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条橙》的两个结尾

摘自《南方网》 作者:阮一峰

和大多数人一样,我是先看电影,然后再去读小说的。记得看完电影的时候,有一种震撼的感觉,但是又说不清震撼我的到底是什么。现在想起来,好象库布里克(Stanley Kubrick,1928—1999)的电影都不是一眼能看穿的,似乎有一种伪装分散了人们的注意力。为了把这部电影搞明白,或者说“看懂”它,我找来了原著,认认真真读完了,两者一对比,这才对库布里克的表现手法有所领悟。

  小说《发条橙》(A Clockwork Orange)并不长,薄薄一册,十万字,两个晚上就读完了。原著一点也不晦涩,情节性很强,表现的主题“人必须有道德选择权”也不算新颖。唯一的难点是作者自造的Nadsat语言,但在中译本中,语言难点自然就不存在了。我的感觉是,从文学角度看,这部小说不能算是第一流的作品。但电影就不同了,经库布里克之手呈现出来的视觉形象是那么令人难忘,以至它成了二十世纪中一部独一无二的经典之作。那么,库布里克成功在什么地方呢?

其实,电影对小说情节的改动并不大——除了没拍最后一章,这个我在后面会详细谈——基本上是忠实于原著的。“忠实”的意思是,导演不曾“深化”或“浅化”小说的主题,更没有变造主题,电影是原原本本的把小说搬上了银幕。库布里克的创造不是表现在电影的内容上,而是表现在电影中那些千奇百怪的视觉画面中。

  《发条橙》是一个充满了暴力和强奸的故事,发生的地点大多在无人的街道、空旷的大宅、监狱和精神病院之类有很强现场感的地方,这些场景在小说中也许只是几个平淡无奇、一笔带过的单词,但如果落实为电影中活生生的画面,效果就有些惊世骇俗了。库布里克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他把这些镜头毫无顾忌地都拍出来了,比如同样是表现暴力,大多数影片是将镜头对准了施暴者,而《发条橙》始终是拍受害者,血流满面、蜷曲翻滚、呻吟不已;再比如,《发条橙》里的强奸就是这件事原来的样子,毫不隐讳,而不象某些影片中只看见晃动的人影,配上几声女子的惨叫。所以在这一点上,电影是借了小说的光的,小说本身就提供了有视觉冲击力的故事基础,供库布里克大胆发挥,但库布里克最大的创造还不在这里。

  看过电影《发条橙》的人,恐怕对开头的画面都很难忘怀吧。先是一个主人公亚历克斯的特写,他戴着圆顶黑礼帽,脸上狞笑着,右眼的上下方都贴着夸张的假睫毛,袖口上装饰着带血的眼球。然后镜头逐渐拉长,露出亚历克斯的全身和他的三个伙伴,他们都外穿着白色的紧身内衣,内裤套在最外面,以显示自己的性感。他们正坐在柯罗瓦奶吧中,品尝着奶茶。黑色的奶吧里亮着几盏冷光灯,四周装饰着各种颓废的艺术品,所有的桌子和椅子全做成了裸体女人的样子,比如吧桌的四条腿是女子的两手和两脚,桌面则是她的胸脯。我看了这个形式感十足的开场后,立刻就想到了毕加索和达利的一些作品——变形、夸张、鲜艳、对比强烈——再看下去,才发现整部影片都是这种风格,几乎每一个布景都很奇特,有一种未来主义的味道,仿佛是搬上了银幕的现代派绘画。我来举几个细节,影片中所有的女性角色都头戴奥纶的彩色假发,亚历克斯住处的窗帘上印着贝多芬硕大的头像,而在监狱的入狱处居然平放着一排陶瓷浴缸。我不得不承认这种新奇怪诞的场景让我有一种好奇感,急切得想看下去。后来我读小说的时候,看到某一个情节,眼前就不由自主浮现出电影里的样子。我想这是大多数人的体会,库布里克为《发条橙》找到了外形,如果没有这些奇特的布置,电影是决不会这样成功的。

  接着的问题是,为什么库布里克要这样处理这些场景,或者说,他为什么要这么拍。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因为这些场景确实与主题的关系不是很密切。我猜想的答案是这样的,首先库布里克想强调这是一个假想的故事,这不是现实,所以用这些布景提醒大家这不是真的(但影片里有纳粹和伊丽莎白二世的标志,这说明他也不希望这个故事和现实完全无关);其次,也是更重要的,重视影片的形式和视觉效果一贯就是库布里克的风格。库布里克是那种喜欢华丽新奇的导演,平平淡淡不是他的追求。本文开头,我说库布里克的电影有一种伪装,就是这个意思。仔细想想,他的其他主要作品《2001漫游太空》(2001: A Space Odyssey)、《闪灵》(The Shining)、《全金属外壳》(Full Metal Jacket)、最后的《大开眼界》(Eyes Wide Shut)等等,莫不如此,每部电影都有自己独立的外表,而内容隐藏在外表之下,反而倒有些看不清了。库布里克得过的唯一一个奥斯卡奖就是视觉效果奖(顺便提一下,《发条橙》得到过1971年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剪接和最佳剧本四项提名,但最后都输给了《法国贩毒网》)。库布里克如此喜欢形式,也许和他早年当过杂志的摄影记者有关系。

  我以下想谈的,也是历来争论最大的,就是如何看待电影缺了最后一章。小说最早在英国出版的时候,共有21章,后来在美国出版却变成了只有二十章。库布里克的电影是根据美国版拍的,所以等于是只拍了前二十章。原作者安东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1919—1993)对此大为不满,嘲讽道:

  “《发条橙》拒绝被忘记,这主要归功于斯坦利•库布里克的同名电影。我自己非常乐意与它断绝关系,可惜做不到。……我的 后半生有大量的时间在复印关于创作意图和意图落空的声明,而库布里克和纽约的出版商却在恬不知耻地享受肆意歪曲带来的回报。”

  为什么作者认为少了最后一章就扭曲了创作意图?电影和小说两个版本从主题上分析,哪个更好呢?为了说清这个问题,先让我来补述一下第二十一章的内容,也就是在影片结束之后发生的故事。

  电影讲道,英国政府决定在亚历克斯身上建立巴甫洛夫式的条件反射,使他一想犯罪,就痛苦不堪,以达到减少犯罪的目的。结果反对党拿此事大做文章,令政府狼狈不堪,最后不得不替亚历克斯解除了原来的设置,使他又可以随心所欲的犯罪。亚历克斯说了一句“我已经全好了”(I was cured all right),电影就在这里结束了。第二十一章接着往下写道,亚历克斯又和以前一样,组织了一个犯罪团伙,实施抢劫和强奸,但现在他的手段更高明了,再也没有被捉住过。直到有一天,他突然对这种生活感到了厌倦,渴望结婚成家,于是就放弃了犯罪。

  我不知道别人对第二十一章怎么看,会不会有人认为它只是把以前的内容做一个同义重复?但其实不是这样的,它和小说的主题大有关系。作者的意思是人必须有自己的选择权,善和恶都必须出于自己的选择,“强迫行善”和“强迫行恶”是一样不能被允许的,否则人就不是真正自由的,而只是一只发条橙了,“硬是强迫生机勃勃、善于分泌甜味的人类,挤出最后一滴橙汁,供给留着胡子的上帝嘴唇。”

  电影只拍到政府又把亚历克斯变为正常,这等于说亚历克斯仍是一只被动的“发条橙”,他仍在外力、而不是在自我的控制下。小说中的第二十一章就不同了,这一回亚历克斯放弃犯罪是在自我的愿望下实现的,所以最终他恢复了人的力量,不再是“发条橙”了。很明显,小说的结尾更光明和圆满一些,用作者的话说就是“又回到了现实”,而库布里克的电影则“只是一个寓言”。

  我仔细想过这两个结尾,觉得含义确实大不一样。但我也说不出哪个更好一些。好在每个喜欢电影《发条橙》的朋友,都乐意去读一下第二十一章,同时接受两个结尾,也许这比接受任何单一的结尾都更有意义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