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东《百年之冤:替袁世凯翻案》

2019-04-09

袁世凯不是亲日派,从未签署二十一条

早在梁启超为学生蔡锷的「护国军」起草讨袁檄文时,就指出袁世凯签署二十一条是卖国行径。而历史事实是,从一九一五年二月二日开始、历时一百零五天,袁世凯政府与日本艰难谈判,往返二十五个回合,采取拖延战术,利用英美各国向日本施压,也以中国反日民意为支撑,部分遏制了日本的蚕食鲸吞之企图,已经是弱国外交取得的最大成果。

袁世凯早年出使朝鲜,帮助朝鲜推动近代化改革,在日清甲午战争爆发前夕被迫离开,他对日本充满警惕和痛恨,他不是亲日分子。日本与袁商谈二十一条,从未拿出支持袁称帝为条件(恰恰相反,袁称帝失败很大的一个原因,乃是日本的反对)。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拿来威胁袁世凯的,居然是流亡日本的革命党:「中国革命党与日本在野人士过从甚密,势力甚大,倘袁总统不表示友好,则日本政府实难控制革命党不在中国行事。」孙文等流亡者为在反袁上得到日方支持,早已向日本提出割让满洲和山东的建议。

五月七日,日本发出最后通牒、调兵遣将,在五月九日期限的最后一刻,袁世凯及北洋政府接受了《二十一条》中的十二条,其他关键部分被删除。即便是接受的部分,如有关山东和满洲的条款,签订的条件与原先提出的大为不同,不是「留待日后磋商」,就是加进限制条件。五月二十五日,在签订《中日民四条约》后,袁世凯召集政府要员开会,通告此事并告知原因:「我国虽弱,苟侵及我主权,束缚我内政,如第五条所列者,我必誓死力拒。外交部恪守我的指示,坚拒到底,尽了最大之力……我国国力未充,目前尚难以兵戎相见。故权衡利害而不得不接受日本之最后通牒,是何等痛心,何等耻辱!……经此大难之后,大家务必认此次接受日本要求为奇耻大辱,本卧薪尝胆之精神,做奋发有为之事业。举凡军事、政治、外交、财政,力求刷新,预定计划,定年限,下决心,群策群力,期达目的……希望埋头十年,与日本抬头相见。」对比孙文主动向日本提出条件超过二十一条的卖国协议,毛泽东六次感谢日本发动侵华战争才使其夺取政权,袁世凯难道不是真正的爱国者吗?

如果说袁世凯是当事人,有可能是为自己辩白,那么后人可以参考在野知识分子的对袁世凯外交成败的评价。新文化运动领袖胡适评价说:「吾国此次对日交涉,可谓知己知彼,既知持重,又能有所不挠,能柔也能刚,此乃历来外交史所未见。」写过《袁世凯传》并对袁基本持负面看法的左倾新闻界人士焦隐菊也公允地评论说:「有一事可为袁世凯呼冤,就是外界传说他与日本人订立二十一条另有密约的事情,实在是没有这回事情啊!」

在对日外交中,袁世凯和北京政府确实作出很多妥协,但妥协不等于卖国,妥协往往是救国的惟一办法。张永东指出,中国的历史书写,往往将主战派称之为「民族英雄」,而把主和派称之为「民族败类」。在传统的史学模式下,历史研究沦为一种宣传,忠奸的判断模式约束着人们的视野和思维。其实,主战派闭眼不去看中国的现实,被一种狂热的爱国激情蒙蔽,将中国带往危险的境地。而主和派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积极为和平奔走,才换来避免战争、生灵涂炭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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