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也真是,再怎么强大,也不能一次又一次惹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独裁政权即中共不高兴啊。须知,由于中共可以强行代表中国人民,中共不高兴,它就会说成是中国十四亿人民不高兴,于是,所谓“人民”日报就要“披挂上阵”,大骂特骂了。

全世界都知道,如今凡在与中共沾点边的事情或问题上,仿佛美国属于中国领导一般,只能站在中共立场,跟中共观点一样,否则,美国稍一坚持自己的观点,就会惹中共生气、动怒,而代表中共站出来“出气”的主要是它的“喉舌”人民日报,当然还有新华社、环球时报、外交部等等等等——在“党领导一切”的中国,这都是“题中应有之意”。

之前的就不说了,从美国当地时间11月19日、20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先后投票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到11月27日美国总统签署法案使其生成国内法律,短短不到十天时间,美国竟然两次“惹怒”中共,因此,让人民日报一次又一次“是可忍,孰不可忍”,不是一般的生气,而是恼羞成怒,简直快要气炸了——可以想象,如果是一个人,像这样气法,估计早就脑血管破裂,一命呜呼,去见上帝了!

别的不说,就这么一个多星期时间,你从人民日报发表的文章标题到内容都是中国大陆上了年纪的人所熟悉的词汇和句子,并且在那题目后面还能看到“!”,这在近四十年来人民日报针对美国的标题上是不多见的,简直快赶上前三十年那个“伟大的毛泽东时代”了。

自然,如果不管三七二十一,我也站在人民日报立场,也会生气。美国参众两院以及美国总统先后通过那种法案并签署生成法律,简直就是不把中共放在眼里,这让中共情何以堪,而它的“喉舌”又怎么能不站出来代表十四亿中国人民“炮轰”美国呢。

不过有些话不说实在憋得难受。一张报纸,一开口就代表这个国家所有人,这在全世界的国家中是不多见的。纽约时报敢这么“代表”吗?俄罗斯的《真理报》现在敢这么“代表”吗?它们都不敢,当然也不会。这些报纸非常明白,一张报纸不可能代表一个国家所有人。凡要一张报纸代表一个国家所有人,只能证明这是一个特别独裁的国家!

比如人民日报说美国参众两院通过那项法案是对“全体中国人民的严重挑衅”,这个“全体中国人民”自然也包括笔者,可咱什么时候也没跟人民日报说美国那样做就是对咱的“严重挑衅”啊;美国政府或者说参众两位那些议员们要“严重挑衅”像咱这样的普通百姓干什么——他们也没有权力公款消费,不可能是因为“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所以说,他们不可能“挑衅”中国百姓即人民日报所说的“全体中国人民”。人民日报那样讲,就是向全世界不打自招地承认:中国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独裁国家!中国十几亿民众都被强迫代表了!

当然,人民日报从诞生那天起就没有考虑过是否需要“中国人民”同意,似乎它“天然地”就有代表中国人民的权力。这有什么办法呢。反正一时半会儿我是觉得没有办法——真到“有办法”的时候,敢说人民日报不会还像现在这么放肆,一张口就要代表所有中国人。

凡事在一个“理”字,讲话也不例外。一个人也好,一张报纸也罢,如果说话不讲理,也就不可能维护公平正义;一张报纸如果不能维护公平正义,自然也就谈不上公信力。

我当然没有说人民日报不讲理,但也不承认人民日报讲理。当得知美国参众两院先后通过有关法案以及川普签署这项法案生成法律后,人民日报除了在11月21日发表了《干涉中国内政的法案就是废纸一张 注定枉费心机!》,又于11月29日、30日和12月1日先后发表了三篇“本报评论员”文章,这种骂美国的“本报评论员”文章是否还会继续下去,不得而知。反正都是一个腔调:
“美方不顾中方多次严正交涉和强烈反对,悍然将所谓‘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签署成法,此举严重干预香港事务,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是赤裸裸的霸权行径,中国政府和人民坚决反对。我们正告美方,任何威胁都吓不倒中国人民,任何干涉中国内政的图谋注定不会得逞。”
“美方这一系列恶劣行径,不仅是和700多万香港市民作对,和14亿中国人民作对,也是和世界公义、国际基本准则作对。”
——翻来覆去就是这些意思。

是的,人民日报无疑是在抗议美国政府,抗议美国参众两院,抗议美国总统。正如有网友所言,这一次中美算是彻底“撕破脸”了。既如此,我们就来看看美国政府,尤其是参众两院以及美国总统是否真的做错了。如果根本没有做错什么,那就只能证明人民日报不过是为了政治需要,为了向大独裁者习近平献媚,更好地体现它的“喉舌”作用。

美国,是一个高度文明的发达国家,这恐怕连人民日报也不能不承认。中国有这么“优越的制度”,且中国史之悠久更是美国史的二十倍,然而“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记得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前段时间在谈到中美贸易战时,对中美两个国家的定位一遍又一遍都说“美国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中国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这说明美国比中国发达,美国的文明程度比中国高。不管谦不谦虚,事实上中国都应该向美国学习。
一个高度文明的发达国家,固然与这个国家的人民有很大关系,特别是按照中共逻辑:“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人类历史的动力。”依此类推,只有美国人民,才创造了高度文明的美国。但估计人民日报也很难否认,美国是美国人民的,也是美国政府的。在美国实现高度文明成为发达国家的过程中美国政府的作用非但不可或缺,且非常重要。一个领导国家并使这个国家成为高度文明的政府,你很难说它有多坏。
美国政府主要由参众两院议员组成,而参众两院所有议员都是美国人民投票选举出来的,没有哪个议员像在中国大陆是由什么人什么组织“任命”的,而在美国也不可能通过贿赂能当上议员。因此,如果说参众两院议员不好,即等于说美国人民不好——我想人民日报不敢这么说。参众两院议员是美国人民的真正代表,与中国所谓“人民代表”相比,简直天上地下。如果美国议员的含金量是24K,那么中国人民代表最多也不过是在外面镀了一层“金粉”而已。全世界最没有资格代表人民的大概就是中国的“人民代表”了。当然,所有独裁专制国家都不可能有真正的人民代表。

说到此次美国参众两院先后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以及川普总统签字生成法律,中共政府和人民日报不管多么生气多么动怒,都不能不承认一个事实,这类法案,绝不像在中国,习近平说通过就通过,习近平说不通过就不通过。中国是一人说了算。可这在美国是不可能的事。

先说这个法案的通过是经过自由民主讨论,有十多名共和与民主两党参议员就香港问题发言,而他们的发言也全都支持香港示威者,并批评香港政府和警方在处理示威时的暴力手法,最后由于无任何参议员提出反对,也就是说美国参众两院所有议员实际上都投了赞成票,这项编号S.1838的法案才以无异议方式宣布一致通过,※于11月21日送交白宫,等待总统签字。如果总统在10天内既不签字也不否决,法案将自动生效——而川普不可能与参众两院所有议员为敌,因此,在美国当地时间11月27日即签署法案,使其生成法律。

川普为什么没有否决呢?且不说他非常清楚,即使否决了,根据美国法律,这份法案退到国会,只要参众两院超过2/3的人再次投票通过,无需总统签字,照样生成法律。而这次法案可以说全票通过,退回国会后,2/3再次通过是铁板钉钉的事。再说,川普当然明白,香港此次“动荡”,完全是由于中共不遵守中英联合声明中的承诺且不断侵蚀香港民众自由民主,并在明里暗里使用一些见不得人的手段造成,因此,他没有理由不签署这个法案。

不然,就让我们听听那些参众议员在讨论《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时是如何说的吧——

共和党参议员克鲁兹:“今天,我们有机会告诉全世界,那些对人权的公然攻击以及这场霸凌香港以迫使其屈服的运动是不可以的,美国不会容忍。”

共和党议员斯科特:“自抗议活动近六个月前开始以来,我是第一个访问香港的美国参议员,我有机会与抗议者、学生、父母和祖父母们见面,他们为了夺回曾经承诺给他们的自由而斗争。”

民主党参议员梅嫩德斯:“香港人民的活力,特别是年轻人和新一代领导人,他们为民主和自由挺身而出,应该激励我们所有的人。”

共和党参议员鲁比奥:“中国在香港真正失去的是从‘一国两制’到‘一国一制’。”

共和党参议员霍利:“我很想明确一点,我们今天在这个议事厅,我们所做的事之所以今晚成为可能,是因为香港抗议者们的勇敢和勇气。”

民主党参议员默克里:“现在是时候与香港人民站在一起,他们要求的是民主未来,反对暴力压制言论自由。”

共和党女参议员布莱克伯恩:“必须指出,中国赢得了世界最恶名昭著的人权侵犯者榜首地位。过去几个星期来,香港陷入的混乱和流血,及时地提醒人们威权统治所带来的恐怖,极端的恐怖。”

此次参众两院全票通过此项法案,在美国历史上是罕见的。法案通过后,被人民日报代表的中国一些网民把美国现代史上对一些重大事件进行表决的投票情况扒了出来,打德国、打越南不用说并非全票赞成,就是二战时日本偷袭珍珠港后美国对日宣战,众议院尚有一票反对。这说明什么,说明美国这次对中国真个是“同仇敌忾”,且是打心眼里同心同德。

既然美国是一个高度文明的发达国家,说明美国政府不是一个坏政府;既然美国参众两院的议员都是美国人民通过投票选举出来也就是事实上的“人民代表”,那些议员也都是美国人民信得过的。由这些美国人民信得过的议员们投票一致通过的一项法案,你人民日报怎么能一生气就说它是“废纸一张”呢?如果说它是美国国内法,与中国没有关系,人民日报又为何那么起劲地谴责?这只能说明,这个法案一旦生成,对中共政权和他们的官员有很大威胁,而不可能像人民日报所说的那样是“废纸一张”。不然,人民日报绝不会如此“从重从快”做出反应。可也正因此,人民日报这种反应,暴露了中共统治者是多么地不讲道理以及多么虚弱,同时也将验证美国参议院少数党领袖民主党人舒默所说的:

“……自由必将胜利,中国的制度不是必将改变就是必将失败。”

现在,《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在美国总统川普签字后已生成美国国内法律,中共也好,人民日报也罢,再怎么恼羞成怒,再怎么咒骂,都无济于事。

它们忘了,美国是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美国政府依法治国。而美国人民也一定支持美国法律。不为别的,因为那些议员正是他们的代表,因此,那法律实际上也就等于是人民自己制定的。人民没有理由不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

2019年12月1日修订

※有关2019年《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的通过程序是这样的:先是参议院和众议院先就各自版本投票,结果两院各自全票通过。由于参议院的版本与众议院略有不同,而参议院又希望送交总统签字的是参议院版本,为此,众议院议员对参议员版本再次投票,结果只有一位议员投了反对票。

【 民主中国首发 】 时间: 12/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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