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人士天理被刑拘 郭飞雄案律师指天河法院管辖错误

2014-11-26

e692def6-b5a9-4537-ab66-bc50281d72eb图片:郭飞雄2006年在美国接受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部的采访(RFA)

广东佛山维权人士天理(本名:陈启棠)本周三凌晨被警方刑事拘留,当天下午,当地南海区公安分局和桂城派出所的七名公安到其家中,抄走电脑等资料。此外,广州维权人士郭飞雄等人的律师表示, 天河区法院没有审理此案的权限,四位律师联名要求天河法院纠正错误。

总部在纽约的中国妇权佛山义工苏昌兰被警方刑事拘留,关押在南海区看守所,其丈夫陈德权周三在微信称,他和维权人士天理周二中午12点左右,被公安扣留,并将证件,银行卡,手机及家中的锁匙没收。周三凌晨一点获释,但不准立即回家,只能在外留宿。陈德权估计,天理已被拘留。陈还称,在其笔录口供上,看到天理的罪名是“毁灭证据”。

天理的代理律师刘晓原周三中午对记者说,苏昌兰的丈夫陈德权与天理去见一位刚获释不久,曾经与苏昌兰关押在一起的人时,三人被警方带至派出所。他说:“昨天中午,他们去见一个和苏昌兰关在一起的人,苏昌兰丈夫打电话给天理,他们两位去见她.在一个地方见面,正在谈话的时候,派出所的人来把三个人带走,最后移交桂城派出所。苏昌兰的丈夫在今天凌晨一点才放。天理至今,我刚刚接到他妻子的电话说,还没有出来”。

天理的妻子张女士当天下午说,七名公安带着搜查证,正在抄她家,但没有说天理的涉嫌罪名:“我就问他要涉嫌什么罪名的通知,他们现在还没有给我,他说拿了搜查证。把他(天理)的电脑、硬盘、U盘拿走,还有两本书,一本是吴昌龙案件的,他说另外通知我去拿涉嫌什么罪的那张纸。因为他说是两个部门在办此案,一个是佛山的国保”。

苏昌兰10月27日被公安抓走后,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天理陪同苏昌兰的丈夫四处奔走,又去南海区法院状告公安局非法羁押。法院于11月13日已经受理此案。

张女士说,其丈夫前一天早上外出,其后失去踪影:“本来他说是去中院,到晚上11点多还没有回来,我打他的电话,没有人接,晚上12点,我打电话给刘律师,刘律师说,今天也打给他几次电话,无人接。天理本来说要去接刘律师。后来苏昌兰丈夫的电话也没有人接”。

此外,另一位本周五将再次开庭的广州维权人士郭飞雄、孙德胜案,其多名代理律师指天河区法院对案件没有审理权限,要求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郭案的代理律师张磊周三对本台表示,将于周四会见当事人,对案情作进一步沟通:
“我们认为天河法院有管辖错误,所有律师联名要求法院把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主要南方周末事件发生在越秀区,起诉书指控他们在天河区吃饭商议,但是,立案决定书显示他在1月7日,就是南方周末事件发生时就已经立案了,显然是针对南方周末门口有人聚集的事情立案,而不能因为郭飞雄参加了而对郭飞雄立案,所有从一开始(天河法院)管辖就是错误的”。

四位联名律师分别是郭飞雄的辩护人张磊和李金星,孙德胜的辩护人陈进学及陈以轩。起诉书指控杨茂东(郭飞雄)等人“在广州市天河区富华饭店及其附近咖啡馆聚会,商议至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周末报社门口举牌、演讲。”律师认为,天河区公安分局在2013年1月7日对杨茂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立案侦查是错误、违法立案,导致本案一开始就管辖错误,所以,天河区检察院和天河区法院对本案当然也就没有管辖权。还指上述司法机关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胡汉强/申铧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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