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佩服环球时报的追风敏感性。德驻京一女记者的助理被中国警方抓捕,环报23日对此事发题为“处理寻衅滋事,绕不开的难点和焦点”社评。社评讲“如何定性、处理涉及政治的寻衅滋事是中国当前司法领域的难点之一,也是一个斗争焦点。每出一起这样的案必遭中国国内异见人士和西方力量的攻击。由于这些案例直接压缩了异见人士反体制的行动空间,围绕‘寻衅滋事’的斗争或许才刚刚开始。” 这段话虽少,内容却很多,它描述了一个新战斗新战场。

对待异见人士、政治反对派,中共当局如临大敌,不则手段将其掐死在萌芽状态。先是反党、反毛、反社会主义、反革命罪,后又是颠覆、煽动罪,现在为了玩得更像“依法”,更从“小事”抓起,就开始大量用“寻衅滋事”、“扰乱秩序”、“非法集会”等罪名了,这是斗争新动向。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德驻京记者安可馨的女助手张淼因公开支持香港“占中”,在前往北京一个支持“占中”的诗歌朗诵会的路上被警方逮捕。这是寻衅滋事吗?

许志永因支持几个人在北京西单文化广场举牌要求高官公布个人财产,和支持几十人在教育部门口举牌要求教育公平而被捕判刑。这是寻衅滋事吗?

北京律师浦志强因参加在友人家中举行的8964研讨会,也被以寻衅滋事罪逮捕。这是寻衅滋事吗?

河南于世文、陈西、董广平等人因在黄河边公祭胡耀邦、赵紫阳而被捕。这是寻衅滋事吗?

广州郭飞雄在《南方周末》报社门前演讲支持《南方周末》而被捕。这是寻衅滋事吗?

还有很多因支持“占中”, 因维权上访而被以寻衅滋事罪抓捕,可谓一时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环报社评最后讲“中国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少数极端异见人士和支持他们的力量会借机更加较真。……我们且把那些反对者当成推进法治的倒逼力量,不管他们的出发点是否‘善意’” 。法成了他们专制的工具,反对者的“较真”反抗也在使他们要更加在“法治”上下功夫,用更多更新罪名来镇压异见人士,诸友拭目以待。

北京查建国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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