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律师最终被北京司法当局判决有罪,判三缓三。这是一个可耻的判决,因为:

侦查此案的警察知道浦志强无罪;

起诉案件的检察官知道浦志强无罪;

审判案件的法官也知道浦志强无罪!

七条微博评论时政,宪法赋权,法律保障,白纸黑字,天理昭昭!地球上所有的人,只有还有良知,还有哪怕一星半点法律常识,也都知道浦志强无罪!

但是,口口声声要依法治国的党国要人需要浦志强有罪!于是警察罗织罪名,检察官诬告陷害,法官枉法裁判,公检法三机关互相配合,密切合作,指鹿为马,诬告陷害,罗织罪名,无辜加罪,于是浦志强律师就成了罪人!

北京公检法家家无耻,其中最无耻是法院!

浦志强不认罪,律师也做了无罪辩护,按照司法逻辑,如果浦志强真的存在犯罪事实,犯有煽动民族仇恨罪那么可怕的罪名,加上寻衅滋事还是两罪,那就该判实刑!

如果没有犯罪事实,那就该依法宣布无罪!

因此,这个案子断无判缓刑的道理,但是法院却非要污蔑浦志强律师人格形象,消除他的巨大影响力,非要谎称人家认罪,然后判处判处有罪,还要装作宽仁宣布缓刑,真可谓无耻之尤矣!

法院的险恶目的就是要剥夺浦志强的律师资格,让其不能执业封住他的口,让他不能再仗义执言。一旦浦志强律师稍有不满,当局就会寻找借口在缓刑到期之前收监,让你白白禁口三年。当局的这一套流氓手段,在高智晟律师和杜导斌先生案子中使用过两次,全世界都见识过了。

实际上,在浦志强这个案子中,确实有人在犯罪,首先是办案警察,编造证据,罗织罪名,犯了滥用职权罪!

其次是充当公诉人的检察官,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犯了诬告陷害罪!

再次是组成合议庭的法官,罔顾事实,曲解法律,犯了枉法裁判罪!

最后,还有一个更严重的罪人,他就是操纵北京公检法机关迫害浦志强律师的那个口含天宪、掌握国柄者,他犯了利用邪教组织(即马列共产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

这些人现在暂时逍遥法外,但所有关心这个案子的人都相信,他们最终不会逃脱历史法官正义的审判!因为正义虽然经常迟到,但是总会最终降临。让我们和浦志强律师一起等着那一天的到来吧。

2015年12月22日浦志强案件宣判日

来源:博讯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