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递交辞呈的《炎黄春秋》总编辑吴思在沉默许久之后,再次发声,不为个人、不为杂志,为的是“依法治国”!

《炎黄春秋》此番变故,皆源自管理当局欲变更其主管单位。在吴思提议并主持下,该杂志曾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提出行政复议。但日前,该杂志欲撤消复议,并要求仍为法人代表的吴思签字,吴当即拒绝,并进一步建议提起行政诉讼,追究国家有关出版条例的违宪责任。吴思此举惊世骇俗、微言大义,谁是该杂志的所谓“投降派”,谁“顺从”,立见分明!

吴思声明如下:

社委会:

今天下午接到通知,杂志社决定撤销行政复议,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我不能签字盖章。

杂志社要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取消变更《炎黄春秋》主管主办单位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已经引起海内外关注。现在,律师要求总局公开透明,以听证的方式审理本案,必将引起更加广泛的关注。在社会关注下依法解决问题,有理有力有节,正是我们走上法律途径的初衷。初衷大好,为何半途而废?

按照社委会的原定计划,即使行政复议失败,杂志社也要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进一步追究对方所依据的《出版管理条例》或《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有关条款是否符合宪法。这不仅关系到杂志社的自身利益。在法庭上,提出限制公民出版自由的现行规章的违宪问题,堪称历史性的公益诉讼,意义非同小可。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炎黄春秋》有机会肩负如此重大的历史责任,虽败犹荣,岂能临阵脱逃?

我看《炎黄春秋》刚刊发的《新年献词》有一句话:“将虚置的宪法变成实实在在的法律体系、制度体系,将一切违反宪法的制度、政策、法令改变过来,使其与宪法一致,这是最现实最紧迫的大事。”诸位眼前正是此等大事。是言行一致,还是叶公好龙?请各位拿出担当来。

吴思

2014年12月26日

来源:墙外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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