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讯新闻网就转载王峭岭女士文章的声明

我们留意到北京搴旗律师事务所李国蓓律师以网络形式公开致送的致“博讯网”律师函(全文附后)。博讯新闻网(即律师函中的“博讯网”)就转载王峭岭女士文章一事,作出如下声明:

1.博讯新闻网转载的《天津,继续寻找李和平律师》及王峭岭女士以原告身份起诉新华通讯社、人民日报社等九名被告名誉权纠纷案的《民事起诉书》,均是博讯新闻网从第三方渠道获取,忠于原文。

2.博讯新闻网高度关注王峭岭女士及其先生李和平律师的遭遇及目前的处境。我们认为,在李和平律师被强迫失踪至今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王峭岭女士依正常途径寻找丈夫,并将过程公开,以及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而起诉新华通讯社、人民日报社等九名被告,合情合理合法。

3.博讯新闻网每天刊发、转发很多署名文章,也时常转发中共领导人习近平、公安部长郭声琨等官员的讲话、指示,天津公安以博讯刊发相关文章而传唤王峭岭女士,荒唐到不可理喻,我们强烈谴责中国司法当局对王峭岭女士进行刑事传唤。如果以博讯网刊发当事人文章为由传唤当事人,天津公安是否也要传唤习近平和郭声琨?我们强烈谴责对包括李和平律师在内的中国维权律师群体的违法传唤、关押,近期的行为是中国法制的严重倒退。

博讯新闻网

2015年8月12日

北京搴旗律师事务所律师函

(2015)搴律函字第0812号

致“博讯网”:

北京搴旗律师事务所李国蓓律师受王峭岭女士委托,就王峭岭女士因中国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警方称其文章《天津,继续寻找李和平律师》和王峭岭女士以原告身份起诉新华通讯社、人民日报社等九名被告名誉权纠纷案的《民事起诉书》一文,被境外网站“博讯网”转载,天津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对王峭岭女士进行刑事传唤,讯问“博讯网”的转载行为并限制人身自由达5小时一事特发表如下声明:

1、据警方所述,你“博讯网”是境外网站,因我国境内无法登陆“博讯网”查询是否确实转载了前述文章,对此,受托律师既无法判断转载行为是否真实存在,也无法委托公证机构取证。

2、王峭岭女士因其丈夫李和平律师于2015年7月10日被警方从家中带走后,至本律师发函之日止,警方尚未给付王峭岭女士任何法律文书,其委托刑事辩护律师找寻李和平、委托民事诉讼律师起诉九被告新闻侵权均是在法律框架之内,绝无挑衅、滋事之意。

3、《天津,继续寻找李和平律师》和诉九被告新闻侵权《民事起诉书》作者均非王峭岭女士,但文章内容与王峭岭女士的合法权益有重大关联。

4、《天津,继续寻找李和平律师》和诉九被告新闻侵权《民事起诉书》均首次发表在中国境内的合法网站上,内容是王峭岭女士委托律师依法维权客观情况的真实再现,无任何丑化他人的言论。

基于上述理由,本律师受王峭岭女士之托,敬告“博讯网”:

1、如“博讯网”确有转载行为存在,促请你网转载内容忠于原文,并于见本律师函后即刻向中国警方澄清事实,以免因你网转载失真(如有)行为导致王峭岭女士继续背负“寻衅滋事”之嫌疑。

2、如王峭岭女士因你网的转载行为后续遭受刑事追责,希望你网能在第一时间给予客观评价和高度关注,以促进中国警方充分保障王峭岭女士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的合法权益。

因博讯网境外地址不详,本律师函以网络形式公开致送。

特此致函!

北京搴旗律师事务所

李国蓓律师

2015年08月12日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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