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07/12/2022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因被控《港区国安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还柙一年多的前香港市民支持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向法庭申请保释,尽管他获得前高官和建制派前议员求情,仍被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拒绝。陈官更在案件未审讯的情况下说,认为针对李卓人的指控看来相当强,一旦罪成,会判处不短刑期,指李有潜逃风险,加上不信纳他不会危害国安而将他继续还柙。

同案被控但早前因病获得保释出外候审的前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以及多名李卓人参与社运时结交的好友昨(6日)早均有到庭旁听,为他打气和预祝他圣诞快乐;到了下午,获悉李卓人保释被拒,大表失望。

代表李卓人的资深大律师陈政龙在庭上指出,李愿以90万港元(下同,折算约11万欧元)的现金和人事担保,以及承诺不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行作为保释条件。他续称,李为人信守承诺,定必遵守保释条件。

他又说,李获不同政治光谱人士撰文作保,包括前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建制派前立法会议员石礼谦、职工盟创会主席刘千石,以及民主派的公民党前党魁及主席余若薇等人均形容他是劳工界代表人物,毕生为草根阶层和劳工权益打拼,取态温和,属于「和(平)理(性)非(暴力)」,并不「反中」。

对于法官质疑李卓人去年以1000万元放售居住单位,妻女均已离港,有潜逃风险时;辩方解释,李于去年初放售物业,当时李仍未就本案被控,但有多案缠身,因此未雨绸缪,卖楼套现以支付诉讼费,而卖楼后所得款项,部份用于清还按揭和支付97岁母亲的医疗费用,约300万元存入妻子账户,余下不足100万元存于其个人户口。

律政司一方反对李卓人保释,指他多次发表公开言论,又有煽惑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六次案底,部分在保释期间犯案,认为他不会信守承诺。

本身是高等法院法官的陈庆伟听毕双方陈词后,下午裁定拒绝批准李卓人保释。陈官指出,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是严重控罪,李在国安法实施后仍然以支联会秘书名义行事,其公开言论亦与过往立场一致,不信纳李获准保释后,不会进行危害国安罪活动;加上其家人已离港,潜逃风险不低。

陈官又说,支联会五大纲领中的「结束一党专政」口号是否具颠覆性,有待法庭诠释,但认为针对李卓人的指控看来相当强,一旦罪成,会判处不短刑期,最终拒绝李的申请,着他继续还柙。

另外,陈官在开庭时交代;律政司司长已发出证书;指示案件毋须设陪审团审理,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组成审判庭处理。有关消息,邹幸彤日前已有透露,但司法机构不作评论,现由法官作实。

支联会、前正副主席李卓人(65岁)、何俊仁(70岁)及邹幸彤(37岁)去年9月10日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不准保释,期间,李卓人因参与或组织三场未经

批准集会而被判入狱共20个月,据了解,他已服刑完毕,现回复还柙之身,上月提出保释申请。而何俊仁则在8月获得保释。

来源: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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