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火龙随笔 火龙随笔 2022-05-03 11:21 发表于上海

本章内容缩译自哈耶克经典著作“The Road to Serfdom”, 1944,并参考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7 版《通往奴役之路》的相关章节。本章提及的”社会主义“指的是德国和前苏联以计划经济为特征的社会主义。

——译者,阿离

在所有抑制民主的方法中,联邦制一直是最有效的和最相宜的……联邦制是通过分割统治权力并只把某些特定的权利指派给中央政府来限制和约束统治权力的。它是不仅抑制多数而且也抑制全体人民权力的唯一方法。

——阿克顿勋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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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世纪自由主义淡出国际关系领域,世界已经为之付出昂贵代价。然而遗憾的是,英国没能很好地吸取经验教训。在这个领域,那些令人向往和正在践行的流行观念带来的结果往往与其预示的大相径庭。

人们渐渐明白,许多全国规模的独立经济计划无论从总体上还是纯经济的观点来看,都是有害的,也必将引起国际摩擦。如果每个国家的举措都只从自身利益出发,不惜损害他国的利益,国际秩序和持久和平就没有希望。

很多经济计划只有在当局有效阻断外来影响的前提下才能得以实施,因此,计划体制的结果必然是对人员和货物的流通限制愈来愈多。

如果资源被各国独占,国际经济关系由个人升级为作为贸易实体的国家间的关系,各国的不和和猜忌将无法避免。那么在没有更高法律约束的情况下,各国间的经济交易必定会导致权力的冲突,甚至诉诸武力。

如果不利用好战争胜利的形势,任由这样下去,我们会发现我们打败了一个德国,但却建成了许多德国一样的国家组成的世界,德国只不过是“出头鸟”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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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人提出建立“国际性”的经济计划,提议通过超国家主管机构来避免国家计划体制带来的危险。这是一个危险的提议,他们没考虑到,随着计划规模的扩大,一致看法会日益减少,借助强力和强制的必要性将逐渐增大。

大多数人愿意帮助别人解决问题,他们相信自己有能力做到公平公正。他们想象可以通过民主程序来管理和计划一个多国家的广大地区的经济生活。然而他们不了解的是,这样的国际性计划等同于赤裸裸的强力统治,正如德国对待弱小民族那样。

不能把德国的行为简单地归咎于它的邪恶,即使是心地最善良的人,要管理理想和价值标准差异很大的人民的经济生活,也难免要使用极不道德的手段。在这一点上,英国也不会例外。

有人认为,把决定权交给“人民”,各国工人阶级利益的一致性就会克服在各国统治阶级里存在的分歧。这完全是一种错觉。很有可能,在实行世界性计划体制时,国内的经济利益冲突会以更激烈的形式蔓延到整个世界,导致各国之间不得不诉诸武力。

可以肯定,富裕而强大的国家会成为贫困国家仇恨和猜忌的对象,后者会认为只要他们能自由地做他们想做的事,就能很快改善处境。国与国之间的公平分配问题,必将导致各国工人阶级之间的争斗。

制定这种计划必须要考虑好各种需求的优先顺序。但是大多数人会认为,被他人代为选定的某种特定优先顺序是极不公平的,从而会向决定他们命运的强国发泄他们的仇恨。无论处理这件事的人有多公正,当他们遭到反抗的时候,他们可能会第一个动用强力,表现得残酷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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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现实主义者们相信,实行国际经济计划会比建立国际政治秩序更加切实可行。事实将告诉他们,一旦各国将经济权力交给一个国际性主管机构,不久他们就会发现,他们委托的绝不仅仅是一个技术任务,而是管理他们生活的最广泛的权力。

有人建议只把特定的经济权力委托给国际性主管机构,这个想法也是有问题的。任何不受更高权力约束的国际机构,即使在某个特定领域,也很容易施展其最暴虐、最不负责任的权力。

比如那些有意识地控制和分配主要原料之类的建议,它们将产生可怕的政治困难和道德危害。因为一旦得不到原料控制者的准许,新的行业和企业将不会产生。任何发展和改进计划都无法躲过原料控制者所拥有的极具破坏力的否决权。更不用说国际市场分配、投资控制和自然资源开发了。

不管大国小国,如果在国际上获得不受限制的主权,那就别指望战后秩序和持久和平。我们不能把一项在一国内都还没学会妥善使用的权力赋予一个新的超级国家,让他们指导各国如何使用资源。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种可以制止伤害他国行为的权力,我们需要一套规则来规定一个国家可以做什么,并为此设立一个主管机构。

这并不是要把很多权力集中在不负责任的国际经济机构手里,而是要赋予它更高的政治权力去制衡各种经济利益集团。因为它不参与经济角逐,所以它能够真正保持公平。它无权指挥各国如何行动,但可以制止他们损害他国的行为。它所拥有的是一种可以维持和平关系的最低限度的权力,几乎等同于那种极度自由主义的“自由放任”国家所拥有的权力。最重要的是,这种权力要在法治的约束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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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考虑采用联邦制的形式,这是指在一种国际政府形式下,把某些严格规定的权力移交给国际机构,同时,仍由各国继续负责各自的国内事务。这是既能联合不同国家又不影响各国独立意愿的唯一治理形式。联邦制其实是把国内民主政治运用到了国际事务领域,它赋予治理机构明确和有限的权力。

面对杀戮我们不能只发表反对宣言,而应该赋予主管机构制止的权力。没有实施国际法的国际权力机构,国际法就没有意义。有人担心这样的国际权力机构掌握无限的权力,这个担心是多余的,因为联邦制遵循着分权原则,通过分权限制了整体权力。

联邦制的优点之一就是,它能使有害的计划难以实现,却给值得期待的计划大开方便之门。它使国际性计划只限于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领域,其他领域则由更具资格的人自行负责。可以预见,在联邦内部,过去的在各国发生的集权进程将得到扭转,国家的某些权力下放给地方成为可能。

把不同国家吸收进一些大的或唯一的联邦集团组织,从而实现世界和平,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的想法。实际上,它几乎是所有19世纪自由主义思想家的共同理想,只是20世纪甚嚣尘上的“现实政治”让这个目标变成了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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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上看,联邦下的各国,小国人民生活美好体面,大国人民日子幸福美满。这并非偶然,因为他们躲过了中央集权的致命损害。如果把大多数决定权交给一个庞大的组织独揽,对这个组织普通人将无法测度和理解,我们也将无法维护和培育民主。

没有大规模地方自治,没有像培养未来领导人那样为民众提供国民教育学校,民主将很难实行。只有在人们熟悉的事务上练习和学会负起责任,只有了解身边的人的需要,而不是用关于人类需要什么的理论来指导,普通人才能真正参与公共事务。如果把政治活动的范围搞得过大,只有官僚机构才掌握有关这一政治活动的必要知识,那普通人参与的热情就会大大减弱。

只有在真正的法治下,小国才可能像在国内那样在国际事务中保持独立性。设计国际机构的宪制时,既要保证这种超国家机构执行共同法所需的权力,又要防止国际和国内当局成为暴政机构。创造一个适合小国生存的世界,对我们大家都有好处。

这次战争结束时,战胜国将迎来最好的机会,道义上的权力使他们有机会制定一个自己和他国都愿意服从的规则体系。

一个能有效阻止国家控制其国民的国际机构,是对和平的最好保障。国际范围内的法治必须保障国家不对个人、超级国家不对各个国家实施暴政。我们的目标既不是无限权力的超级国家,也不是“自由国家”的散漫联合体,而必须是自由人的国家组成的共同体。

只要善加运用,联邦制组织原则会是世界性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

不过,这个原则的运用并不容易。如果我们过于雄心勃勃,想把所有新的国际组织都搞成全方位的、世界规模的组织,那将很难成功。在我看来,文化、看法和标准上都更近似的国家之间,可以成立更紧密的联盟,这种更小的、更紧密的联盟也许会成为维护和平的更有效工具。当然,我们依然需要一个更大的、较为松散的联合体。这两件事之间并不矛盾。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