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西藏的焦点是,有藏人在拉萨被当局处决了。据悉时间是本月20日,与去年3·14拉萨街头的抗议事件有关。但被处决的究竟有几人,以及处决的过程,却秘而不宣,似乎执行者需要某种回避。境外媒体的报道中,被处决的藏人或三名,或四名,并称其中包括一名年轻的女性。而多日来,中国当局不予置评,没有任何报道,正如没有任何公开的法律程序,这与几乎同时对参与乌鲁木齐7·5事件的维吾尔人的审判不同,从开庭到宣判都被官方媒体迅速报道,当然之所以如此,已被认为“主要是以平息汉族群众的愤怒为目标”。

不过近日由网络获悉,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对驻京外媒证实,确有两名藏人已被处决,但没有交代详情,也未提及是否尚有两名藏人。中国驻伦敦大使馆也证实处决了20多岁的洛桑坚赞和30岁的洛亚。其态度如同这样的表示:“是有这么回事,不过就两人”,至于更多的详情,仍然缄口不言。难道在秘密处决的背后,有着什么内幕?或者说,一旦公诸于众,将有可能揭示什么或引发什么?而且,由国家权力判处死刑意味着什么?未必这是以杀一儆百来彰显正义的正确方式吗?中国是世界上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尤其去年和今年发生在西藏和新疆的抗议导致对藏人和维吾尔人更多的镇压,从事发当时动用武力,到迄今仍在进行的抓捕、拘押、酷刑,以及持续不断的判刑到更重的死刑,事实上,正如有分析评说:“官方在维护正义的口号下,却缺乏必需而正当的法律程序作铺垫,这就不可避免地为今后的‘不稳定因素’埋下了不必要的伏笔。”

今年初,中国的南方都市报公开呼吁废除死刑,认为“法律应当更多用于约束人们的行为,而不是扩大残暴的事实”。4月13日,中国政府发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承诺保障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在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方面,保证依法、及时、公正审理各类案件,保证案件审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等。因此,获悉四名藏人被秘密处决的消息,不但让人深感遗憾,实则更增添了藏人的悲愤。当局对去年爆发的那么大规模的藏人抗议不加反思,仍将责任一概归罪与境内外分裂势力或“三股势力”,这方面的用词倒是不断出新,而上上下下那么多官员却几无一人被问责,尤其是,在事发现场出现血案的地区,比如去年3月15日,在安多阿坝县,军警开枪打死约30名藏人,其中有僧人、学生、牧民、妇孺,16岁的女中学生楞珠措喋血街头的照片惨不忍睹;去年4月5日,在康地甘孜县东谷区,当地政府官员指挥军警开枪打死19名藏人僧俗,而这些血淋淋的人命关天的事实,当局何以至今不向社会和民众做出公开的、公正的交代?

回顾文革期间,当局在西藏各地对“叛乱分子”、“叛国分子”大开杀戒。当时盛行的作法,一是张贴宣判死刑的布告,被处决者的照片或名字上画有红叉;二是举行群众性的公审大会,被处决者的亲属必须站在最前列,公审之后由军警押上卡车游街,再赴刑场予以处决。其亲属既不允许收尸,还要上交子弹费,并要表态感谢党消灭了“阶级敌人”。时隔几十年,不知今日的当局是否变得为善,应该不会向洛桑坚赞和洛亚的家人收取子弹费吧。

2009-10-27

(本文为RFA自由亚洲藏语专题节目,转载请注明。)

《看不见的西藏~唯色》2009年11月1日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