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侨的中国身份问题又起波浪,这不仅是一个单纯的感情问题,而且是一个现实问题。

现今有效的中国法律是1980年9月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国籍法。当时改革开放尚未正式起步,中国公民除了特殊许可外,还是禁止出国的,甚至偷渡去港台的还要被枪杀,所以罔论移民海外。当时的“海外华侨”根本不是来自中国大陆,而是来自港澳、台湾和东南亚华侨,包括越南华侨等。他们本来就没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所以中国国籍法对他们没有意义,中国人大只是沿用以往的国籍政策而已。

结果,该法使用近四十年未变,而这四十年恰恰是中国社会发生巨大变化的四十年。许多大陆民众出于不同的原因、通过不同的渠道移民海外,把他们的生活中心放在海外。于是,有的人持有海外的长期居留或绿卡,但保留中国国籍;有的则加入所在国的国籍。于是,之前无人问津的中国国籍法问题迭现了出来:根据中国国籍法,中国不承认双国籍!

其实,中国从来就是承认华侨的双重国籍。从中国政府对海外华侨的关怀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如中华民国,中华民国不如清皇朝。最早提出华侨双重国籍问题的恰恰是在清朝。1405年(明朝永乐三年)到1433年,明成祖命令郑和先后率领240多艘大型海船、27400位船名远航,拜访了30多个西太平洋和印度洋沿岸国家或地区。许多跟随郑和下西洋的船民远洋后滞留不归,其中定居在印尼的华侨最多,印尼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镇。但无论是清朝法律还是民国法律,都将这些华裔以及他们的后代看作中国人,承认他们永久拥有中国国籍,随时欢迎他们回到自己的母国。甚至直到1955年,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年,中国政府依旧沿用前朝的华侨政策,也都承认华侨拥有中国国籍。中国总理周恩来甚至呼吁,现在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希望海外华侨能回归祖国,报效祖国。

印尼华侨尽管已经许多代都生活在印尼,但他们出于赤子之心,都不愿加入印尼国籍,而保留中国国籍。唯有南越因为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而与台湾建有外交关系,所以南越150万华侨只能到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去办理中国国籍暨办理或延长中国护照。

后来中国政府的华侨国籍政策发生恶化,起因是1965年发生在印尼的“九三零运动”,即由印尼共产党发起的一场政变,背后当然有输出革命的中国共产党的影子。政变被镇压后(死难约50万人),印尼华侨受到牵连,许多被屠杀,因为印尼华侨感情上倾向于中国。印尼政府单方面取缔华侨拥有双重国籍的双边条约,即这些华侨要么保留中国国籍,则最好回中国去(这期间确实有20多万印尼华侨被迫归国),要么就加入印尼国籍,中国政府也呼吁印尼华侨能加入印尼国籍。就因为意识形态的分歧,1967年10月27日中国正式宣布与印尼断交,三天后关闭中国驻印尼使馆,直到1990年8月8日才又复交。

在这断交的23年中,印尼华侨深受其害。因为印尼没有中国使领馆,他们又被禁止出国,所以想延长中国护照都不行。又没有加入印尼国籍,他们成为没有合法国籍的群体。最后,许多华侨只能被迫加入印尼国籍。但他们毕竟还持有中国国籍,按照当时的中国国籍法,一个人想放弃中国国籍还不是那么简单,必须主动申请,由中国政府审核批准,即后来中国国籍法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具体途径是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必须办理申请手续。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印尼没有任何渠道可以向中国政府申请退出中国国籍。鉴于这样的特殊情况,中国政府对这类群体增加了可以不经申请就可以“自动”放弃中国国籍的政策,即后来中国国籍法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这一出于局势无奈而产生的取消华侨双重国籍和入其它国籍就自然取消中国国籍的应急政策,现在却成为取缔所有海外华侨、尤其是改革开放后移民海外的新一代华侨中国国籍的法律依据,可悲可叹,今日中国政府远不如清政府,尽管清政府还从来没有要求海外华侨要热爱(清)政府或热爱祖国的,更没有发动海外华侨捐款。

如果说老一代华侨如印尼华侨、越南华侨世世代代保留中国国籍确实是出于对祖国的眷念,则新一代大陆移民却有更多的现实问题。而这问题不是出在海外华侨,而是出于中国内政。尽管中国政府号称要坚持社会主义,还要实现以法治国。但这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以法治国”。一旦加入“中国特色”,就可以在实际政策上既没有社会主义,更没有以法治国。直接涉及到海外华侨的,就是中国的许多政策是“内外有别”。这点违背中国宪法中的平等原则,但却是人人心照不宣的中国现实。

笔者上世纪80年代初接待德国教授,想安排他夫妇去黄山旅游。找遍全上海只有一家国际旅行社准许安排涉外旅游,其他所有旅行社尽管有黄山游项目,却不准接受涉外顾客。陪教授到北京却找不到入住的酒店,整个北京城只有长城饭店和西苑饭店准许接受外宾。笔者只能花钱买通一位出租车司机,才获得了西苑饭店的住宿。

现在情况确实有所改善,但“内外有别”依然随处可见。例如网上订购火车票,银行开户,必须出示中国身份证,而海外华侨没有中国身份证。在中国创办有限公司也要出示中国身份证。如果没有,就会困难重重,实际上几乎不可能。没有中国身份证的人,以前还容许在中国购置房地产,现在却非常困难,甚至被禁止……

还有许多海外华侨所无法回避的难处,例如按照中国退休保险法,如果在中国工作、并缴纳了15年以上的养老保险,到退休时就可以享受退休金和医疗保险。这本来就是通行世界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但在中国,如果你没有中国身份证,就休想兑现你的权利。你想依法起诉?找不到被告。还有许多侨胞在中国大陆有房产,有遗产继承等,因为“华侨”而被处处设限刁难……

以上这些违背平等原则的现象,在一个真正的法制国家是不可能出现的,但在中国却家常便饭。于是,许多海外华侨获得了所在国国籍后,依旧保留这之前所拥有的中国身份证。即入境中国时使用国外护照和签证,入境后在中国办理各种事务,就使用中国身份证,这严格说来是非法的。正因为非法,所以用得胆战心惊,回到自己的祖国却如履薄冰,就担心东窗事发,一夜之内丧失所有应有的权利。事实上仅在2013-2014的两年中,就有106万海外侨胞的在华户口被注销。

今年春节前夕,中国驻英使馆对海外侨胞发出警告:“将对有关证件进行注销或宣布作废处理,有关人员将被拒签或拒绝入境。”这让海外侨胞寒心——中国要取消的是“内外有别”的违宪政策,而不是取消中国侨胞的中国人身份。不要再去空唱“我们都是龙的传人”,爱国,先从爱中国人开始,无论他们身在天涯海角。

来源:欧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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