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向历城区人大发出《候选人名单复议申请书》,要求对山东大学选出的四位正式候选人名单及产生办法予以复议。

附:

候选人名单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孙文广
单位:山东大学管理学院
地址:山大南院宿舍37号楼2单元203室。联系电话:88365021,1365531735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在山东大学参选区人大代表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特将事实反映如下,请你们审核。

一、在政党提名中遇到困难。一年前在民主建国会山东大学分会会议上,申请人就提出应该讨论选举提名问题,今年选举前申请人向民建东区主委提出要参选,建议他召开会议,东区主委说问过统战部,不开会了,使申请人无法在民建支部取得提名。

二、申请人在学校联合了二十多个人提名,符合选举法关于联名推荐候选人的程序规则,但校选举领导小组以各种理由否认申请人的候选资格,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根据《2006-2007中国基层人大代表选举须知》的规定:选民联名提出候选人的,通常在选民名单公布后,选民名单公布后3日内一般应当召开选民小组会议,联名的选民应当向选举委员会下属的选区递交推荐表。因为没有召开选民小组会议,所以申请人按校选举办公室的指示依格式把联名推荐信填好,交选民小组,由他们签名后再交校选举办,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但仍然在10月26日以申请人上交推荐信时间延误为由而拒绝接受。

三、10月26日山大管院要召开候选人提名会议,会前申请人向退休老师姜亦纯打电话,向他表示要参选区人大代表,但他说上午系里选举工作人员打电话来,对他说要选区人大代表,问他想选谁,院里给他介绍了三个人,问他同不同意,他说可以。申请人问他是否还记得这三个人的名字?他说都不认识也没记住。管院一共有四十位退休教工(不计出国者),其中三十二位都是该工作人员用这种方式争取的选票。

申请人认为管院选举小组组长和管院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阻碍我被提为候选人,因为就在五天前的10月18 日,他们两人陪申请人去齐鲁医院看病,当时申请人就向他们提出要参选区人大代表,还向他们表示院里的教工不知我参选怎么办?当时院党委书记让工作人员跟系里的老师说一下。工作人员小徐对申请人的参选是知情的,为什么在通知管院三十二位退休教师时不向他们说明?向他们推荐的三个人是谁?由谁支持?请调查。我认为在工作时间用公家的电话介绍候选人,而介绍自己院内的独立参选人,对申请人不公平,请调查。

四、管院退休教工的投票数是多少?他们投的谁的票?是否存在误导行为?申请人问过几个人,他们都已忘掉当时工作人员推荐的候选人的姓名。

五、经各方调查,学校里的有选举权的公民与公布的选民名单不一致,一些大的学院如法学院某些班级,大部分学生没有选民资格。选民名单已公布十多天,学生选民们没开过一次会议,没组织过一次介绍候选人情况的活动。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根据选举法第二十九条、第五十二条,《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现提出复议申请。申请人具体要求:

(一)请审查山大选区选民名单的资格及产生过程的合法性。

(二)请审查一榜候选人名单的产生办法及合法性,对不合法的行为应予以处理,并公开重新推举候选人。

(三)请审查正式的四名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及其合法性,并扩大差额比例。

(四)剥夺申请人的候选人资格依据何在?要求恢复申请人的候选人身份。

此致
历城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

申请人:孙文广
2007年11月2日

(《参选纪实》,孙文广/著,香港夏菲尔国际出版公司,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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