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时,农民诗人王老九分到了地主的一只樟木箱子。王老九常对着它发呆,他知道光靠力气是搬不来这只箱子的。他在一首诗中发问道:箱子箱子你又没长腿,怎么会跑到我家里?这说明王老九是个喜欢想问题的人,诗人梁小斌有一篇随笔,曾把这个细节写得独具意味。

这只樟木箱子,便是地主的浮财。相对土地、房屋这些不动产,那时把金钱、粮食、首饰、衣服、日用杂物等动产称为浮财。这个词在土改中用得多,后来似乎很少用了。土改中,“挖浮财”是一个重要内容。各地叫法不同,有叫“斗财宝”,也有叫“砍大树,挖财宝”、“起浮财,挖坏根”,都是一个意思。由于土地的产权在那段时间模糊不清,即使分到土地也要耕种后才有收获,很多贫雇农对土地的热情倒有些淡漠,反而对分了能即吃即用的浮财兴趣更大一些。

土改领导者非常清楚,分了地主的土地,是无法让地主经济立刻垮下去的。东北通肯县的一个地主,被清算了土地后就说:“算就算,你也富不了,我也穷不了,把犁杖挂到房檐上,也吃他几年。”当年的东北局曾通过文件指示,地主除土地外,尚藏有大量的金银珠宝、布匹、衣服、粮食,这部分财物,常常比地主全部土地的价值还要大几倍,如果只分配土地,对地主的经济基础并未给予彻底的摧毁。因此要“大胆满足基本群众的要求”,挖出地主的一切财物,分给群众用之生产、买马、造房、安家立业。

把别人的财物拿回家,在大多数老实本分的农民看来,肯定是不合法的。土改被称为一场革命,就在于它不但催生了一种迥异于往日的民众情感,它还改变了人们对非法行为的观念。这种观念是通过政策导入民众的。夺取别人的财物,这在过去是任何社会阶层都不能容忍的事情,现在被合法化了。它成了贫农、雇农享有的权利。拥有财物成了一种犯罪,拥有财物的人成了整个社会的对立面。

当时东北松江省委的张秀山指导土改时就说:大胆放手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彻底摧毁封建势力,不留丝毫余地,任何地主的哀求与叫骂,我们都毫不同情,必须认识到他们的哀求与叫骂,是封建地主阶级向群众斗争的一种方式。整个斗争是尖锐激烈的,但对于广大农民来说,这个斗争是最人道的。要像园丁培育花苗一样,善于引导和培养群众情绪走向斗争。在斗争中,不要受任何条文限制和拘束。有人担心,大胆放手会不会违反政策?张秀山回答道:不会的,放手是根据政策来的,放手本身就是政策,就是政策的主要部分。

山东莒南县委还规定出具体办法:“开始采取暴力形式:逮捕、监禁、戒严、扫地出门;抓住全区性或数村的封建恶霸展开斗争,清算、追究、挖掘出所有财产;打死或枪毙主要封建地主。然后逐渐走向专政状态;疏散、管制、苦役等。”

既然有了政策,各地农民们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口号:“没有马,没有牛,斗出财宝就不愁。”“挖大树根,油水要光,威风要倒,天下是咱们的!”北安东县还提出“每人起码穿上棉裤棉袄”的口号,让妇女儿童们也卷入到斗争中。《东北日报》曾报道过当时的盛况:“这样排山倒海的斗争风暴持续了八九天,绝大多数的队伍日夜不停地扫,很多人七八天没有好好睡觉。经过了‘大风刮小刀刻’,反复扫荡,最少的屯子也有四次之多。封建势力,一般的说是挖的斗的都差不多了。”

山东大店的一份工作总结描述得很细:“第一天搞三户,对地下浮财挖得不彻底,组织的力量与分工没有展开。群众热情很高,一点不成器的东西都收拾着。第二天就每村大动员,全部参加,每村负责搞两户……翻箱倒柜,挖墙掘土。群众自己说:‘船破三千钉,这个八千还多,血他娘挖干的!’‘这回翻身可彻底啦!’”

这种从天而降的财富,这种在特殊时期的豁免权,很容易被农民当作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继承下来,使他们一旦陷入贫穷,就幻想着再斗争、再分配,把目光转移到新的富裕农民身上。这种完全不同的价值认同,可以说彻底摧垮了传统乡村的社会心理基础。要在这种观念上,重新培养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财富观与价值观,倡导农民劳动致富、精耕细作,应该说是有极大难度的。

地主、富农、中农们,如何对待挖浮财呢?果然有地主说:“过去都是暗土匪,现在都是明的。”在当时原始的生产状况下,除了少数恶霸地主,可以说大多数地主都是靠省吃俭用积攒了一点财富,他们往往把财产看作自己的命根子。他们能如何保护将被剥夺的财产呢?无非有两个办法,一是藏起来,二是尽可能地吃光用光。

《东北日报》总结过东北的地主隐藏财宝的方法,有18种之多,比如:“地主将一切有用的东西都埋起来,或放在亲戚、小户、佃户及狗腿子家里。埋的地方很多也很妙,如埋在炕洞里、烟筒、锅台、鸡窝、茅厕、猪圈、祖宗的棺材、花池、菜池、大树、小庙、围墙、墙壁、炮台内,甚至在女人的裤子里藏首饰。”比如“家人分散逃跑,减少目标”,比如“装穷装饿装老实”或“化整为零,彻底分家”等等。

许多中农“懊悔当年太会过”,说“老鼠不吃,给猫攒的”。山东莒南县一个中农听说要挨斗,“把一窝小猪、果子饼都卖了,果子种藏起来,把卖的钱给一家大小买了布做了衣服”,说:“八路军斗争,总不能扒衣服吧!”各地还出现了宰杀耕牛、大吃大喝的现象。山东莒南县邢家水磨子村抗战时有80头牛,1948年春有12头牛,1949年1月只有6头牛了。莒南县小坊前村的一个农民卖地4亩,地也不锄了,连“驮架子”也卖了,到处宣扬:“我卖光了去要饭,看谁还说我是富农。”

浮财挖来了,分配也是有戏剧性的。比如东北的游民比关内多得多,这些人吃喝嫖赌、不务正业、到处游荡,是真正的赤贫阶层。但他们的游荡经历,使他们比普通农民更善于应付逢迎、见风使舵。土改工作队刚下乡时,不了解情况,往往挑选了这样的人做骨干,甚至成了乡、村干部。这些人敢作敢为、不怕得罪人,是真正的积极分子,在分浮财上自然也是贪污多占,一夜之间成了乡村的新贵。莒南县分浮财还记录了这样的原则:“积极的多分,落后的不分,谁靠前分得多,谁不靠前分得少。”村干部们往往是“和谁近即分给谁”,甚至认为“人都是俺给得罪了,应当多分点”,自己分得的浮财比别人会多出一大截。苏南高淳的汪家村分农具和家具时,被群众一抢而光,力气大的多得,力气小的少得,如中农汪继谟抢到17件,中农汪继慈抢到10件。至于各地在分浮财中,出现的贪污、偷盗、挪用、浪费情况更是不计其数。

至于那些老实巴交的贫、雇农,对这突然到来的好事倒真有些手足无措。阳翰笙的《柳城土改日记》中就记下了这样的事:“有些贫苦的家民,却偏偏选择不好,譬如韦光英,大家帮他选了不少衣服,他却仍然不知选什么东西的好。一个奶姥上场去选衣服的时候,她看到满眼花花绿绿的东西,不知该拿什么才好;她站了好久好久,嘴唇抖着,总不敢走进场子里去;最后还是人家给她选了一件,才笑着走了。”农民诗人王老九看到农会会员抬来的樟木箱,也是想了好久想不通,他后来蹦出的诗句,也不能说他就找到了答案,他的答案是:“想想这道理,全凭毛主席。”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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