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8

image (27)

m1208-ql1p2 (1)
浦志强案所涉微博具体内容。(public domain)

被中国当局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与“寻衅滋事罪”,羁押一年多的人权律师浦志强案,本周二(12月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举行庭前会议。据代理此案的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表示,控方从浦志强所发的近两万条微博中,认定其中七条构成犯罪,有以偏概全和断章取义之嫌。

浦志强一案的庭前会议于12月8日上午9时,在北京巿第二中级法院召开。浦志强的代理律师莫少平和尚宝军、三位公诉人员及三位法官,在近三个小时的会议中,对开庭程序以及指控浦志强的具体证据,进行了沟通。尚宝军律师在庭前会议后接受本台采访时说,控方的起诉证据精简为12条:“确定了控方指控的具体微博,被精简为12条,其中四条是重复发出的,也就是说,同样的内容,他发了三、四次”。

记者:浦志强是怎么看的?

回答:今天没有表态。

庭前会议由九点开始至十一点四十分结束。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莫少平对记者说,会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诉人明确了浦志强所涉及两条罪行的具体微博:“这两条罪一共涉及到七条具体微博。浦志强的一条微博同样的内容被封了,他又另外新注册账户又发,也就是他出现一条微博,在两三个账户先后发,按公诉人的说法,你同一条微博发了4次。他就按照4条微博计算。实际上从内容分,一共就7条微博。他发的次数一共12次。按照公诉人的说法是他发了12条微博”。

莫少平说,其中涉及到煽动民族仇恨罪的有4条微博,涉及寻衅滋事罪的有3条:“涉及煽动民族仇恨的有4条微博,其中有一条他发了4次,公诉人就认为这是8条微博。涉及到寻衅滋事的是3条微博,其中有一条微博他发了2次。按照公诉人的说法是4条微博。对这12条微博,浦志强是认可是他发的,是他写的,这点没有任何异议”。

莫少平还说,他已向法庭申请调取浦志强所发的近两万条微博:“按照我们了解到情况,按照浦志强所说,他发了近两万条微博,有些微博刚发就被查封。现在只能是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权力,调取这些微博,实际上公安机关是有的。所以,我们申请法庭将浦志强所写的两万条微博全部调来法庭。主要是说明,你不能从这两万条中挑出七条微博,这难免以偏概全和断章取义”。

在庭前会议上,浦志强和代理律师请求法庭批准要求三位当事人出庭。莫少平说:“也都请求法庭让所谓‘寻衅滋事’案涉及到的三个人,申纪兰(全国人大代表)、田振辉(公职人员)、项平出庭作证。作为辩护律师的目的是你有没有看到过这些微博。你知不知道这些微博是谁写的,认不认识浦志强?这些微博对你带来哪些伤害和后果,我们需要核实。当然浦志强是另外一种表态,他承认他的微博有些措辞比较粗鲁,如果这些人愿意出庭,他可以当面表示歉意”。

记者:什么时候开庭,有没有说?

回答:还没有,可能应该很快。

去年5月3日,浦志强参加“六四”25周年纪念研讨会后被刑拘。起诉书指浦志强在2012年至2014年5月期间,使用“小小律师浦志强”、“发科税案哈律师”、“永州双规案哈律师”等多个新浪微博帐号,借云南昆明暴力恐怖事件,先后八次发布多条微博,利用网络“挑拨民族关系”,引发大量网民浏览后转发和评论,“破坏民族团结”。又指浦志强“为发泄情绪”,使用“哈儿浦志强有戏”、“浦翠兰律师”等多个账号,针对社会热点事件等,以“侮辱性语言”对田、申等多人“肆意辱骂”,引发大量网民浏览后转发和评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莫少平律师说,浦志强已被羁押19个月,第一,他不是暴力犯罪,第二,这些微博是不可能被更改的,更不存在窜供或妨碍审判,第三,浦志强的身体状况欠佳,患有糖尿病等,他认为羁押其当事人的必要性不存在,已经向法庭提出“取保候审”。

来源:RFA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