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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飞的律师冉彤微博网络截屏

四川维权人士陈云飞在3月26日被控涉嫌“寻衅滋事”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遭到四川省新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被关押在新津县看守所。

据BBC中文网的消息,陈云飞与其他20多人在新津县为六四事件的死难学生扫墓,在返回途中遭特警拦截后拘押,并扣留车辆、收缴手机等随身物品。

陈云飞的律师冉彤在接受美国之音访问时,谈到了陈云飞因监督官员被捕实属不该。

他说:“从行为性质上说和现在闹得比较火的“区伯事件”差不多,陈云飞经常在他的衣服上写一些像“官员要为人民服务”,“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这类调侃性的话语。最后弄上这两个挺严重的罪名,真是挺滑稽的。”

他补充说,自陈云飞被关入拘留所之后,他没有跟陈见过面。 他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项罪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这种罪行按照法律规定,律师要见当事人要得到警察批准,而实际情况警察不批准是一个常态。

从目前的形势来看,陈云飞很可能是因为扫墓事件触及了有关人员的神经而遭到关押。他谈到,如果仅仅因为扫墓的话,有很多四人帮的拥护者现在还去给这些人扫墓,却也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他说:“当然我们现在不知道他到底被指控了什么,如果仅仅是扫墓这个事情,那简直是荒谬至极的。”

当被问及是否知晓有关的审判日期时,冉彤说,这类案件侦查期拘留30天,逮捕之后是拘留两个月,而且还有很多补充侦查等程序,如果花上一年半载不足为奇。

陈云飞在90年代初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曾参与“八九民运”。

2007年“六四”18周年当天,他在《成都晚报》上刊登“向坚强的六四遇难者母亲致敬”的广告,被警察从家中带走,后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监视居住半年。

他也曾数次试图到北京祭奠赵紫阳而受到成都警方的控制和警告。

来源: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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