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中共当局发表《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这部白皮书明里反日,暗里反美。

中共外交部发言人在谈到钓鱼岛争端时说:“一个战败国却要霸占一个战胜国的领土,岂有此理?”这句反问看上去振振有词,十分有力,其实不然。

道理很简单,日本既然是战败国,哪里还有力量去霸占战胜国中国的领土呢?根本不可能嘛。

事实上,钓鱼岛不是日本自己去霸占的,而是美国交还给日本的。白皮书说“70年代美国将钓鱼岛‘施政权’‘归还’日本。美日对钓鱼岛进行私相授受,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在这里,“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的是哪个国家呢?当然是美国,日本还算不上。

但问题是,钓鱼岛既然是中国领土,怎么会落到美国人手里了呢?

白皮书说:“20世纪50年代,美国擅自将钓鱼岛纳入其托管范围”。但问题是,美国是战胜国,中国也是战胜国,一个战胜国怎么可能把另一个战胜国的领土置于自己的托管之下呢?

白皮书第三部分第(二)节,标题就是“美国非法将钓鱼岛纳入托管范围”。这就把矛头直接指向美国了,可见白皮书正象我指出的那样,明里是反日,暗里是反美,表面上是反日,实际上是反美。

那么,白皮书是怎样论述的呢?白皮书说:

1951年9月8日,美国等一些国家在排除中国的情况下,与日本缔结了“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简称“旧金山和约”),规定北纬29度以南的西南诸岛等交由联合国托管,而美国为唯一施政当局。需要指出的是,该条约所确定的交由美国托管的西南诸岛并不包括钓鱼岛。

1952年2月29日、1953年12月25日,琉球列岛美国民政府先后发布第68号令(即《琉球政府章典》)和第27号令(即关于“琉球列岛的地理界限”布告),擅自扩大托管范围,将中国领土钓鱼岛划入其中。此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中国坚决反对。

注意这句“中国坚决反对”。在白皮书的其他地方,凡是谈到中国政府的立场或主张时,白皮书都会引出有关文件的原文,唯独这里只有含糊其辞、笼而统之的一句“中国坚决反对”。中国政府是在什么时候,发表了什么讲话或文件,对什么事情表示坚决反对,以及是怎样反对的呢?在这些关键问题上,白皮书却语焉不详,打马虎眼。

迄今为止,我们没有发现,中国政府也没有公布过,在当时,中国政府发表过什么东西,明确主张钓鱼岛是中国领土,反对把钓鱼岛划入琉球列岛放进美国的托管范围。

事实上,在50年代,中国政府不但没有提出过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主张,反倒是提出过钓鱼岛属于日本的主张。

1953年1月8日《人民日报》文章“琉球群岛人民反对美国占领的斗争”,其中明确讲到,琉球群岛“包括尖阁诸岛(即钓鱼岛——引者注)”。1951年8月15日,周恩来总理在“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的声明”中,在驳斥美国对琉球群岛、小笠原群岛等保有“托管权力”的说法的时候,就曾指出“这些岛屿在过去任何国际协定中均未曾被规定脱离日本”。1958年3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无耻的捏造”,明确表示“中国人民支持日本人民争取冲绳(即琉球——引者注)重归日本的斗争”,也支持冲绳即琉球人民“要求把冲绳归还日本的斗争”。

根据上述材料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在当时,中国政府的主张是:1,钓鱼岛属于琉球群岛;2,琉球群岛属于日本;因此,钓鱼岛属于日本。

不错,在当时,中国政府确实反对过美国,但是它反对的是美国对包括钓鱼岛在内的琉球群岛的占领,它反对的理由并不是说钓鱼岛是中国领土,因此你美国不该占领;它反对的理由是包括钓鱼岛在内的琉球群岛是日本的,应该归还日本,因此不应该由你美国占领。它主张把包括钓鱼岛在内的琉球群岛归还日本。显然,这和日本政府的主张一模一样。

由此可知,在中日钓鱼岛争端中,中国之所以处在下风,主要原因就是中国政府曾经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不但放弃了对钓鱼岛的主权要求,而且还承认了钓鱼岛属于日本。中国政府当初采取这样的立场,原因也很简单,一来是当时中国政府外交路线的基调就是反美,就是建立和发展反美统一战线;二来是钓鱼岛本来是没人住的小岛,中国政府根本没放在心上。

后来,中国政府想争钓鱼岛了,可是已经很被动了。由于中国政府不肯老老实实地承认它自己在过去犯下的错误,于是就文过饰非,隐瞒自己的过错,而把责任推到美国头上。这部白皮书看上去振振有词,其实在关键之处却故意语焉不详,打马虎眼,试图蒙骗国人。我们有必要指出这一点。

Radio Free Asia (RFA)《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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