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8年4月17日)上午九点多收到珠海市公安局邮寄来的一份声明书,该文书是复印件,内容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甄江华先生写的解除本辩护人的声明书!
该文书应该是甄江华先生在被逮捕后羁押在珠海市看守所时所写,也就是说这是甄江华先生在遭受严重的刑事犯罪调查并在失去自由状态半年多后所写!
结合甄江华先生在被立案侦查前的自由状态下所做的委托书声明内容可以判断,这份解除律师的声明与之前的委托声明是矛盾的,根据其真实意思表示和《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这份解除委托声明书应该是无效的!也是违反甄江华本人在自由状态下意思表示真实的委托书声明内容的!又因本份解除文书仅是复印件不是原件,因此,本辩护人质疑它的真实性!
任全牛律师
2018年4月17日
来源:维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