。他们看到别人在干不舒服的活,说一句那种活得有人干,便自以为解决了问题。例如,挖煤辛苦,可是总得有人干——我们一定得有煤用。在下水道里干活并非乐事,可是总得有人在下水道里干活。对洗碗工的活也类似看待。肯定有人要去餐馆吃饭,所以别人就得一星期擦洗盘子八十个钟头。文明要如此运作,所以无可置疑。这一点值得考虑。

对文明而言,洗碗工的工作真的必要吗?我们有种感觉它一定是“老实的”的工作,因为这种工作辛苦而且不好做,我们已经对体力工作形成一种迷信。我们看到一个人砍倒一棵树,确信他满足了一种社会需求,只因为他使用了自己的肌肉。我们却没想到也许他砍倒一棵漂亮的树,是想腾地方摆一座丑陋的雕塑。我相信洗碗工一事上也是如此。他汗流浃背地挣钱糊口,然而并不能因此说他干的是有用的活,也许只是提供了一种奢侈享受而已,而很经常的是,这种奢侈享受并非名实相符。

我所说的名实不相符的奢侈享受可以举例说明,举一个在欧洲很少看到的极端例子吧:拿印度的人力车夫或者拉马车的矮种马来说,远东任何一个镇上,都有几百个人力车夫,全是肤色黝黑的可怜鬼,体重八英石,围着腰布。有的还生着病,有的上五十岁了。他们顶着太阳或者冒着雨一路小跑,一口气就是几英里,低着头拉车,灰白胡子上往下滴着汗水。走得太慢,乘客就会破口大骂。人力车夫一个月挣三四十卢比,拉上几年就咳得没完没了。拉车的矮种马又瘦又不中用,价钱便宜,因为只能干几年活了。它们的主人用鞭打来代替喂食。这种马干的活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鞭打加食物等于力气,通常是六成的鞭打和四成的食物。有时,马脖子一圈都有面积很大的溃疡,结果拉车时整天都是垫在新肉上。然而还是有可能让它们干活,只用狠狠抽打它们,让屁股上的疼超过脖子上的疼。过上几年,就连鞭子也不管用了,马就被卖了宰掉。这些都是不必要工作的例子,因为并非真正需要马车和人力车,它们之所以存在,全是因为东方人认为走路没派头。坐人力车或马车是奢侈享受,可是任何一个坐过这两样的人都知道,这是种很糟糕的奢侈享受,只提供了一点点方便,不可能抵消人或动物所受的痛苦。

洗碗工与此类似。跟人力车夫或者拉马车的矮种马比起来,他称得上是国王,然而他跟前两者有相似性。他是酒店或餐馆的奴隶,他所服的苦役多少说来,是全然无用的。因为说到底,大酒店和高档餐馆到底有何真正必要之处?按说都是提供奢侈享受,然而实际上提供的,是对奢侈享受的廉价而且蹩脚的模仿。几乎没人喜欢住酒店。有的餐馆比别的好一点,然而不可能以同样花费在餐馆里吃到和私人家里同样好的一顿饭。无疑酒店和餐馆必得存在,可是没必要奴役几百个人。酒店和餐馆里的工作不是为了满足基本需要而确定下来的,而是由按说代表奢侈享受的假象而确定。依其字面意思,高档事实上意味着员工干活干得更多,客人花的钱更多。谁也没有获益,除了餐馆的老板,他很快就能让自己去多料桶浸泡,现维尔买幢别墅了。从根本上说,“高档”酒店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一百个人累得要死要活,好让两百个人花大价钱,得到的却不是他们真正想要的。如果酒店和餐馆不去搞那些无聊玩意儿,只用讲效率地把活干了,洗碗工有可能每天只用干六到八个钟头,而不是十到十五个钟头。

假如我们都认为洗碗工干的活多少说来毫无用处,那么又要问了:为什么会有人想让他继续干下去?我现在试着从直接经济原因之外来探讨,并衡量一下在想到有人洗了一辈子盘子时,究竟为什么会让人感觉舒服。因为无疑,人们——那些养尊处优的人——想到这里确实感到舒服。马库斯·加图说过,奴隶不睡觉时就该干活。他干的活需不需要无所谓,可是他一定得干,因为干活本身是好的——至少对奴隶而言是这样。这种心理如今依然存在,而且它堆起了无用苦工的大山。

我相信让无用工作永远存在的本能根本而言,只是害怕群氓。群氓(对他们的想法如此)是这样一种低等动物,让他们闲下来会带来危险,让他们忙得没时间思考才更安全些。如果有一位有钱人刚好心直口快,要是有人问他对于改进工作环境有何意见,他通常会这样说:

“我们知道贫困不好过,事实上,既然我们离贫困这么远,我们很喜欢忧心忡忡地考虑它的不好过之处。但是别指望我们会为此做什么。我们同情你们下层阶屋里,虽然还级,就像我们同情一只长了癣的猫,可是我们会拼命抵,现在应该把制对你们的处境做任何改善。我们觉得你们像现在这样让人觉得更安全些。现状适合我们,我们不准备冒险让你们自由,每天多休息一个小时也不行。所以,亲爱的兄弟,因为显然你们必须得流汗,才能让我们有钱去意大利,那你们就流汗吧,而且永世不得翻身。”

特别是那些具有才智和有修养的人,他们就持这种态度,在上百篇文章里,你都能读出这种意思。有修养的人很少一年收入不足四百镑,他们自然跟富人站到一起,因为他们觉得跟穷人有关的任何自由对他们自身的自由都构成了威胁。对那些受过教育的人来说,换个思路,他们预见到了否则会来的令人心悸的马克思式乌托邦,所以他们更愿意保持现状。他有可能不是很喜欢富人同侪,然而他觉得和穷人比起来,就算那些富人中最为粗俗者,对他的舒服感造成的威胁也要小一点,那些人跟他声气相投,所以他最终跟他们站在一起。就是因为害怕想像出来的危险性群氓,让几乎所有的才智之士都态度保守。

对于群氓的恐惧是种迷信的恐惧,是基于这种想法,即在穷人和富人之间,有种神秘而且是根本性的区别,似乎是两个种族,如同黑人和白人,然而事实上,这种差别并不存在。富人群体和穷人群体完全是由收入而不是其他区别开来的,一个普通的百万富翁只是个穿了新套装的普通洗碗工而已。换换位子,猜猜看谁是法官,谁是小偷?任何一个跟穷人打成一片的人都很清楚这一点。然而问题出在那些具有才智和有修养的人身上,本来指望这些人思想开明,他们却从来不跟穷人打成一片。受过教育的人对贫困又了解多少呢?我手头有一本维庸的诗集,编者竟然觉得需要给“只能看看窗台上的面包”一句加注解,饥饿跟受过教育的人所经历的相距更远。出于此种无知,很自然就形成了对群氓怀有迷信性质的恐惧。受过教育的人想像有一大群人下人渴望能得到哪怕一天的自由,就会去洗劫他家,烧掉他的书,让他去干活——小心照看一台机器或者扫厕所。“采取任何措施,”他想,“任何不公正的措施都行,也别让群氓不受约束。”他没看到的是因为富人和穷人群体本无区别,就根本不存在让群氓不受约束这一问题了。群氓实际上现在就不受约束,而且——以富人形象出现——正利用自己的权力去建起通过厌烦来折磨人的巨型机器,比如“高档”酒店。

总而言之,洗碗工是奴隶,而且是多余的奴隶,干的是乏味却基本上不需要的活。他之所以被拴在工作上,归根到底,是出于一种模模糊糊的感觉,即如果让他闲下来,就具有危险性。受过教育的人本来应该支持洗碗工,却默许人们这样做,因为他们对洗碗工一无所知,结果害怕他。我说的是洗碗工,因为我一直衡量的是他的情形。我所说的同样适用于其他无数种干活人。这些只是我自己对洗碗工生活中基本事实的认识,并未考虑直接的经济问题,无疑大都是老生常谈。我写出来,是想说明在酒店里干活会形成什么样的想法。

第三十章(片断)

第二天上午我们又去找帕迪的朋友,叫博佐,是个马路画家——即人行道画家。帕迪的脑子里没有地址概念,可是他模模糊糊知道去兰贝斯区有可能找到博佐,结果我们在河堤路上碰见了他,离滑铁卢不远,当时他拿着一盒粉笔跪在人行道上,正在临摹廉价笔记本上的一幅温斯顿·丘吉尔速写,很像。博佐是个小个子,肤色黑,鹰钩鼻子,一头卷发挺长。他左腿畸形得很厉害,脚扭着,后脚根到了前面,看着很吓人。他的外表让人觉得他是个犹太人,他却经常极力否认,说他的鹰钩鼻子是“罗马式”的,并为自己长得像一位罗马皇帝而自豪——我想是韦斯巴芗吧。

博佐的说话风格奇怪,有伦敦土腔,不过很是简明扼要,富于表现力,看样子他读过不少书,可是从来懒得修正自己的语法。有一阵子,我和帕迪在河堤路上待了一阵子,一起聊天,博佐给我们谈了街头画家这一行。我多少用他自己的话重述如下:

“我是所谓的严肃街头画家。我不像别人那样用粉笔,而是用合适的颜色,像画油画的那样,真他妈贵,特别是红色。白天画得久时,能花五先令的颜料,从来不少于两先令的。我专画漫画——你知道,政治、板球什么的,你看,”他给我看了他的笔记本,“所有政治人物的画像全在这儿,我从报纸上临摹的。我每天画的漫画都不一样,比如在讨论预算案时,我画温斯顿在使劲推一头标着‘债务’的大象,下面我写上:‘他能推过去吗?’明白了吗?你可以画任何一提上裤子,光党的漫画,可是一定不能画拥护社会主义的,因为警昨晚刚洗的衣察不会容忍。有一次,我画了幅漫画,一条标着‘资本’的大蟒蛇正在吞下一只标着‘劳工’的兔子。条子过来看到了,他说:‘给我擦掉,放机灵点儿。’他说。我只得把它擦掉了。条子有权说你游手好闲把你抓走,跟他们理论没啥好处。”

我问博佐在马路上作画能挣多少钱,他说:

“一年里的这时候,不下雨的话,我星期五和星期六挣三镑左右——你知道,人们是星期五发工资。碰到下雨没法干活,颜料马上就会被冲走。一年到头,我一星期挣一镑左右,因为冬天里干不了多少活。赛艇日还有足总杯决赛时,我一天挣过四镑。可是你得从他们身上挤出来,你知道。如果你只是坐着看他们,就一个先令也挣不到。人们一给经常是半便士,可是除非你跟他们聊天,否则连半便士也挣不到。你搭话他们一旦接了腔,不给你一点儿就会觉得不好意思。最好的做法是经常画不同的画,因为他们看到你画,会停下来看你。问题是,你一转身拿出帽子,那些混蛋马上就散开了。干这行真的需要有帮忙的。你一直画,吸引一群人来看你画,帮忙的装得随随便便,兜到他们后头。他们不知道他是帮忙的。然后他突然取下帽子,你们就两股火力把他们堵住了。永远别想从真正的有钱佬那里得到一点,主要是从穿得破破烂烂的人们那里得到的,还有外国人,我甚至从日本佬、黑鬼什么的那里得到过半先令,他们不像英国人那样他妈的小气。还有一件事得记着,要一直把钱藏着,只在帽子里放上一点钱,一便士吧。人们要是看到你已经有了一两个先令,就一点也不会给你了。”

博佐特别看不起河堤路上别的马路画家,称他们是“蹩脚货”。当时在河堤路上,几乎每隔二十五码就有位马路画家——二十五码是公认的最小地盘。博佐不屑地指着五十码远的一个白胡子马路画家。

“你看到那个老笨蛋吗?他每天都画同样一幅画,已经画了十年,他给画起的名字叫《忠实朋友》,是一条狗从水里拖出一个小孩。那个又老又笨的混蛋画得根本不比一个十多岁的小孩强多少。他是画得多了,才只学会画那一幅画,就像拼好一副拼板玩具。附近这种人很多,我倒是无所谓,那些笨蛋的□□自己什么也想不出,所以我总是领先他们。一句话,画漫画,得有时事性。一回有个小孩的头卡在切尔西桥上的栏杆里,嗨,我听说了,他们还没把那个小孩的头弄出栏杆呢,我的漫画就出来了。反应快,我就是。”

博佐像是个有趣的人,我很想跟他多见几次面。那天晚上,我去河堤路见他,因为他说好带我和帕迪去河南面的一间寄宿舍。博佐洗掉了人行道上他作的画,数了数收入——有十六先令左右,他说其中十二三先令是赚头。我们走着去了兰贝斯区,博佐一瘸一拐地慢慢走,步态怪怪的,像螃蟹那样,有点往一侧歪着。他一只手拄一根拐杖,颜料箱挂在肩膀上。我们过桥时,他在一个凹处停下来歇一下。他一两分钟没说话,我吃惊地看到他在看星星。他碰碰我的胳膊,用拐杖指着天空。

“哎,你看毕宿五!看那颜色,像他妈一个□□的大橘子!”

从他的谈吐来看,他应该是某间画廊的美术评论家才对。我感到震惊。我承认我不知道哪颗是毕宿五——真的,我也从来没注意到星星的颜色不一样。博佐开始指着主要的星座跟我讲一些天文学基本知识,他好像操心我的无知。我惊讶地跟他说:

“你好像对星星懂得挺多嘛。”

“不算特别多,倒是知道一点点。皇家天文家学会给我写过两封信,感谢我写去关于流星的信。星星是免费演出,用眼睛看就行,一个子儿也不用花。”

“真是个好主意!我从来没想到过呢。”

“咳,你得有一样兴趣。一个人到处流浪,不一定就非得除了一杯茶两片面包,别的什么都不想。”

“可是过着这种日子,岂不是很难对有些事情感兴趣,比如星星什么的?”

“当马路画家,你是这个意思吧?不一定,它不会把你变成一只操蛋的兔子——也就是说,你注意的话就不会。”

“好像对大多数人都有影响。”

“当然,看看帕迪吧——一个贪喝茶的老乞丐,就配捡烟头,他们多数人就是那样,我瞧不起他们。可是你没必要变成那样,你要是受过教育,就算从此流浪一辈子也没关系。”

“咳,我发现恰恰相反,”我说,“我看你要是把一个人的钱拿走了,马上他干什么都一无是处。”

“不,不一定。你要是下了决心,就能过着同样的生活,不管有钱还是没钱。你可以继续看你的书,保持你的想法,只用对自己说:‘我在这儿是个自由的人。’”他敲敲自己的额头。“你就会过得挺好。”

博佐就这一话题又谈了一些,我听得专心。他看来是个很特别的街头画家,另外,我也是头一次听别人坚持认为贫困没关系。后来几天里,我跟他见面很多,有几次下雨了,他没法工作。他跟我讲了他的人生历程,他的这一辈子可谓奇特。

他父亲是个破了产的书商,他十八岁就工作了,当房屋油漆工,然后打仗时,去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和印度服役三年,之后又在那里待了几年。和英国比起来,法洗衣粉放在红国更适合他(他鄙视英国人),他还跟一个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姑娘订了婚。有一天,那个女孩被公共汽车轧死了。博佐酗酒一周,然后又去干活,身体很虚弱。就在当天上午,他上脚手架上干活时摔了下来,摔到四十英尺下面的人行道上,把左脚摔成了粉碎性骨折。不知为何,他只得到六十英镑赔偿。他回到英国,钱都花到了找工作上,在米德尔塞克斯街市场卖过书,然后端过托盘卖玩具,到最后干起了街头画家。打那以后他生活拮据,整个冬天饥一顿饱一顿,经常睡在临时收容所或者河堤路上。我认识他时,他的全部财产只有身上穿的衣服、他的画具还有几本书。衣服是一般乞丐穿的那种破衣服,倒是围了条硬领,打了根领带,他很为之自豪。硬领有一年多了,挨着脖子的地方老是“绽线”,博佐从他衬衫后衣摆那里剪下布片来补,搞得那件衬衫几乎不剩什么后摆了。他那条残废腿的毛病越来越大,也许不得不截肢,他的膝盖因为跪在石头地上,上面的老茧有鞋底那么厚。就他而言,显然没什么未来,除了去当乞丐,最后死于济贫院。

尽管这样,他既不害怕,也不后悔,不以为耻,也不自悲自怜。他早就正视自身处境,并为自己总结出了一套哲学。他说,当乞丐不是他的错,他根本不在乎,也不会为此烦恼。他与社会为敌,瞅到好机会,完全会做出犯法之举。他不愿节俭,并以此为原则。夏天时,他一点钱也不存,多挣的全花到喝酒上,因为他对女人没兴趣。如果到了冬天他一文不名,那么社会必定得管他,他有备而来,会尽量从慈善机构那里能多得一便士就多得一便士,前提是别指望他会为此说谢谢。但是他不沾惹宗教性慈善机构,因为他说他就是不乐意为吃面包去唱圣歌。他还把别的很多方面看得事关荣誉,比如,他吹嘘说他从来没捡过烟头,就算饿肚子时也不曾。他自认比一般乞丐之流高上一等,说那些乞丐是都是可怜鬼,甚至没骨气做到不领情。

他法语说得马马虎虎,读过左拉的几本小说、莎士比亚的全部剧作、《格列佛游记》和一些随笔。在描述自己的奇特经历时,他有能耐说得让人一听难忘,比如在说到葬礼时,他跟我说:

“你见过烧尸体吗?我见过,在印度。他们把一个老家伙放到火堆上,马上简直把我吓得魂飞魄散,因为他的脚踢了起来,那只不过是因为他的肌肉受热收缩而已——可还是把我吓得够戗。对了,他扭了一会儿,就像澳洲土著走过热煤块那样,接着他的肚子鼓起来爆掉了,砰的一声,隔着五十码都能听到。这次经历彻底让我反对火化。”

要么关于他出的事故,也是这般生动:

“医生跟我说:‘你摔的时候是一条腿先着地,伙计,够他妈幸运。’他说,‘因为你要是两条腿一齐着地,你可就像他妈的一台六角手风琴一样玩完了,你的大腿骨会从你的耳朵那里捅出来!”

显然这并非医生的原话,而是博佐自己的,他擅长遣词造句。他做到了保持头脑健全而且思维活跃,所以什么也不能让他向贫困屈服。他可能是衣衫褴褛,保暖不得,甚至食不果腹,然而只要他能读能想,并能观看流星,如他所言,他在思想上还是个自由人。

他是个满腹怨气的无神论者(这种无神论者与其说是不信上帝,倒不如说是他个人讨厌上帝),也可以说乐于认为人类状况绝对无望改进。他说有时候他睡在河堤路上,让他感到安慰的是他仰视着火星或者木星,想到那里大概也有人睡在河堤路上。他对此有种古怪理论,他说地球上生活艰苦,是因为这个星球缺乏生活必需品。火星上面因为气候冷,水份不足,肯定还要远远贫乏得多,所以生活在那里相应更艰苦。在地球上,偷六便士只不过会被关起来,而在火星上会把你活煮了。想到这里让博佐心情愉快,我则不明所以。他是个非常特立独行的人。

第三十六章(片断)

就流浪汉问题,我想谈几点粗略的看法。人们在想到时,会觉得流浪汉是种奇特的产物,值得仔细考虑。奇怪的是许多人,有成千上万人,竟会像很多四海为家的犹太人一样,在英国到处流浪。然而尽管显然应该考虑这种情形,但是除非一个人能够摈除一些成见,否则连开始考虑都不可能。这些成见植根于这样一种看法,即每个流浪者本身是个无赖。我们从小就得到教导,说流浪汉是无赖,因此在我们心目中,存在着一种想像的或者说典型的流浪汉——叫人厌恶、非常危险的一类人,他们宁可去死,也不愿干活或者洗澡,什么都不想干,只想乞讨、喝酒和偷鸡摸狗。这种“流浪汉怪物”和杂志故事里阴险的中国佬一样,都是全然失实的,然而这种形象却很难消除。单单是“流浪汉”这个词,就能在人们心目中唤起这一形象,对此形象的认可掩盖了有关流浪的真正问题。

提一个关于流浪的根本问题吧:究竟为何有流浪汉?说来奇怪,但是很少人知道是什么让流浪汉选择了流浪。另外,因为认可流浪汉怪物形象,有人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理由。例如有人说流浪汉流浪是逃避干活,乞讨得更容易,瞅机会犯罪,甚至——这种理由最不可能——因为他们喜欢流浪。我甚至在一本关于犯罪学的书上读到过流浪是种隔代遗传现象,是向人类之游牧阶段的回归。同时,流浪的十分明显的理由却近在眼前。流浪汉当然不是游牧性格的隔代遗传现象——还不如说旅行推销员是隔代遗传的呢。流浪汉流浪,并非他喜欢这样,而是跟小汽车必须靠左行一个道理,因为刚好有条法律迫使他这样。一个赤贫者,教区不管的话,只能从临时收容所那里得到救济,而因为每间收容所都只允许他住一晚,他就自然而然不得不一直换地方。他之所以到处流浪,是因为在现行法律下,不这样就挨饿。可是大家从小就形成了这种流浪汉怪物形象,因此宁可认为流浪的动机中多少有些是邪物,其中一件恶的。

事实上,这种流浪汉怪物形象很少经得起推究。以普遍持有的流浪汉是危险角色这一观念而言,完全不需要亲身经历,就可以靠推理得出结论:危险的流浪汉属极少数,因为他们危险的话,就会被相应对待。一间临时收容所一晚上经常进来上百名流浪汉,负责管他们的至多有三个门房,三个手无寸铁的人不可能控制住一百个恶棍。的确,如果你能看到流浪汉们怎样任由济贫院里管事的欺负,就很容易看出他们是你所能想像到的最听话、最没志气的人。要么拿流浪汉全是酒鬼这一看法来说——一望即知,这个看法是荒唐的。无疑有许多流浪汉有机会就要喝酒,然而现在,那种叫做啤酒的颜色苍白、味道像水的玩意儿在英国卖六便士一品脱,要想喝醉,至少得花半克朗,但是真的有那么半克朗可以支配的人常常不是流浪汉。以为流浪汉是厚脸皮的社会寄生虫(“身强体壮的乞丐”)并非绝对毫无根据,但是只有百分之几的情况才是如此。为意为之、愤世嫉俗的寄生性——就像在杰克·伦敦关于美国流浪生活的书里读到的——在英国人的性格中并不存在。英国人是种充满良知感的民族,对贫困有种很强烈的负罪感,你想像不到一个普通的英国人会故意转而去过寄生生活,这种民族性格不一定因为一个人失了业就会改变。的确,如果人们记着一个流浪汉只是个失了业的英国人,因为法律所迫而到处流浪,那么流浪汉怪物的印象将不复存在。我当然不是说多数流浪汉都十全十美,只是说他们无非是普通人而已,要是他们比别人坏,那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使然,而非他们选择那种生活方式的原因。

由此可知,对流浪汉经常持有的“真他妈活该”态度跟如此看待残疾人和病人都同样不公平。意识到这一点后,人们就会设身处地考虑流浪汉的情形,理解他过着什么样的生活。这是种极为碌碌无为、极其难挨的生活。我已经描述过临时收容所——流浪汉的日常生活——可是需要强调一下三种特别的不幸。其一是饥饿,这几乎是流浪汉的普遍命运。收容所给他们发的食物份额大概本来就不是让他们够吃,想多吃一点都必须靠乞讨——也就是说,通过犯法得到。结果是几乎每个流浪汉都因为营养不良而搞坏了身体,要想证明这一点,只需要看看在任何一间临时收容所外排队的人。流浪汉生活中的第二大不幸——乍一看,好像比前一种不幸轻得多,然而稳居第二位——即他完全无缘接触女性。这一点需要详述。

首先,流浪汉接触不到女性,因为在他们这一社会层次中很少有女性。人们有可能想像在赤贫之人中间,男女像在别处一样数量平衡,但并非如此。事实上,你几乎可以说在某个社会层次之下,几乎完全只有男性。下面的数字是由伦敦郡议会1931年2月13日一次夜间统计后发表的,可以说明赤贫男性和与女性的相应数量:

街头露宿:男性60,女性18;
在住宿站和无牌公共寄宿舍:男性1057,女性137;
在“田野里的”圣马丁教堂地下室:男性88,女性12;
在伦敦郡议会所办的临时收容所及寄宿舍:男性674,女性15。

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在依靠公共救济这一层次上,男女比重在十比一左右。推测起来,原因在于失业对女性的影响比对男性的影响要小。另外,任何一个稍具姿色的女性在走投无路时,总可以托身某个男人。结果,对一个流浪汉而言,他被迫长期禁欲,因为当然不言而明,如果一个流浪汉在自己的阶层找不到女人,那些在其上的——即使是只高一点点的——对他来说,就像月亮一样遥不可及,原因自不待言。可是无疑女性从来不会,要么是很少俯就比自己穷很多的男性。因此,流浪汉从他踏上流浪之路开始,就成了个禁欲者。他完全没希望成家、找位情物,其中一件妇或者任何一种女性,除非——在他能攒起几先令时,这极其少有——去找妓女。

这样注定有何后果显而易见,例如同性恋以及偶尔出现的强xx事件。然而比这更深一层的,是在那些明白自己甚至被认为不适合结婚的人身上,会更见其萎靡不振。毫不夸张地说,性冲动是种根本冲动,这种冲动未得到满足时,几乎能像吃不饱一样摧人意志。贫困的恶果与其说让人受罪,倒不如说是在身体和精神上都把人摧垮。可以说性饥饿无疑在这种摧垮人的过程中起了作用。对一个流浪汉而言,由于跟所有女性都无法接触,觉得自己被贬低到与残废人或者疯子为伍,没有哪种侮辱比这更伤自尊。

流浪汉生活的另外一种极大不幸是被迫无所事事。由于我们的游民法,顺理成章地导致一个流浪汉不是走路,就是在一个小房间内坐着,要么是短时间躺在地上等待临时收容所开门。这显然是种令人消沉、夺人志气的生活方式,特别对一个不曾受过教育的人而言。

除了这些,还能列举出几十种次要的不幸——单说一种吧,不适感,这跟流浪生活密不可分。不妨记住,一般的流浪者除了身上所穿别无衣物,靴子不合脚,一连几个月没坐过椅子。然而最重要的,是流浪汉所受的罪毫无必要。他过着极为艰苦的生活,毫无目的。他们从一处监狱走向另一处,每天也许十八个钟头都花在小房间里或者路上,事实上,人们不可能想出比这更无所作为的日常生活。在英国肯定有几万名流浪汉,他们每天不知消耗多少英尺磅(译注:一种能量单位)能量——足够犁几千顷地,修几英里路,盖起几十座房子——却只是浪费到无用的走路上。这些人每天总计浪费也许有十年的光阴去盯着小房间的墙壁。他们每人每周至少要花国家一英镑,却完全没有回馈。他们就像没完没了地玩乏味的“瞎子送信”游戏,转了一圈又一圈,根本无用,甚至根本没打算对任何人有点用。法律让此过程保持下去,我们对此已经很习惯,以至于不再吃惊,然而这很是荒唐。

流浪汉生活的虚掷既见于此,问题就是究竟有无可能改进。例如,显然有可能让临时收容所往得更舒服,有几间收容所正在这样做。去年,几间临时收容所的状况已经改善——如果所述属实,是变得认不出来了——听说所有收容所都将这样做,但这并未触及问题的根本。问题是怎样把流浪汉从穷极无聊、浑浑噩噩的游民变成自尊自重的人,仅仅让他们过得更舒服些并不能做到这一点。即使临时收容所变得很豪华(但绝对不会),作为一个流浪汉的日子仍是白白度过,他仍会是个贫民,无缘结婚和过上家庭生活,于社会是个损失。需要做的,是让他脱贫,只能通过给他找份工作——不是为工作而工作,而是让他能够享受到其好处的工作。目前,在绝大多数临时收容所里,流浪汉什么活也不干。他们曾被要求砸石头才有吃的,然而这种做法没能继续下来,因为他们砸的石头够用好几年,让砸石头的失了业。现在他们被迫一直无所事事,因为似乎没什么让他们干。然而有种很是显而易见的方法可以让他们有所用,即:每间济贫院都可以经营一个小农场,要么有至少一块自用菜园,可以要求每个前来的身强体健的流浪汉好好地干一天活。农场或者菜园的出产可以给流浪汉们吃,至少好过只有面包、人造黄油和茶糟糕地吃一顿。当然,临时收容所永远不可能完全自给自足,然而会向这一目标迈进很多,长远而言,大众也很可能受益。必须记着在现行体制下,流浪汉对国家而言是完全未能控制的损失,因为他们不仅不工作,而且他们赖以活命的一日三餐注定将影响他们的健康;因此这一制度造成的损失不仅是金钱上的,而且是人命上的。值得试试有何方案可能既让他们吃得可以,又让他们至少生产一部分自己的食物。

也许有人反对说一间农场甚或一块菜园都不可能利用收容所里的劳动力来经营,然而并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解释为什么流浪汉不可以在每间收容所待一天,如果有活给他们干,他们也可能待上一个月甚至一年。流浪汉不停流动完全是人为造成。目前,一个流浪对大众而言就是一项花费,每间济贫院的目标就是把他们赶到另一间,因此有只能在一处待一夜这种规定。如果他一个月之内又回来,惩罚是被拘留一周,这样很大程度上他就是坐监,当然他得一直换地方。可是如果他对济贫院来说代表的是劳动力,在他眼里济贫院又代表好的食物,情况又有所不同。济贫院将逐步变成自给自足的机构,流浪汉根据对其需要,在这儿或者那儿住下来,会做些相对有用的事,得到像样的食物,过上稳定的生活。方案奏效的话,甚至有可能他们逐渐不再被认为是贫民,可以结婚,并且得到较好的社会地位。

这只是个粗浅的想法,显然有很多反对其的理由。尽管如此,它还是提出了既能改进流浪汉的现状,又不给大众增加负担的途径。不管怎么样,解决方法将是这一类。因为问题是怎样解决那些食不裹腹、无所事事者的问题,答案会自动呈现出来:让他们自种自吃。

(全书完)

([英]乔治·奥威尔/著,孙仲旭/译,译林出版社,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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