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伊拉克战争(之三)

伊拉克战争开战不久,美国女兵杰西卡受伤被俘,一个当地律师冒生命危险,去美军阵地报告,美军精心制订营救计划,派兵佯攻,吸引民兵离开,以后将女兵救出。

被俘女兵杰西卡被救之后,成了美国的英雄。媒体争相报导,美国总统布什的反应是“太好了”,杰西卡的亲友们纷纷到家中祝贺,一幅喜庆景象。杰西卡今年19岁,问她为什么要当兵,她的回答是:当兵津贴高,收入多,可以攒钱上大学。这一消息传开,美国有四所大学向她表示,要给高额奖学金,欢迎她去上大学。

**在美国俘虏归来可当英雄**

美国人的英雄观和中国有很大差异,调查显示约有三分之一的美国人把他们的朋友、亲戚,特别是父母作为心目中的英雄。他们认为在战争、贫困、疾病、犯罪等社会顽症面前,总有人能从人群当中挺身而出,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影响社会、超越自我,也许,他们的头顶上没有神圣的光环,他们淹没在人海里毫不起眼,但在美国人们仍会对他说:“你们是我的英雄!”

在美国一次民意调查选出了二十位“生活中的英雄”。在前十名中,有两人主要事迹是当过俘虏。排在第一位的是罗恩达?康纳姆。1991年2月27日,他在海湾战争中被俘,8天后,双臂骨折、一膝粉碎、右肩中弹的他奇迹般地生还,震动美国三军,被授予“杰出飞行员十字勋章”、“铜星勋章”和“紫心勋章”。

排在第六位的是约翰?麦凯恩,自1967年起在越南度过了生不如死的6年战俘生涯,回国后受到英雄般的欢迎,从此步入政坛。

这两个人当过俘虏并且坚持活下来,是其主要事迹。

可以看到,在美国政府和人民的心目中,战争中当俘虏绝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

在激烈的战火中,因为受伤,或者寡不敌众,拼命只有找死,那为什么不能放下武装保留最可贵的是生命,求得生存的权利呢?。

不久前还看到一篇《美军为何“求败”》的文章。大意是美军第10山地师1000多名士兵,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基地进行“高逼真”模拟实践演习,在“敌”“我”激战中,突然全部坦克都息了火,动弹不得,电信联系也中断,使美军处于四面包围,“全军覆没”的绝境。这是一场“求败”的演习。

战争中胜败乃兵家常事,不能光演习打胜仗,也要演习打败仗。这篇文章发表在《解放军报》上,有句话可能作者不方便讲,那就是不能只演习抓俘虏,也要演习怎样当俘虏。在不得已时,保留性命是最重要的。

**中国怎样对待归来的俘虏**

五十年代,在朝鲜战争中(当时叫“抗美援朝”),中国以“志愿军”名义参战的部队共有79个步兵师和几个空军师。在朝兵力最高时为130多万人。

在这次战争中“志愿军”有数万人被俘。停战时,交换战俘,除1.4万自愿去台湾,其余都回了大陆。

这次归来的俘虏,回国后第一项任务就是集中起来进行审查是否有叛国行为,以后赶回原藉,不准继续留在军队。数十年来一直接受严密的监控,在“四清运动”和“文革”中,多数都受到了各种侮辱和非人的待遇。有的被迫自杀。

1954年有1.4万战俘自愿选择去了台湾,1月23日他们抵达基隆码头,受到热烈的欢迎,台湾当局,至今仍把这一天定为官方规定的节日—“一二三自由日”。投奔到台湾的俘虏,境遇虽然各自不同,也有按间谍论罪的,但多数人都有一个发展的机会,有人从了商,有人成了政界要人,还有人出国留学,甚至成了诺贝尔奖的候选人。

前几年两岸开放探亲,本是同一个村的两个“俘虏”一个去了台湾,另一个坚持爱国回了大陆。相别三十多年,状况有很大差别,从台湾归来的“俘虏”,带着黄金手饰回家送亲人,一幅衣锦还乡的派头。而坚持爱国回大陆的“俘虏”,却被折磨得未老先衰,穷困潦倒。见到舊日战友,抱头痛哭。

我国在越南战争结束后也会有归来的战俘,他们遭遇如何?只有天知道。

从一个政府,怎样对待归来的俘虏,可以看出这个政府的文明程度和是否尊重人权。一个只会鼓动战士,在战场上“视死如归”,拼死抗争到底的政府,不是一个民主的政府,不是一个尊重人权的政府。

日本军国主义培养了一批敢死队,开着自杀飞机撞向美国军舰。

今日萨达姆,把平民当盾牌,号召民众身绑炸药与美军同归于尽,这些都是野蛮的作为。

最近有报道,萨达姆政权领导下的军队为了防止战士投降,一律禁止穿用白色内衣、内裤。以免投降时脱下来打出投降旗子。有个士兵穿了件白色内裤,准备投降时使用,但平时不敢洗涤,怕被长官没收。最后关键时刻,他脱下内裤打出旗子去投降,结果被打死了,因为他的内裤,已变成了灰色。

尽管萨达姆政府想尽办法,逼迫战士为其拼死卖命,但是到头来还是无法阻止灭亡的命运。这就是,多行不义必自毙。

一个不尊重人权的政府,不会得到人民的尊重,早晚会被人民抛弃。

2003.4.15于山东大学(4/15/2003 17:22)

(新世纪、大参考、看中国)

(博讯《孙文广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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