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资深民主维权人士、基督徒胡石根先生自今年7月10日忽然与外界失去联系,至今已达50余天。虽然与他同属一个教会并在同一天失踪的另外两名基督徒,已知被天津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监视居住,但胡石根先生却至今没有任何机构出来表示对其失踪负责。尽管多年来胡石根先生在中国当局认定的一些敏感日失踪已不是什么奇事,但如此长时间失踪,还是显得有些异常。

对于胡石根先生是否触犯什么刑律而招致秘密拘押,我恰恰是持否定态度的。因为如果胡石根真触犯了什么刑律,那当局肯定早就昭告天下,大肆宣讲,犯不着如此躲躲藏藏的。再者,根据我对胡石根先生的了解,他是个奉宪守法的公民。如果说有问题,就是他过于将中国的宪法当真了。几十年来,正是因为他将宪法中赋予公民的权利当作真正践行的准则,而致使他经常陷入困境,甚至身处囹圄。

我听说胡石根这个名字始自1992年,而真正见到这个人,却已经是十七年后的事了。2009年秋,四川民主维权人士陈卫前往北京旅游,在相约几名同案吃饭时,我碰巧赶去,而得以见到了闻名已久的胡石根先生。应该说,那天聚餐,也是陈卫与胡石根阔别近二十年后的再次相聚。席间大家谈论着1992年因践行宪法赋予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利而遭到抓捕判刑的诸种细节,交流着各自别后情形,畅谈着天下大势,指点着世间风云,真是杯酒言欢。

当天胡石根先生给我的印象是形虽苍老,但心却年青。虽然长达16年的牢狱生活使胡石根已是满头白发,满脸皱纹,乍看之下,以为他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但听其言谈,又使人感到他象个二十出头热血沸腾的小伙。这种外表与内心的反差,让我久久无法调适现实中与传闻中的两个胡石根。

自那天聚餐后,我与胡石根先生建立起了经常性的联系,通过网络随时可以交流一些对时局的看法。从多次交谈中,我渐渐感到胡石根其实是个非常温和,甚至有点保守的人。他当年组党并不说明他激进,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想将宪法赋予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利实践一把。当然,在八九屠杀的血腥还未散去的1992年,起来组党,那显然需要极大的勇气,也带着浓重的理想主义色彩。

记得一次在谈论过往二十余年来中国社会民主维权运动的状况时,我说了句:“当今中国,想做事的人很多,能做事的人很少,做得成事的人微乎极微。所以,我们要努力发现那些想做事且能做事,还要做得成事的人。”这句随意的话,当时引得胡石根先生好一阵沉默与深思。我想胡石根先生对此必有感触,甚至有痛楚。

毋庸置疑,胡石根先生是一位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民主战士。不仅他在八九之后那种白色恐怖的日子站出来组党并发起纪念“六四死难者”,显示出一个践行宪法者的无畏与执着,而且在监狱中他仍顽强抗争,绝不作半点妥协。据赵昕在《北京二监重犯胡石根之最——为胡石根先生荣获第十九届杰出民主人士奖而作》一文中说:“他(胡石根)都是采取了最为坚定、最不妥协的态度进行坚持不懈的抗争,遭受了太多的苦难,手足都留下了终生残疾,长时期因不认罪而被列为‘二级严管对象的危顽份子’,并且还有一些特殊的待遇。比如,接见时,他要受到监听,每天24小时要受到政府委派的3~6名刑事犯的看管、记录,不许任何人同他讲话等等。中国政府不承认中国有政治犯,在各种文件中把胡石根这样的良心犯称为‘特管犯’。后来难友们实在看不下去了,担心他这样抗争下去恐怕连能不能活着出去都是个问题,经过长期的苦口婆心的恳求和劝说,情况才有了一点点改善。”胡石根不仅与专制斗争到底,同时也努力施展自己的聪明才智,尽可能为民族进步作出贡献。胡石根在监狱那种恶劣的环境中,居然研究发明了文字编码技术,而且向国家提出专利申请,只是因为遭到狱吏的阻扰,才使专利错失。

胡石根先生出狱后就立刻投身到推进中国民主、人权改善的洪流中,高举起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大旗,为维护各种公民权利而鼓与呼。在他出狱才半年的2009年3月12日,他就针对香港检控支联会五名常委而发出了《抗议港警“检控”,反对香港“赤化”——致香港特区政府和警方的公开信》,指出“所谓‘非法集结’,不过是这些香港居民在中联办门外以和平方式抗议大陆当局重判刘晓波11年,支持《零八宪章》。公民表达自己政治见解的这种行动,是任何一个民主社会都允许存在的合法行为,也是《香港基本法》已经确立并必须保障的行为。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香港实行高度自治,包括实行不同于大陆的香港法律,这是中国大陆当局一直以来向港人、国人和世人承诺的,而且在基本法中已经载明。用政治‘检控’的手段进行选择性执法,明显是在压缩香港公民的自由表达空间,是陷中国政府失信于天下的不义行为,也是违反香港基本法精神的专断举措。”

在他还处于剥权期间,就公开向国际社会发声,揭露中国人权黑幕,呼吁世界关注敦促中国当局改善人权。2009年11月5日,胡石根向即将到访的美国总统奥巴马发出了《是的,我们能做到——曾被判刑20年政治犯胡石根致奥巴马总统的一封公开信》,明确提出:“1、尽快释放那些为了争取公民自由而失去人身自由的人。他们是:刘晓波、王炳章、秦永敏、郭飞雄、胡佳、高智晟、何德普、郭泉、谢长发、杨天水、陈光诚、靳海科、吕耿松、吴义龙、佘万宝、陈忠和、胡明君、王森、李大伟、孔佑平、宁先华、李智、许万平、陈树庆、王荣清,谭作人、黄琦。敦促中国履行已经签署的两个国际人权公约,使民运团体和民主政党尽快通过登记合法化。2、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立即停止对坚持个人信仰的基督徒和独立于官方教会的家庭教会的打压;特别关注四川成都的秋雨之福教会、山西临汾的浮山教会、北京守望教会的案件。3、立即解除对互联网的封锁,拆除GFW之类的“网上柏林墙”,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等一系列网络自由权利。”

由于胡石根先生这种践行宪法权利的不息抗争,使得中国当局极为被动而恼怒。因此中国当局不仅加紧了对胡石根出狱后的监控,而且采取了一系列胜似黑社会的手段来对付他。2011年春,网传“茉莉花革命”期间,北京警方居然将他绑架,戴黑头套,并进行殴打,使他与外界失去联系。应该说,自胡石根先生出狱以来,中国警方就经常以各种名目传唤、威胁他,甚至让他无端失踪。

在出狱后仍遭受如此严酷的控制迫害下,胡石根从没有放弃融入社会,影响社会,努力促进中国公民社会发育成长的努力。他通过自己在监狱的艰难环境中心灵的感悟,确立了自己人生对基督教的信仰,出狱后积极投身于家庭教会的传教之中,通过教会传输爱、和平与公义的信念。用胡石根先生自己的话说,信仰是改造一个民族成长的土壤,而制度是改进一个民族成长的气候。所以,作为狼文化兴盛的中华大地,努力传教,培植国民信仰,是立足千秋万代更新民族精神的功业。当然,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利的践行,本身是对宪法的捍卫。本着这种遵行宪法信仰自由的精神,胡石根头戴荆冠,艰难地行进在走向各各他的路上。他不仅经常被阻止出席一些教会活动,而且今天终于再度长时间地失踪了。

虽然信教自由本身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但在中国过往几十年中,那是书面条款,是当不得真的,诚如结社自由、言论自由等权利也是不可当真一样,而一旦有人当真,那么监狱的大门就对他敞开了。胡石根先生几十年来所遭受的诸多迫害与不幸,正是因为他真诚地相信那些记录于宪法中的条款是用来践行的,而不是用来观赏,更不是用来欺骗的。

如果一个国家真将《宪法》当作国家的根本大法,真正遵行依法执政就是依宪执政,那么就应该保护、鼓励、支持那些践行宪法权利的公民,就应该立刻还胡石根之类将宪法当真者的自由,而不是使其遭受监控、软禁甚至判刑。

对于胡石根先生这一路走来的艰辛与努力,我们通过他如下自我简介可以窥见。

胡石根简历

胡石根,曾用名胡盛仑,男,汉族,1955年11月生于江西省南昌市。

1971年入江西汽车制造厂工作。

1979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于1983和1986年先后获得文学学士和文学硕士学位。

1986年到北京语言学院(今北京语言大学)任讲师。

1991年,与1989年民运留在国内的诸多朋友秘密组建了地下反对党“中国自由民主党”,还组建了“中国自由工会筹备委员会”并参与了“中华进步同盟”,为此起草了《中国自由民主党纲领》和《中国自由工会筹备委员会倡议书》。

1992年,打算在当年的6月间到北京、上海、武汉、西安等地派发传单以抗议“六四”事件的镇压和纪念“六四”死难者。

1992年5月27日被捕。

1994年12月,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和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2008年8月,在坐牢16年3个月后出狱,仍被剥夺政治权利4年。

2009年12月12日,加入独立中文笔会。

2014年5月3日,胡石根因参加“六四纪念研讨会”被传唤并刑拘,其他被捕人士包括人权律师浦志强﹑学者徐友渔、80后作家刘荻以及北京电影学院教授郝建。同年6月5日获得释放。

2015年7月10日,胡石根计划参加家庭教会例行聚会而再度失踪,迄今没有任何机构出来对此表示负责,也没有通知其家属亲友。

来源: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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