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警官” 近日从大洋彼岸传到中国大陆互联网,竟成一热词。美纽约市华裔警察梁彼得在高危区域巡视时因紧张导致走火,子弹反弹杀死一名非州裔青年。本月大陪审团12人一致裁定“梁警官” 过失杀人等罪全部成立,梁面临最高15年监禁。

一石激起千层浪,2月20日,美国华人在纽约、华盛顿等大约40个城市同步发起示威游行力挺梁彼得。据报纽约有5万华人集会游行。华人集会打出“今日不发声,明日无人听!”“绝不做替罪羔羊” 等标语表达华人观点:梁有错无罪,判罪是将其当成遮盖司法弊端的替罪羊。美华人律师邓洪认为,华人群体眼下所能做的,一方面是“尊重司法” ,另一方面是在4月宣判前发出声音,让检方和法官“听到华人社区的愤慨” 。

华人中也有不同声音发出,另有少数非洲裔人在华人集会旁举牌示威,呼吁对梁定罪判刑。并与华人示威者争辨,问:如是黑人开枪误杀华人,还会有这么多华人上街为黑人游行吗?环球时报也凑热闹,2月22日发社评,题为《万名华人示威,美主流社会理应反思》。社评认为“此次示威活动很可能预示着美国华裔社会重大政治转向。”社评正面评估华人示威,认为此示威有利美主流社会反思。

有人问我对此案做何判断?我坦承:不好讲,因信息不详、对美法律不详。但有一点却颇为感慨,美国华人对“司法不公”有话可说、可上街集会游行,如中国大陆华人遇此事能如此去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吗?同是华人,差距怎么这么大?!

一个国家是由多元利益群体组成,这多元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要有多渠道表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一样,保障公民可通过选举权、结社权、言论权、集会权、游行示威权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可说是说做是做,中国大陆人有此自由表达权吗?外星人都知道。

8964为“反革命动乱” ;西单四人举牌要求高官公示财产是“聚众滋事” ;郭飞雄等人声援《南方周末》成“非法集会” ;四女权人士声称要上街反“公交骚扰”, 未上街先进监狱;七律师支持法院外围观定“颠覆国家政权罪” ,环报还为此专发评论员文指责七律师被捕后知情人搞“舆论审判” 向法院施压。瞧瞧,才是互联网上说几句都不行,要如美华人几万人上街,那还得了,军队又要进城了。什么是民主,什么是专制,你懂得。

北京 查建国 2月24日 手机13661195761 家电010-67506064 电邮[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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