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1世纪的发展,民主制──人民通过定期、自由、公正、竞争性的选举来选择领导人的政府体制──已开始成为世界各地国家采取的政治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历史已经终结;也不意味着所有国家终将而且很快可以通过某种平稳且不可阻挡的进程欣然建立民主体制;更不能说,当代思想家终于发现了良政的最终真正模式。然而,它的确意味着,在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当人民可以作出选择时,他们愿意对自己如何受管理享有发言权──不仅在北美与西欧是这样,在南美洲、东欧、亚洲、中东,以及非洲也是这样;人们要向当政者问责;要求法律以理服人,而非用暴力强加于人;要求政府保障个人自由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今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民主国家,而且数量在不断增加。的确,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特别是在最近30年,全球民主化运动可谓惊人。1950年,在全世界80个主权国家中,只有大约20个民主国家。1974年,在全世界150个国家中,大约有40个国家可被称为民主国家。但是,随后,在很大程度上由于柏林墙倒塌、苏联和平解体、以及东西方冷战以美国的胜利而告终,民主向东欧、亚洲、南美洲及非洲传播开来。在过去30年中,民主国家的总数翻了三番。根据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的资料,现在世界上大约有120个民主国家,占世界193个国家的三分之二。

迄今还没有真正和持续走向民主变革的一个地区是穆斯林中东地区。尽管如此,那里在2005年也出现一系列积极的发展:伊拉克的全国选举和制宪大会;叙利亚武装力量被赶出黎巴嫩以及黎巴嫩人民的自治要求;埃及总统穆巴拉克决定举行多党选举;科威特国家议会通过给予妇女选举权的法律──所有这些都意味着,穆斯林中东地区人民接受民主,并且越来越尝到了民主的甜头。

民主在全球的传播意味着更有必要理解民主的先决条件、民主的原则、以及民主的前景。那些从来没有在非民主政府体制下生活过的人可能会觉得民主是天经地义的 ,但对其他人而言,民主或许是一个比较新鲜的经历,或许是他们向往中的东西,或许代表着一种令人畏惧的、恶意的外国干涉,因此,他们也许不十分了解民主对公民有着什么样的要求和服务。为此,我们有必要从多重角度来提出一些问题:什么是民主?民主从哪里来?它是怎样发展的?在哪些方面民主国家可以有不同的特色?民主不可或缺的基础是什么?民主有哪些弱点以及不智倾向?世界政治及科学技术的新发展将会如何影响民主的前景?

古希腊的民主

Democracy(民主)一词是由两个希腊词组成的:demos,意思是人民; kratein,意思是统治。在古希腊时期,民主制是相对于君主制和寡头制而言的一种体制──君主制意味着一个人的统治,而寡头制意味着一小撮人的统治。虽然不能说民主是古希腊的普遍体制,但古希腊雅典城邦的确是民主第一次开花结果的地方──在那里,民主从公元前508年一直持续到公元前267年。这就是说,在2017年美国建国241周年到来前,古希腊的雅典继续是世界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民主体制。

在雅典,人民,或者更应该说人口中有资格的人——18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在公民大会中拥有直接决策权,也在集市广场(市场)公开讨论政治。根据历史学家修昔底德(Thucydides)的记载,在雅典民主达到其辉煌顶点的公元前5世纪中叶,雅典政治家伯里克利(Pericles)赞扬雅典的民主体制比其他体制都更为优越。伯里克利在纪念伯罗奔尼撒战争(Peloponnesian War)阵亡雅典将士的葬礼上发表的著名演讲中说,民主的优越性源于全体公民所享有的自由与平等。但是,这种自由不会导致无政府,这种平等也不是事事平等,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还提到,在雅典,个人因功德而受奖,私生活和公共利益均受尊重,文化繁荣,辩论生机勃勃,创新得到鼓励,外来人受到欢迎。而且,由于雅典对新生及异己保持开放,它得以获得克敌制胜的战争技术。勿庸置疑,雅典的生活现实并不像伯里克利所描述的那么理想,但这种根植于民主原则的理想使人们展开希望的翅膀,引导人们奋发向上。

当然,雅典民主不乏批评者:柏拉图(公元前427-347)和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皆认为民主远非是最佳体制。他们指出,民主有缺陷,因为它允许人民根据自己的好恶来生活,而非根据理性与美德。柏拉图对民主的判断,尤其受到他所敬爱的老师苏格拉底(公元前469-399)所受审判之影响:一个由500 名公民组成的陪审团判苏格拉底犯有腐蚀青少年及不虔诚之罪,并判处他死刑。

尽管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对民主有保留,但他们仍然为民主作出一定辩护。在《理想国》(The Republic)一书中,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赞扬民主犹如锦绣大氅,五彩缤纷,可以让各类人如愿以偿,也使愿意遵照理性与美德生活的人有这种自由。亚里士多德提出,其实最实用的制度——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最有理由希望生活在其中的政府形式―—应该是一种混和体制,即人民以民主的方式行使某些权力,另一部分权力通过寡头统治或少数富人行使。

一般而言,雅典人没有看到民主与奴隶制之间存在着矛盾,也没有意识到民主制与排斥妇女参政相互矛盾——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均未对此提出有力批判。依照雅典人对民主的理解,民主让每一个公民地位平等;但它并没有让每一个人享有公民身份。事实上,在人民自治的民主观念中,并没有特别定义谁属于“人民”。要确立任何人不应由于阶级、宗教信仰、性别、种族的原因而被排除在政治之外,我们需要另外一个原则。现代自由主义传统为民主提供了这个原则。

自由民主传统

自由主义传统――以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麦迪逊(James Madison ,1751-1836),孟德斯鸠(Baron de Montesquieu,1689-1755),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以及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1873)为代表――根植于这样一个信念:人在自然本性上是自由平等的。自由主义传统倾向于从每个人平等享有某些权利的角度来理解这种自然的自由与平等。今天,我们经常讲人权,而很少讲自然权利。尽管很多传统都为人权学说――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便是基于人权学说――提供了源泉,但它最直接的思想来源是自由主义的自然权利传统。

自由主义原则至少以两种方式对民主原则作了关键性的修正。首先,它从道德及政治生活的观点出发,认为共同的人性要比阶级、性别、种族、甚至宗教信仰的差异更为根本。其次,通过将自由与平等定性为先于政府而存在的权利,自由主义的原则阐明,政府绝对不能针对个人采取某些行动,无论支持这些行动的多数派势力多么大,热情多么高。实际上,当今天人们提到民主一词的时候,他们大多指的是自由主义的民主。

此外,现代自由主义民主制都是代议民主制。今天的公民不像雅典人那样聚在一起直接对法案进行投票,而是投票选举立法议员,由立法议员起草并通过法律,并且由公民投票选举负责实施法律的行政官员。人民通过他们的代表来进行间接统治,这是对民主之原意的进一步修正。18世纪,美国与法国在创建现代自由主义民主体制时所遇到的反对意见是:鉴于民主意味着人民必须直接统治,民主只能在人口少而且人们彼此关系密切的地方实施,也就是在那种单一化、袖珍型、地域分明的社会中。

麦迪逊在《联邦主义者文集》第10篇(Federalist Papers)中,回应了这个挑战。《联邦主义者文集》是他与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1755-1804)以及杰伊(John Jay,1745-1829)为说服美国公民支持通过联邦宪法所写的一系列报刊文章。麦迪逊提出,代议制得以使自治扩展到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地形多变、结构复杂、从事商业的共和国中。与此同时,代议制还具有纠偏作用,修正民主制会受民众一时冲动左右的倾向。因为根据代议制,人民不就每一个法案进行投票,而是投票选举执政官员,这些人作为政治有识之士并因在社区中享有威望而获得人民的信任,被认为能够进行耐心认真的讨论,制定符合公共利益的法律。人民一旦认为这些代表的工作表现不尽人意,或背叛了人民的信任,就可以把他们选下来。

在代议制民主体制中,人民具有主权,而政府要基于人民的首肯;但是,人民所首肯的是一整套体系,包括政府机构,固定的立法程序和纠纷处理程序。这样,人民的首肯就意味着,人民要承认自己的代表所制定的法律,包括那些他们不同意的法律――前提是,这些法律是由得到首肯的机构及程序确立的,与宪法或国家最高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一致,并且没有违反最基本的自然权利或人权。此外,即使从这些民主机制和程序中产生了糟糕的法律,这些机制和程序本身仍使公民有机会通过赢得多数意见而选出制定更好法律的代表。

当代自由民主制:基础与形态

不同的民主国家可以选择不同的体制结构来保障个人权利和维护法律平等。比如,大多数民主国家选择了议会制,即政府行政部门的领导人由议会选举产生,并依靠议会配合。美国是少数采取总统制的国家之一,即由人民选举行政最高领导人,行政最高领导人基本与立法机构分开,并独立于立法机构运作。但无论议会制还是总统制,它们都依赖独立的司法机制来公正仲裁不可避免的法律争端。一般认为,议会制的优势在于,它能更好地反映人民的意愿,并且给予执政者更大的灵活性。总统制的优势在于,它能通过自身具有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机制,对民意和有野心的政客起到制衡作用。分别生活在这两种不同民主体制下的公民,可以通过了解另一民主体制,加深对自身政府形式的优越性和局限性的认识。

尽管民主体制在机构设计上有很大差异,但历史经验显示,某些条件是现代民主不可或缺的基础;其中一些涉及对政府行为的限制。比如,言论自由――包括思想与讨论自由――禁止政府制定关于人民应如何思考和讲话的法律。这一条十分必要,因为其他各种自由皆来自公民具有独立思考和独立计划的能力。结社自由则保障公民能够与他人讨论自己的想法――根据其个人意愿,既可以在公开场合,也可以在私下场合。信仰自由确定,政府不得就个人如何表达信仰,信仰什么,或者无信仰作任何规定。为受到犯罪指控的人提供的保护,则防止政府不公正地运用其强大的势力施行逮捕、拘留乃至审判。

当然,民主的基础不仅限于对正式权利的阐释。司法独立为处理法律释义上的分歧提供了超越党派政治的机制。自由经济使个人能够享有自己的劳动成果,并以一种有助于增进社会总体繁荣的方式参与合作或参加竞争。新闻自由使公民能够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和不同观点,从而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作决定。

无论从哪方面说,民主国家一定会在平衡个人权利与政府权力方面有所不同。此外,对于什么是司法的最佳结构,什么是政府在经济管理中的适当角色,以及新闻自由的最大限度等问题,理性的人们也可以各有己见。正因为如此,民主国家需要了解其他民主国家的做法,为如何更好地实现自由与法律平等的共同目标开阔视野、吸收新意。

同任何政府形式一样,现代自由民主政体也有弱点及不智的倾向。来自不同角度的批评意见可被归纳为:自由民主政体会瓦解社区;阻碍传统习俗的的正当要求;鼓励个人孤立自身并把自己的利益置于公共利益之上;养成对正式程序及个人权利的过度依赖,而牺牲了对内在价值与终极目标的反思;忽视成为好公民所必须具备的道德自律与品格培养;在促进多元化的表象下将信仰与行为同一化。反对民主的人士的口吻有时仿佛是,这些问题说明民主制度不可取。另一方面,有些持误解的民主友好人士的行为则好像显示,承认民主有缺陷就是背叛民主。事实上,了解民主的缺陷对增加我们对民主基础条件的认识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因为正是民主的基础条件要求一个国家必须以自由与民主的方式,修正民主的弱点与不智倾向。

民主向何处去?

虽然没有任何理由认为,未来的变化将使民主基础条件不再有必要,或将一劳永逸地克服民主的缺陷与不智倾向,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新的时代会提出新的挑战。当前的全球化时代也不例外。正在发生的旅行与信息技术革命,使世界缩小,全世界的景象与言论都可被汇于个人书桌上或随身携带的电脑中。这当然有助于民主:只需用鼠标点击几下,我们就可以得到前所未有的信息来源,了解到有关当前头等大事的各种观点。这可以促进政治辩论,扩大对不同意见的宽容。但这也有风险。同样的信息技术可以使人们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容易传播加深成见和党派偏见的报道与观点。这显然可以导致政治极端化,甚至使人们对不同意见的竞争本身产生敌意。

支持民主的人们必须确保民主能面对新旧双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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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伯克维茨任教于乔治梅森大学法学院,也是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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