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78年济南中法初审,山东高法二审,以“现行反革命”罪名,对我判处七年徒刑,罪名之一是我给党中央写信“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

判决之后我曾向法院提出申诉,并给党中央多次写信阐述了我对华国锋同志的批评意见,现在实践已经说明了华国锋同志的错误。我对他的很多批评是正确的。

希望尽快审查我的案件。

济南劳改支队

孙文广
80年8月26日

附上:
给党中央信15页
给人大常委会信1页

党中央:

“十二大”不久将召开。这是一次全国瞩目、世界瞩目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自己考虑几个理论和实践的问题,现写了寄上。

济南劳改支队
孙文广
80年8月26日

附上:
《从“三忠于”到“三坚持”——评“忠于——毛主席思想路线”及其发展》三页
《“左”在政治上的重要标志——关于“资产阶级”问题》三页
《党的思想结构小议》四页
《给党的“十二大”筹委会的信》
《论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继承》四页

从“三忠于”到“三坚持”
——评“忠于——毛主席思想路线”及其发展

在十年浩劫期间,林彪“四人帮”在毛泽东的默许下,使用了一切宣传工具,和一切手段大张旗鼓的推行了“三忠于”,即忠于毛主席,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和忠于毛泽东思想,最后直至把“三忠于”发展成为一种和宗教仪式十分相似的人们的日常活动。

毛泽东去世以后,粉碎了“四人帮”在77年召开的党的十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华国锋同志所作的政治报告中,仍然是坚持“毛主席的旗帜”,坚持“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坚持“毛泽东思想”。这里的“三坚持”是“三忠于”的继续。到79年开始提出了“四个坚持”其中包括坚持“毛泽东思想”,这可以说是“三忠于”的尾声。

从十年浩劫时的“三忠于”到十一大政治报告中的“三坚持”都包含着基本相同的内容。

坚持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就是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基本路线”,这实际上就是坚持极左的路线。

坚持毛泽东思想,在十一大政治报告中讲得十分明确,这就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其中包括社会主义很长的历史时期,始终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论。和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是主要矛盾的理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是主要危险,社会主义革命对象是资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光辉实践的观点。十一大政治报中坚持的这种毛泽东思想和理论,不是别的,而是地地道道的极左思想理论。

坚持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实际上就是坚持“忠于毛主席”,坚持高举毛泽东现代迷信偶象。

“三坚持”和“三忠于”一样是坚持忠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极左路线,坚持忠于的毛泽东为代表的极左思想,坚持忠于迷信偶象的毛泽东。

十年浩劫中的“三忠于”要否定,十一大上的“三坚持”也要否定,79年的“坚持毛泽东思想”也应该否定。

由于各种原因在十一大上通过了“三坚持”的决议,全国当时只能按这个调子宣传。很多好心的同志极力给“三坚持”加上新的解释,新的含义。但是“三坚持”既是“十一大上通过的政治报告中的内容,我们也只能按政治报告中的解释来理解它的含义。所以说”三坚持“和”三忠于“一样是应该受到历史否定的,是应该在”十二大“上扫除的口号。

80年8月于济南支队

(《狱中上书》,孙文广/著,香港夏菲尔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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