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0日,香港《苹果日报》大楼全景。图像来源:Getty Images
2月26日,78岁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两宗欺诈罪获撤罪。
黎智英与前行政总监黄伟强,被指对业主香港科技园公司,隐瞒在租用将军澳工业邨作苹果大楼期间,让其名下的力高顾问公司在大楼内营运,违反租契。
二人于2022年被判欺诈罪成,分别监禁5年9个月及1年9个月。两人不服上诉。案件今日在香港上诉庭判决,两人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判刑。
黎智英正就国安案被判囚20年,当中2年与欺诈案同期执行,余下18年要分期执行。由于欺诈刑期被撤销,黎国安案刑期提早计算,出狱时间有所缩减,但仍要服刑至2040年。
黄伟强则早前已服完刑期。

原审:黎“刻意隐瞒力高的存在”
香港科技园公司是特区政府法定机构,作为业主管理香港各产业园区,包括香港科学园、香港创新中心和三个工业邨包括将军澳工业邨内。
香港国安警察于2020年12月起诉黎智英欺诈罪,指控黎智英的力高顾问公司在《壹传媒》与《苹果日报》报社大楼内运营,违反租契,构成对地主欺诈。
力高顾问有限公司是黎智英与助手马克·西蒙(Mark Simon)经营的企业,登记地址曾为壹传媒总部大楼。
来源:BB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