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丁家喜、许志永仅仅两次山东烟台、福建厦⻔两次小规模的室内聚会谈论公⺠社会建设,就被分别重判12年和14年,这种残无人道司法暴虐,做为亲属完全不能也不会接受!

2、此次宣判,律师被迫对判决书保密,外界完全无法知悉丁、许二人的所谓罪行,形同秘密宣判,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3、丁家喜、许志永是践行公⺠权利的楷模,他们理当获得自由,判他们哪怕一天,都是司法当局罗织罪名的人权迫害。

4、丁家喜、许志永案的重刑宣判,当局意图制造恐惧和升高恐惧。许志永他们以“天快亮了”回应和藐视那些恐惧制造者。我作为家属也是这样,没有恐惧,只有蔑视!而且我们看到,制造恐惧的当局事实上更恐惧,连一篇官方通稿都不敢出。因为当局担心人民会谈论他们,纪念他们,所以要抹去有关他们的一切记忆。

5、如果当局继续末路狂奔,不许律师们会见志永和家喜,二审不惩治刑讯逼供施酷刑者,不惩治滥用职权编造证据者,不惩治滥用职权秘密审判者和违法宣判者,不尽快撤案放人,我就敢告诉中共当局,我将让中国的每一个公民都知道丁家喜和许志永的名字,把他们堂堂正正做公民的故事和理念传遍全球!

6、如果当局继续末路狂奔,我一定会让当局为他们的罪恶宣判付出他们预想不到的代价!!

2023年4月21日

来源:维权网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