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3 月 13 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 55 届会议期间,黎智英的国际法律团队成员詹妮弗·罗宾逊 (Jennifer Robinson) 发言,对中国当局利用国家安全法打击包括黎智英在内行使其言论自由权的个人表示担忧。

3 月 12 日,在与联合国反恐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本·索尔 (Ben Saul) 互动的对话会上,詹妮弗·罗宾逊代表国际笔会发言,强调了利用《国家安全法 》(NSL) 及煽动叛乱的法律针对和平表达的作家、记者、活动人士和学生存在严重问题。

其口头声明的完整文本如下:

主席先生,感谢您给我机会代表国际笔会在理事会上发言。

我们欢迎特别报告员并祝贺他的任命。

近年来,香港滥用刑法来针对和监禁民主运动人士和记者,包括滥用严厉的《国家安全法》。

对“颠覆”和“勾结外国势力”宽泛定义的罪行,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当北京于 2020年实施该法时,联合国专家就警告说,此法将导致“任意解释和执行”,并会损害人权。

他们是对的。

《国家安全法》及煽动叛乱的法律被滥用,以监禁点赞社交媒体帖的学生,对儿童图书作者定罪,以及起诉记者和民主活动人士。其中包括76岁的黎智英,他是一位著名活动家、作家和《苹果日报》创始人。

我叫詹妮弗·罗宾逊,是他的国际法律团队成员。

黎先生目前正在接受基于《国家安全法》及煽动叛乱的法律审判。 在审判中,我们每天都会看到新的荒唐指控。那些指控清楚表明,事实上黎智英被指控串谋从事新闻报道。他还被指控与外国势力勾结,向国际组织和外国议员提出对侵犯人权行为的担忧。

这些都不是犯罪,而是受国际法保护的行动。

国际笔会呼吁中国和香港废除《国家安全法》,并撤销对黎智英以及所有因和平表达而被任意拘留者的全部指控。

特别报告员先生,您将如何利用您的职责来处理这一重要案件呢?”

本·索尔在闭幕词中对《国家安全法》的合法性及其对国际保护权利的影响表示担忧。他还提到了之前关于香港的一份通讯,他与联合国几位独立专家一起呼吁立即释放黎智英,并指出“黎智英过去几年的被捕、拘留和一系列刑事诉讼似乎是直接与他对中国政府的批评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的支持有关”。

对与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爱丽丝·吉尔·爱德华兹(Alice Jill Edwards)的互动对话会,黎智英的国际法律团队代表国际笔会提交了第二份声明。该声明提出关注有关中国对作家、记者及其他人士使用酷刑或虐待。

该声明的文本如下:

主席先生,我们感谢理事会给我们机会,代表国际笔会就中国使用酷刑问题向联合国报告员发言。

国际笔会认为人人都有写作和阅读的自由,无论他们身在何处。国际笔会自 1921年成立以来,一直就为因作品而被监禁和迫害的作家提供支持和活动,是言论自由的领先国际专家组织。

中国尽管于1988年批准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但在打击作家、记者、媒体人士和人权捍卫者以及针对囚犯施以酷刑或虐待方面有着蒙羞的历史。迫使家人和同事“坦白” 罪行并株连亲人和同事,使用酷刑、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及其他胁迫手段,包括使用捆绑“老虎凳”,都有充分记录。

香港的媒体拥有者兼作家黎智英案,就是中国大陆酷刑在香港的一个严酷恶例,玷污了香港的法律程序,破坏了“一国两制”的理念。 一位针对黎智英的检方证人据控在中国大陆深圳监狱关押期间就遭受了酷刑,被迫“坦白”与黎智英勾结;而该证人目前在香港的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特别报告员,我们感谢您在这一令人深切关注的个案上所做的工作。

国际笔会呼吁中国和香港当局遵守国际法规定的义务,停止一切使用酷刑、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并在审判中绝不依赖通过酷刑获得的证据。”

国际笔会继续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黎智英,以及所有因和平表达而被香港和中国当局错误监禁者。国家安全绝不能成为压制和平言论的借口。

(独立中文笔会狱中作家和自由写作委员会译自英文原本

来源:国际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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