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5年3月1日,河南郑州律师马连顺因代理敏感案件,其律所主任宣布要将其“除名”。

马连顺律师是“河南2.2公祭耀邦紫阳”案于世文的辩护律师,又是“亿人平非法经营”案常伯阳律师的辩护律师,”还是”贾灵敏寻衅滋事”一案另一被告人刘地伟的辩护律师,因为为这三个案件做辩护人,之前其律所就曾经对他实施威胁,这次说要“对他除名,最后被以前的两位主任说情,改为改为限期调离。”

马连顺律师,男,1958年出生,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毕业,长期从事刑事侦查,预审,法制和经济案件的侦查工作,2000年做专职律师, 2004年加入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会,具有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