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 间相关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案件原订审期 80 天,截至周二(11 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展开第 90 日审讯,控方完成举证,案件押后至 7 月 24 日作中段陈词,由法庭裁定案件是否表证成立。

控方完成举证

正被还押的黎智英没有出席聆讯,法官杜丽冰甫开庭即表示,于上周五(6 月 7 日)收到黎的法律代表的信件,指希望法庭容许黎缺席是日聆讯,信中强调黎自愿缺席聆讯,不会因而受不公对待。杜丽冰指,经法官商讨后,考虑到是日聆讯并非处理重要事项,只是修正翻译文本,而黎有法律代表,再加上他最近身体不适,故批准他缺席聆讯。控方周天行随后呈上经修正的翻译文本及证物列表,并表示控方完成举证。

本案自去年 12 月 18 日开审,控方至今传召共 8 名证人,当中包括 5 名“从犯证人”,分别为《苹果》前高层张剑虹、陈沛敏、杨清奇,以及与 SWHK(重光团队)相关的李宇轩及陈梓华。此外,控方传召了壹传媒集团营运总裁兼时任财务总裁周达权,及社交媒体专家证人、港大计算机科学系副教授邹锦沛作供,另应辩方要求传召国安警,供述在收押所与张剑虹会面的情况。随后控方播放黎的访谈节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及完整受访片段,至周二正式完成举证。

案件押后7.24中段陈词

至于黎智英一方的中段陈词,案件早前预计于 7 月 9 日进行口头中段陈词。经各方商讨后,杜丽冰指,考虑到法官李运腾须处理另一宗案件,他只有 7 月 9 日有档期处理本案,除非双方有信心于一天内完成中段陈词,否则可改于 7 月 24 至 25 日进行口头中段陈词。控、辩双方经协调后,案件押后至 7 月 24 日续审。

翻查资料,法官李运腾同时审理“47 人初选案”,司法机构网页显示,被指为组织者 5 人于 6 月 25 日起处理求情,余下被告分 5 批处理求情,横跨 7 月至 8 月初。

案件由高院《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审理。控方由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高级检控官陈颖琛代表;黎智英由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大律师关文渭及有香港执业资格的新西兰御用大律师 Marc Corlett 代表。

HCCC51/2022

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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