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3)2015-03-02
2013年8月17日,浦志强(右二)和众维权律师赶赴山东平度救援因维权被捕的记者陈宝成。(罗伯特拍摄)

北京检察院周日(1日)第二次将人权律师浦志强的案件,再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有中国维权律师指出,当局充分利用法定程式延长羁押期,是他们对待政治犯的惯常做法。 (罗伯特/程文报导)

去年12月13日,北京警方在第一次送检察院起诉浦志强时,就被退回,至今年1月12日首次退侦时限到期后,北京警方才第二次送检,而检察院也在法定的审查时限到期时,才做出了第二次退侦的决定。

浦志强的代理律师莫少平介绍,他是在询问检察院时获悉,蒲志强案于3月1日再次被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根据规定,这将是最后一次退侦。

莫少平说:今天就是检察机关决定第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按照中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查机关如果认为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话,它可以有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权力。每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

莫少平还介绍,这个意味著公安机关将会继续羁押浦志强。退侦期满后,检察院将再次审查,并有三种可能。一种可能是检察院认为依然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就了结了。另外一种可能是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了,它会起诉到法院,案件就进入到审判程式。起诉到法院,又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根据公安认定浦志强的四种罪名原封不动地起诉过去,一种是变更起诉的罪名。

莫少平律师认为,现在不方便透露他的辩护意见,但浦志强的态度很明确,公安指控的事实,他不否认,但他坚信,他做的这些事不构成犯罪。

莫少平说:我现在不愿意过早地披露我的辩护观点,只能说,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指控的那些事实,他是不否认的。比如说,有三十馀条微博是他写的,他的律师事务所是接受了相关媒体的委托,对数十家企业的工商登记情况进行了调查。但是,他任然认为,他不构成犯罪,这是他非常明确的态度。从法律的专业角度来说,它不是一个事实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适用问题。

春节前一天,莫少平专程去会见了浦志强。据浦志强自己介绍,他的关押条件,比他刚被抓的时候好了一些。他有糖尿病,每天可以接受两次胰岛素注射,测一次血压,也给控糖的药,在监室里可以看电视新闻,有书看,也可以活动了,不像刚开始只能坐板。现在体重降了20多斤。

中国维权律师朱孝顶指出,检察院反复用退侦和延期的方式,对待浦志强案,实际上是当局对待类似政治案惯常的手法。其目的就是延长羁押,不想放人。

朱孝顶说:这种案子都是这样,都是他们把程式用得足足的。法律规定他们最多可以两次退回,三次延期,很多案子都会用得足足的,知道吧?包括郑州的于世文案,纪念赵紫阳的那个案子,包括陈宝成那个案子也是,检察院把它用得足足的。知道吧?延长羁押期限,有的可能是等待时机。比如说他不便于做出无罪不起诉决定,然后呢,他又不想放人,就这样做。

浦志强目前家人情况良好,大年廿九会见律师的时候,浦志强还专门托律师告诉关心他的朋友,感谢大家的关注,并给大家拜年。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