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2015年9月2日讯)今天(8月31日)早上9点,一个18202543929的号码来电,告知其为天津市公安局,收到天津市检察院转办的法律监督函,向陈永福律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该人询问和了解了律师发函时间,律师是否知道具体承办机关,律师如何知道归天津警方管辖,包龙军是否和案件有关,是否属于北京锋锐律所人员,警方是否和家属接触,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等等诸多问题。

陈永福律师不能确定来电人是否明知故问,但是通过说话语气和表达仿佛确实不清楚具体情况,对于其问题进行了简单回复,同时律师明确表达了如下观点:

第一,包龙军和北京锋锐所案件毫无关联,包龙军和北京锋锐没有任何职务隶属关系;

第二,包龙军被警方定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完全是滥用罪名,恶意阻止律师会见,构成滥用职权。

第三,目前警方已经采取强制措施近50天,该查明的案情基本已经查明,该让律师会见的应当让律师会见,如果警方滥定罪名,而又查明没有相关犯罪事实,作为一件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的人权案件,天津警方最后将彻底无法收场。

来电人告知律师,将了解情况后答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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