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辉撰写《驳文化大革命十六条》万言书是在1966年9月28日的深夜。

他已经深思熟虑了。犹如一个勇士孤身扑上敌人的枪口,他断然摊开了“十六条”公报,对着伏案奋笔疾书起来。弟弟则受命在门外放哨、望风,以防有人来窥探。刘文辉一口气写了四个小时,写了近万字。第二天夜里,他怕自己的字体太特别容易被人认出,所以考虑再三要弟弟帮忙重新抄写。刘文忠一连两天抄写到半夜,复写成十四封长信,每封信有十张信纸厚。他一边抄写,一边心里阵阵颤抖。那不是信,而是一排排密集的巨型炮弹,是向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向祸国殃民的阶级斗争谬论猛烈开火的巨型炮弹!当他第一眼看到文章内容,心跳加速,脑海中马上跳出“杀头”二字。但辉哥早已不怕杀头了。他对弟弟说:“今天毛泽东疯了,共产党也疯了,这文化大革命正要逼疯全民。国家不能这样随独裁者为所欲为地摆布。如果没有人敢站出来,这民族就没有希望了!”

刘文辉还一再对弟弟说,“兄弟,这件事败露是要杀头的,你敢不敢做?”

刘文忠从小崇拜辉哥,对他一贯言听计从,但还是劝他辉哥说:“中国是大家的,不是你一个人的,你一个人改变不了什么,何必撞到当局者的枪口上呢?”

刘文辉回头瞥了一眼早已熟睡的老父亲,轻声但坚决地说:“如果人人都像爸爸这样逆来顺受,全让毛泽东一人专制独裁,为所欲为,中国迟早会退到封建旧社会去!”接着他果断地激励弟弟:“我们年轻人再不能继承爸爸的软弱可欺了,而要发扬二位舅舅的傲骨抗争,学习历代志士仁人‘挽狂澜于既倒’的大无畏精神。古今中外,反专制反独裁,必然有人以身许国,抛头颅,洒热血,唤起苦难而软弱的民众奋起反抗。那么,今天就从我刘文辉开始吧!”
他甘愿做当代的谭嗣同,做中国的普罗米修斯。说毕,他猛然站立起来,面对窗外漆黑色的夜空,双目闪闪,凛凛无畏。誓言无声。但弟弟好似听到他的心声,听到他呼喊:“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在他铁骨铮铮、视死如归的身影边,弟弟也热血沸腾,果断地打消犹豫,答应去杭州投寄。

1966年10月1日国庆节清晨,只有十九岁、腿有残疾的刘文忠,怀揣着哥哥已装进信封的《驳文化大革命十六条》万言书,悄悄地离开上海的家,去到杭州,将十四封信沿着湖滨大道一路上的邮筒投入,收信地址都是哥哥精心挑选的,是北大、清华、复旦等全国八大城市十四所最著名的大学的组织。

事后,刘文忠离开单位冒充红卫兵北上大串联。近一个月后,在11月27日,回到家中。当天深夜十一点左右,正在疲惫沉睡中的他,突然被冲上楼来的便衣警察反铐了双手。他被警察推搡出门时,看到几个便衣用枪顶着他辉哥的胸膛,也把他反铐起来。就这一瞬间,辉哥回头颔首嘱咐弟弟:“不要怕!镇定点。”

二辆灰白色警车行驶半小时左右,进入一所大院。刘文忠被推进了一间提审室。灯光贼亮,雪白的墙上写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1548!看清楚了吗?墙上标语,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刘文忠前面长方形审讯席上,一位四十岁左右的矮胖审讯员首先开腔……
从此开始长达七天六夜、接连十几场的密集审讯,那几个审讯员像催命鬼似的紧紧盯牢刘文忠不放,不给一点喘息的机会。在他们如此强大的攻势和他们列举的一系列人证物证面前,刘文忠轻易设置的“堤防”节节崩溃,只得老实承认了国庆节到杭州投寄了十四封“反革命匿名信”;承认了曾将自行车深夜借给辉哥,让他去交大、复旦、同济、师大、外语学院等大学里看大字报;还承认了文革开始以来把外面发生的动乱、散发的传单、某某人被抄家批斗等情况收集告诉了辉哥……。

短短四个月后,即1967年3月9日,刘文辉就被判处死刑,继后又被押在市监狱死牢里折磨了十四天。3月23日,当天下午,在一场名为“坚决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严厉镇压反革命”的庆功大会之后,刘文辉就在上海最大的文化广场示众后枪决!成为文革中第一个被公开杀害的人。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1967年度沪中刑〈一〉字第3号)上列出的刘文辉“罪行”有:

1957年“疯狂地攻击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大肆污蔑我历次政治运动和各项方针政策”;
1964年“为首组织反革命集团,阴谋劫船投敌,判反革命罪管制三年”;
1966年“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展后,竟针对我党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编写了反革命的‘十六条’,分别散发到全国八大城市十四所大专院校,用极其恶毒的语言咒骂我伟大领袖;疯狂攻击我社会主义革命新阶段是‘穷兵黩武主义的新阶段’,社会主义制度是‘战争的策源地’,诬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是‘全民大迫害’是一场“文化大浩劫”。同时大肆宣扬资产阶级的‘和平、民主、平等、博爱’,竭力吹捧美帝”……

十一

刘文辉被处决后,公安局通知家属去领遗物:一床被头、一双高帮皮鞋、一些衣物等。心存期望的父母知道儿子一定会留下什么遗言,细心拆除被单,发现被角里藏着折迭得很小的纸团,打开一看,原来是一份用生命代价换来的遗书!遗书用二张十六开练习簿纸写成,正反两面写得密密麻麻共四页纸,最后的签名和诗词都是咬破手指用鲜血写的,比较模糊。

父亲提心吊胆地把遗书收好,后来交给五儿刘文龙保存。不久刘文龙被关进学习班隔离审查,他知道自己私藏三哥血书,只要被人发觉势必遭殃,便偷着回家把遗书原件烧了。在烧之前,为了把遗书内容完整保存下来,他除了死记硬背,还把遗书一字一字分别拆开,用红笔作记号划在毛选“老三篇”内容中,再用电话号码程序编写全文内容。值得庆幸的是,整篇遗书后来通过这个办法还能复原。

刘文辉在他写于1967年3月20日的遗书中说及他被害前一些细节:3月9日四时许,刘文辉被关在一间私堂,与外人隔绝,一人递给他检察院起诉书,五分钟后这人代表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他死刑,立即执行。仅隔二小时左右,高级人民法院就传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事实上,刘文辉的上诉书这时才刚写好。为此,刘文辉在遗书中说:

高院高明未卜先知,如此猴急,只能证明我使他们十分害怕,惟恐我多活一天来反抗他们的残忍。此外说明披法袍的法者是多么“遵纪守法”啊!庄严而郑重的法律程序手续总是到处被他们强奸。他们逼我在不大于50平方尺的法庭中与外人隔绝,在法警的强力下驯服的。此遗书一定要保存,让我死得明白。我说它是私堂并不污诬他们。

遗书提到他写的已被红卫兵抄去的二本小册子:《冒牌的阶级斗争与实践破产论》、《通观五七年以来的各项运动》;提到传单《驳文化大革命十六条》。刘文辉写道,此传单因投寄出了事故,也正是他被害的导线。他在传单和书稿上所表现出来的思想情操可以用诗概括之:

从诬“反右坏修资”,非盗非奸非乖暴。
反右幸尝智慧果,敢做普鲁米修斯。
锁国应出土玄奘,焚坑犹揭条石落。
今赴屠场眺晨曦,共和繁荣真民主。

刘文辉继续写道:他是个实行者,敢说更敢做。如今就义正是最高的归宿。他要求亲人不要难过,也不要从私情上庸俗地赞扬他,或因当局的压迫、愚弄而误会他的生平。他的正义行为,毛时不易证明,就留待日后吧!他相信如同斯大林死后俄国升起希望一样,毛死后中国的民主主义者、共产党中的现实主义者将会朝着世界潮流行驶。中国是会有希望的——那就是民主、自由、平等。刘文辉说,因他的死,在毛政权下家人只能受侮辱、损害,但他相信,毛政权倒台后,他作为烈士,必能恢复家人的光荣。
刘文辉还在遗书中辟出段落再次狠狠批判毛泽东。他还说他写了七首诗词,分别收藏在衣服中。其中一首讽刺毛泽东和林彪是“庞然世界二疯子”,“毛林发作,几下抽搐,几下嚎叫”……刘文辉说他临刑前十分抱憾的一件事是,不能着手写心中久已策划的一份《人人报》或“层层驳”,其内容集中针对毛的反动方面。他希望有人接任。

刘文辉被害前这样宣布:

我将死而后悔吗?不!决不!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从来暴政是要用志士的血躯来摧毁。我的死证明,毛政权下有义士。我在毛的红色恐怖下不做顺民,甘做义士!

这是刘文辉在短暂人生旅途向天地发表的战斗檄文。真是一身正气冲云霄,满腔热血洒征程!当人们读到这篇临终者以鲜血写成的血书,不能不肃然起敬!都会为他舍身反抗邪恶狂潮所震撼,为他睿智敏锐的洞察力所折服,更为他英年早逝而婉惜!

到目前为止,刘文辉一案的档案仍属保密,亲属仍无法查阅此案资料,无法获知他被折磨被杀害的细节真相,也看不到那些“反动罪证”。不过,由此也可以断定,刘文辉的案情即使在今天也是极其敏感的,当局难以公布。

十二

刘文辉和陆洪恩等人以死对抗的十年文革这个浩劫究竟有多大多恐怖?不计无形的多少代也无法复补的民族摧残,只以有数字可算的:全国遭受到残酷迫害的人有一个亿,冤枉死亡的人数超过两千万,损失了国民经济八千亿人民币——这是中共元老叶剑英在1978年12月13日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讲话的“不完全统计”。关于冤枉死亡者的遭遇,恐怕永远都无法全部厘清了。一些主要的被杀害的烈士的粗略资料,可以从例如王友琴的《文革受难者》等书报杂志上找到;刘文忠也给我看了一份他整理的名单。根据我手头的资料,除了本文所叙述的刘文辉和陆洪恩之外,比较著名的血祭文革者还可以列出很多,例如:

  • 林昭,女,1960年10月被捕,1968年4月29日被处决,是年不到三十六岁。罪名是:1957年划为右派,此后死不改悔。批判共产风,为彭德怀鸣冤,建议学习南斯拉夫经验。1959年参与刋物《星火》反革命集团。1965年判刑二十年。在狱中用竹签、发卡、牙刷柄等书写血书,在墙壁、衬衫和床单上写诗文二十余万字,重点批判“阶级斗争”学说和集权统治,呼吁人权、民主、和平、正义。1980年12月30日平反。
  • 王佩英,女,1968年10月被捕,1970年1月27日被害,是年五十四岁。罪名是:自1964年至1968年10月,书写并散发反革命标语一千九百余张,反动诗词三十余首。1964年夏,公然提出:毛泽东应退出中央领导层。同时提出退党。文革中进一步撰文说: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已走向历史反面,应退出历史舞台。她在酷刑毒打与迫害之下,始终坚持信仰,多次公开表明自己理念。判处极刑后,因反抗被勒死于刑车。1980年5月8日平反。
  • 吴晓飞,1968年5月7日被捕,1970年2月27日被处决,是年仅二十一岁多。罪名是:于1967年11月至1968年4月,写了两篇各长达二十余万字的政论,认为江青是“无政府主义泛滥的根源”、“发动武斗的祸首”;说批判刘少奇乃是“不择手段、不通情理的迫害”;认为文革“是一件反常的政治事件”;指出林彪“有阴谋”,把毛泽东思想“弄到荒谬绝伦的地步”。1980年6月平反。
  • 遇罗克,1968年1月5日被捕,1970年3月5日被处决,是年二十七岁。罪名是:在他于1966年2月寄给上海《文汇报》的《人民需不需要海瑞》(发表时被压缩并改题为《和机械唯物论进行斗争的时候到了》)一文中,点名批评姚文元的《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针对文革中风行一时的血统论,他在1966年9月写出著名的《出身论》予以严词批判——人们把遇罗克的《出身论》称作在中国最黑暗的年代里发出的中国第一部《人权宣言》。1979年11月21日平反。
  • 张坤豪,1970年2月被捕,1970年3月19日被杀害,是年二十八岁。罪名是:反对批判刘少奇和其它老革命家。1969年7月6日被勒令检查交代时,却签名写下“我热爱刘少奇主席”,随即隔离审查,批斗毒打,群众专政八个月。其间写有九份“反动”材料。他认为,中国“被个人迷信充塞着”。1979年10月平反。
  • 方运孚,1970年2月被捕,1970年3月6日被害。罪名是:撰联讽刺文革派:“打击一大片,尧舜禹汤皆右倾;保护一小撮,桀纣幽厉最革命”;攻击说“林彪、江青野心很大,整掉大批老干部就是为了他们自己上台”;又为刘少奇、彭德怀鸣不平。1968年“一打三反”中,重庆公安局办案人员起初拟将被收捕的方运孚判十五年,报到市公安局军管会,加至二十年,送重庆市革委会审批,改成无期,四川省革委会终审时,进而改成死刑。本来犯人有十天上诉期,可是十天还没到,方运孚就被拉去枪杀了。1980年平反。
  • 毛应星,女,1969年1月23日被捕,1970年4月14日被害,是年四十五岁。罪名是:狱中书写“反动”笔记,说:“这样的政策最有利于什么人呢?就是有利于一些个人野心家、资产阶级政客,倒霉就是老百姓,而毛主席的江山最后也被这些人所葬送。”“顶峰论是采取资产阶级哗众取宠、奴颜卑膝地宣传捧场,欺骗人民。”又说大搞“忠字化”“分明是唯心论”。毛应星被五花大绑押往刑场时,身材瘦小十分衰弱的她,却镇定自若,目光明亮,从容不迫。1980年11月29日平反。
    陈卓然,1970年2月被捕,1970年4月28日被害,是年只二十岁。罪名是:1970年,用剪刀剪下报纸上的字,组成“反动标语”六十多条,贴到南京市主要街道上。这就是轰动南京的“2.12反革命案”。1980年平反。
  • 丁祖晓,女,1969年7月5日深夜被捕,1970年5月8日被害。罪名是:1969年3、4月间,寄信和发传单,反对“三忠于四无限”宗教式狂热。她认为:“忠应该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真理,不应该忠于哪一个人。现在提倡的‘忠’,是搞个人崇拜,是搞奴隶主义。”“这恰如封建社会里的上朝,把毛主席当封建帝王,天天朝拜。”姐姐丁祖霞也支持、参与她的活动。她们呼吁民众“不要甘于做奴隶,起来造忠字的反,革忠字的命!”此事被认为是“穷凶极恶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而列为当地“特一号案件”。临刑前丁祖晓还慷慨陈词,批判个人崇拜、奴隶主义。
  • 李启顺,女,1969年7月被捕,1970年5月8日被害,是年二十四岁。罪名是:刻印二十多份《告革命人民书》,为同学丁祖晓叫好,称她为“当之无愧的革命先锋”,猛烈抨击林彪、江青大搞现代迷信。她十七岁的妹妹李启才也自告奋勇,深夜到县城各主要街道去散发。传单还直接寄给“四人帮”控制的《红旗》杂志。为此,她们四人被打成反革命集团,全部被捕入狱。李启顺与丁祖晓同一天被枪毙,丁祖霞则被判刑二十年;李启才判刑十年。1980年8月,她们获得了平反。
  • 忻元华,1967年1月25日被捕,1970年5月30日被害,是年三十七岁。罪名是:1967年1月,致信毛泽东,称:文革是“党的历史上空前未有的惨祸”,“祖国的上空笼罩着个人崇拜的阴云”,恳求“您老人家赶快醒悟”,“赶快采取最有效的自我批评的紧急行动”,“解决当前万分严重的局势”。随即以“恶攻罪”被捕。1979年12月平反。
  • 陆兰秀,女,1967年5月开始失去人身自由,1970年3月18日被正式逮捕,同年7月4日被以“现行反革命罪”枪杀。她在监禁期间写了14万多字的文章、学习心得和意见书,反对毛泽东,反对打倒刘少奇,从理论上全面批判文化大革命。1980年8月平反。
  • 吴述森、鲁志立、吴述樟,分别于1970年3月、1970年8月、1969年1月被杀害。罪名是:成立“共产主义自修大学”(共十三名青年),学习马列著作,将心得编为《学刊》油印小报。批判中共“竭力推行愚民政策,实行奴化教育,提倡奴隶主义的盲目服从精神,宣扬个人迷信和领袖至上的神话,从意识形态上已坠入了完完全全的唯心主义”。还批判说,“现在的形势类似辛亥革命的形势,也有个窃国大盗袁世凯,企图利用文革篡权,此人就是林彪。”1978年8月平反。
  • 官明华,女,1967年1月被捕,1971年3月12日被判处死刑,惨遭杀害,是年三十七岁。罪名是:认为林彪是“埋藏在毛主席身边的一颗定时炸弹”,是“野心家、阴谋家”和“披着羊皮的狼”,高呼:“林彪的末日快到了”,“打倒林彪,把林彪拉下马”,被定为现行反革命。1978年秋平反。
  • 王笃良,1968年6月被捕,1971年8月6日被害。罪名是:认为“刘、邓是代表人民利益的马列主义者,是国家的栋梁,把他们打倒,对党、对国家、对人民有害无益”;有人“光抓权力,不抓生产,结果使国家政权和人民生活失调”。在狱中又写道:“林彪为什么要对毛主席忠、忠、忠,他心里有鬼。”又针对刘少奇被诬陷一事说:“什么叛徒、内奸、工贼,没有确凿的证据,不能以理服人。”被诬为“顽固不化的现行反革命”。1980年6月平反。
  • 张志新,女,1969年9月24日被捕,1975年4月4日被处决,是年四十五岁。罪名是:一次次批斗会上责问:什么“一句顶一万句”?什么“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她对林彪宣扬的“顶峰论”非常反感,认为把林彪的接班人地位写入党章不好。她又认为派性泛滥、武斗成灾是江青在搞名堂;江青不是“文艺旗手”,而是破坏祖国文化艺术的罪魁祸首。特别是,她指明毛泽东是文革灾难的“总头子”。行刑前,张志新被惨无人道地割断喉管,以防喊“反动”口号。1979年3月平反。
  • 史云峰,1974年12月24日被捕,1976年12月17日判死刑,两日后枪决,是年二十七岁。罪名是:1974年10月26日,史云峰散发标语、传单,反对“四人帮”,为刘少奇等人受迫害鸣不平,指出刘少奇一案是“千古奇冤”;提出:“全面审查文革中的错误”,“沿中共‘八大’路线前进”,给刘少奇等人“恢复名誉”。临刑前,史云峰嘴塞纱布用缝合线紧紧勒住,以防喊“反动”口号。1980年3月平反。
  • 张锡琨,北京大学化学系学生,1976年底或1977初被枪毙。罪名是:在1957年鸣放整风时贴出《卫道者逻辑大纲》大字报,被打成右派送北京团河农场劳动教养;1969年被遣送到四川继续劳教;最后被以“企图组织逃跑”的罪名判处死刑,至今未平反。张锡琨为之送命的1957年大字报如下:
    1,党的错误是个别情况,对它批评就是反对全党;
    2,民主自由是党的恩赐,再要索取就是煽动闹事;
    3,歌颂逢迎是一等品德,揭发错误就是否定一切;
    4,万事保密是警惕性高,揭露神话就是诽谤造谣;
    5,盲目服从是思想单纯,若加思考就是立场不稳;
    6,政治必修是制度原则,若加考虑就是反对马列;
    7,国家制度是早已完善,再加指责就是阴谋造反;
    8,政治等级是统治杠杆,取消等级就是制造混乱;
    9,苏联一切是尽管搬用,谁说教条就是挑拨苏中;
    10,“三害思想”是也合人情,谁若过敏就是别有用心。
  • 王申酉,1968年1月因卷入“炮打张春桥”及对文革不满被隔离审查,抄家,1977年4月27日被处决,是年三十一岁。他的“现行反革命”罪证全都出自他的日记、读书笔记、读毛选眉批和给女友的书信里。早在1964年,他就开始批判思想独裁。他写道:“完全以毛泽东的理论独裁一切。置一人之思想于亿万人的脑袋。这恐怕是空前绝后的。在六万万人的、占地球六分之一土地的陆地上以一个同类生物的思想作为神圣的意志来主宰一切。这一成功实在是难以想象的。”此后,他不断批判“三面红旗”、“个人迷信”、“个人崇拜”、“极左思想”;为右派分子鸣冤叫屈;提出尊重价值规律,打破闭关锁国,实行对外开放等系统的改革主张。1981年7月平反。
  • 李九莲,女,1969年5月15日被捕,1977年12月24日被处决,是年三十一岁。最初因怀疑文革、怀疑林彪、为刘少奇鸣冤被捕,判刑五年。林彪倒台后,她虽获得释放,但还是定为“现行反革命性质”。1974年3月,李九莲忍无可忍,在公园贴出了《反林彪无罪》等六份大字报,因此又于1974年4月19日深夜被秘密逮捕,并于1975年5月被判刑十五年。1976年12月,李九莲在狱中写下了《我的政治态度》,后还当众念出,犯了“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的死罪。李九莲被枪决后,尸体在荒野暴弃数日,并惨遭侮辱,乳房和阴部被割了下来。1980年,在胡耀邦支持下平反。
  • 钟海源,女,1974年4月被捕,1978年4月30日被处决,是年三十岁。最初罪名是因声援李九莲,在家里起草了《最最紧急呼吁》等传单,自己刻,自己印,自己散发。1976年“四五天安门事件”后,她在监狱里公开说“华国锋不如邓小平”,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李九莲被杀四个月后,钟海源也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她听完死刑判决后,毫不犹豫地签了名,然后把笔一甩,昂首离去。行刑时枪击未死之前活剖取肾。1980年在胡耀邦支持下平反。
    …………

(未完待续)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