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报道,习近平主席11月15日在北京投票时称,要对选举工作违法问题“零容忍”(voa)

最近县区人大代表选举,违法现象很多。突出者有:

上海独立参选人冯正虎,在投票前2天(11月14日),被拉到派出所关了24个小时,抄了家,抄走电脑,打印机。手机至今没有归还。助选人徐佩玲等5人被拘留五天。

北京独立参选人野靖环在11月初被打倒在地抢走手机,前后骚扰不断。

湖北独立参选人姚立法,在选举中受到各种骚扰。最后强制被旅游,至今没有消息。这几个人的遭遇,显然是选举工作中的违法现象。

如果要“零容忍”,就应该对违法人进行适当处分。

独立参选人,因为官员的违法,他们被剥夺了被选举权。为此应该宣布第一次选举无效,再搞一次选举,使得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以保障。

对这些选举工作中明显的违法现象,必须严肃处理,才能彰显法律尊严。如果不处理,既不能够平民愤,也使得习主席的“零容忍”成了空话,将来何以树威?

2016年11月17日于山东大学电话0531—88365021 13655317356

(博讯《孙文广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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