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4/2022

李卓人(红圈者)2021年元旦放飞气球,加监两周。2022年4月29日 © 苹果日报资料图片

作者: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身在狱中的前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主席李卓人,因去年元旦在立法会旁海边放飞写有「释放政治犯」直幡的氢气球,并妨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法院昨裁定他违反《民航条例》中于受管制区域放飞物体和阻差办公罪名成立,判罚款3500港元和入狱三星期,当中两星期与其他罪名分期执行,意味这名民主派政坛老将因其他罪名而可望于今年9月完结的刑期将再延长。

李卓人现已判刑的五项罪名,全与集会自由有关,包括因参与2020年8月18日和31日两场未经批准集会而于去年被判囚14个月,但他在判刑前已因被控触犯《港区国安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控罪而还柙监狱,但有关案件至今审讯无期,很有可能他即使现行判刑服刑期满,他都不会重获自由。

根据控方案情,去年元旦,当时仍未解散的民间人权阵线举行「释放政治犯」车辆巡游,李卓人与另一社运人士曾健成被指不理一名高级督察的劝喻,在金钟立法会道,即受管制空域放飞一个1米多高、底部以绳索连有一幅印有「释放政治犯」直幡的氢气球,李更在曾健成放飞时张开双手,挡在曾的身前,令警员难以抢回氢气球,只扯下半截直幡。控方认为,有关行为对附近航线构成危险,两人被票控违反《民航条例》的附属法例,李卓人另被票控一项阻差办公罪。曾健成早前承认指控,被判罚款2500元;李卓人则否认两罪。

辩方律师在庭审时同意李卓人有出手阻挠,但指这是因为李卓人要与警员争辩,强调被告之前仍手持氢气球,不算放飞,但警方却要充公其氢气球,故把球交给身后的曾健成,张开双手与警员理论,属合理辩解。后者则随手放飞汽球。不过,裁判官叶启亮昨(2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认为,被告张开双手,阻挠及按着警员的手臂及肩膊,是为了协助曾健成放气球,而非辩方所指的「电光火石」之间的行为,因此裁定李卓人两项传票控罪罪成。

辩方求情时指,今次事件属和平示威,期间没有警员受伤,放飞的气球亦没有造成公众损害。而被告正因其他控罪服刑,望能轻判。叶官接纳辩方求情,在考虑上述因素后,裁定在受管制空域放飞气球罪罚款3500港元,而阻差办公则判处入狱三星期,其中一星期与现有刑期同期执行,即加监两星期。

长期从事维护劳工权益的李卓人身陷囹圄仍记挂劳工,他闻判后向旁听席挥手,大叫「工殇纪念日、五一加油!」。昨(4月28日)天适为联合国订定的「国际工殇纪念日」,以悼念因工受伤或死亡的工友。

来源: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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